正确认识和大力发展 非国有建筑经济
(三)国精民壮的思想障碍。国精民壮本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意,但在实践中步履维艰,原因在于思想上还有很多障碍。不克服这些障碍,无论精或壮都难以顺利进行。
有人认为,国有经济是为国家赚钱的,非国有经济是为个人赚钱的。事实上并非如此。在建筑业,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确有上交利润任务,但上交数额不及国家投资多,以至全行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的物质消耗部门。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国有企业一度实行放权让利政策,很多企业有了利润,但基本上都转为职工收入和固定资产。那些年国有企业固定资金增加,主要就来源于此。近些年,由于经营机制不适应等原因,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一批企业出现亏损或者明盈暗亏。同时,几千亿元的工程拖欠款又拖垮了一批企业。哪里还谈得上利润呢!企业的贡献,从
国
家财政角度看,主要体现在税收上。现在国有企业与民有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基本上一样了。更何况,产值利税率国有企业还不及城乡集体企业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7年产值利润率国有企业为3 2%,城镇集体企业为5 1%。按国家税法规定,建筑企业营业税为产值的3%,附加为0 3%,合计3 3%。国有企业实现的3 2%,应该说不足以纳税,实际上是亏损的。民有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收了税,就是国家的钱,怎么能说没给国家赚钱呢?他们赚的钱,同样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也有一个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无论分配还是再分配,都能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就业和消费,何乐而不为。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虽然效益低,但它公平。事实上也不见得。凡事要从实际出发,没有什么国有企业亏损也公平,民有企业赚钱也不公平,国有企业向国家少交税也公平,民有企业多交税也不公平的道理。建国五十年来,国家对建筑业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原值)1854 75亿元,对民有企业基本上没有投资。他们的效益情况怎么样呢?国有企业1997年为国家创造的增加值1317 24亿元,仅占全行业增加值的40%;同期,民有企业为国家创造增加值1909 36亿元,占全行业增加值的60%。还能说国家投巨资的国有企业创造增加值少而公平,国家不投资的民有企业创造增加值多反道不公平吗?显然不能。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做同样的建筑工程,同一技术规范,同一质量标准,国有企业施工管理取费高,民有企业施工管理取费低,这种不一视同仁的政策,以至在走进市场经济阶段仍有人把它当做旗帜,坚持不肯放下,究竟哪个公平,哪个不公平,岂非一目了然。现在国有企业向国家纳税不到全行业的40%,而他们从国家银行得到的贷款却占全行业的80%以上。这种政策倾斜,才是不公平的。从投入产出角度看,最有效益的才是最公平的。公平不公平,不能用身份说话,不能用所有制说话,而应当由对国家、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来认定。
也有人认为,就社会公共利益而言,国有经济比非国有经济贡献要大。事实上也不是这样。社会公共利益,在当前的中国莫过于劳动就业。1997年,国有建筑企业为社会提供828 6万个劳动岗位,占全行业的24 7%,虽然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加了444 6万个岗位,却比1996年减少了27 3万个岗位,这里还不包括下岗而未离职的人员。同一年,民有建筑企业为社会提供2520 4万个劳动岗位,占全行业的75 3%,不仅比1980年增加了1905 7万岗位,而且比1996年也增加了384万个岗位。1997年,全行业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增加的这一部分和国有企业释放的这一部分,都是由非国有企业解决的。多就业才有多购买,多购买才能进一步扩大内需,这就是贡献。以下两组数字,也可以看出贡献大小。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达到58 27%。从1990年到1995年,建筑业总产值由1947 98亿元增加到9505亿元,在增加的7557 42亿元中,63 8%来自非国有企业。从1995年到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加了2957 57亿元,其中71%来自非国有企业。数字是枯燥的,但事实胜于雄辩,应该说这些数字已有足够的说服力了。
以上所讲国精民壮,并不否认国有建筑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立下的汗马功劳。没有国有建筑经济的发展,也就没有建筑业的今天,没有改革开放的实践,更没有今天这样的认识。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其布局要相应调整。这是历史的、辩证的统一。
(四)怎样推动国精民壮?这是当前需认真研究并有待于实践的问题。《决定》指出:“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在努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同时,国家给予必要支持,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功能;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对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其中最重要的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逐步实行股权多元化。这应该是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向。建筑业宜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通过“抓大放小”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使国有资产向大企业集聚,并积极吸收和利用非国有经济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组建成国有独资或国资控股的代表我国建筑业具有强大组织管理和技术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利于承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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