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
bsp; 色彩的和谐与鲜明可以引起美感。但是色彩自身只是光的吸拒作用,它不依赖人而独立存在,也无所谓美不美。按照作用于视网膜的功能量,当光波的长度是零点七——零点六时,我们便名之曰红,假如我们不名之曰红,这种情形依旧存在,我们创造了红这一个名词,就是为了代表这种情形,甲虫也看见山茶花的颜色,只是它们不能名之曰红罢了,既然我们名之曰红,那么“红”这个词及概念所代表的那种物质事实,就是一种客观存在,这存在不论是否被人感觉到都是不变的。
有人把美看做也和色彩同样是物的属性,这是唯心主义的或者二元论的看法,因为这种看法承认有一种观念,和物质一样绝对,一样永恒。
光有波动和微粒的二重特性,许多生物根据这种特性给自己创造了视觉,以反映周围的色彩、明暗和形象。声音有波动的特性,许多生物根据这种特性给自己创造了听觉以反映周围的声
音。美如果和声音、色彩同样是客观物质,或客观物质的客观现象,那么它也必定会具有一个具体存在的物所具有的这种的或那种的特性,我们不是也可以根据它创造一种美觉器官,来感受所谓“美”么?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凡是对一个人说来是美的事物,不是对一切人都是美的,像草对一切人说来都是绿的一样了吗?那还有什么美的阶级性,美的历史性呢?
有人说,美的东西虽然不是对于所有的人都是美的,至少对于大多数人是美的,假如没有客观的美,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一事实,不能用美的客观性来解释,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仍旧只有到人的内心去找。人,作为同一个世纪的同一种生物,在对事物的态度上即使有很大的出入,都是出入在同一发展水平的范围内。美学观当然也不能例外。人创造了世界,世界也创造了人,“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世界历史的产物”,文化心理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性有机结构不能从各个个人抽象出来,当它通过一个具体个人的思想情感表现为对象的形式时,它就不但带着个性,而且也带着共性,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大自然给予蛤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缺少什么,但是蛤蟆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所谓“美”。原因只有一个:人觉得它是不美的。对于另一只蛤蟆来说(如果它有意识的话),蛤蟆自然比黄莺或者蝴蝶更美。正如对于公鸡来说,一粒麦子比一颗珍珠更有价值。人所把握的美和价值如果离开了人,还有什么根据可言呢?
有一种看法以为美存在于人和物的关系中,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因为把人和物联系起来的还是人脑。
当然感觉有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但美不等于感觉。感觉是一种反映,而美,是一种创造,就感觉的内容来说,是客观事物,而美的内容,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没有了感觉,物体和它的现象属性依旧存在,但是没有了美感,美就失去了自己。
美发生在人脑中,我们无法把它移植到物那一方面去。所谓“移情”,不过是心灵内部的一种活动方式罢了。美感不是一个简单的反射过程,它更深刻,更复杂,永远和理智与情感密切联系着。美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感觉(如香、柔软等)也就在于这一点。
太阳的光和热是谁都可以感觉得到的,但是太阳的美不是对所有的人都存在。夏天的太阳,对于诗人来说,是激情和力量的象征,是美的,但是对于路上的商贩来说,则是“黄尘行客汗如浆”,晒得很难受。而这美与难受,同样是由于它的光和热。
不论人们如何反映它,太阳是一个,各式各样的人们都由于它的同一种光热而感受到它的存在。它自身只是一个化学原素的巨大集团,按照质光定律放射着同一种光和热,人们对它的感觉尽管千差万别,它自身却永远如一。诗人把它作为激情和力量的象征说它是美的,并没有给它增加什么。商贩对它的厌恶憎恨也没有减少它丝毫的份量。何况无论是诗人还是商贩,他们的感觉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能换一个时候,换一种情况,他们又会有相反的感觉了。而不论感觉怎么变,太阳并不会随之改变。
“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因为没有了人,就没有了价值观念。价值,是人的东西,只有对人来说,它才存在。价值尺度,只能是人的尺度。
所谓主观地,只是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运用自己的意识,去认识世界,去感受围绕在我们周围的真实。真实是“一”。当意识达到达个“一”并使之成为人的一个表现的时候,就达到主观的充分发挥。
主观力求向客观去!并通过对客观的改造进入客观。而当它达到这一点的时候。便完成了自己。在这中间,人一面认识着和改造着自然,一面自发地或自觉地评价
由此可见,美底本质,就是自然之人化。自然人化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感觉的过程。在感觉过程中人化的对象是美的对象。
我们凝望着星星。星星是无言的,冷漠的,按照大自然的律令运动着,然而我们觉得星星美丽,因为它纯洁,冷静,深远。一只山鹰在天空盘旋,无非是想寻找一些吃食罢了,但是我们觉得它高傲、自由“背负苍天而莫之天阏,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实际上,纯洁,冷静,深远,高傲,自由人…等等,与星星,与老鹰无关,因为这是人的概念。星星和老鹰自身原始地存在着,无所谓冷静,纯洁,深远,高傲,自由。它们是无情的,因为它们没有意识,它们是自然。
对于那些远离家园的人们,杜鹃的啼血往往带着特别的魅力。“一叫一回肠一断”,“一闻一叹一沾衣”。因为这种悲哀的声音,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其所以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是因为它通过主体的心理感受(例如移情,或者自由联想……)被人化了。如果不被人化,它不会感动听者。农民不知道关于蜀帝的悲惨故事,他们称杜鹃为“布谷鸟”,因为杜鹃在春播的时候啼叫,声音好像是“布谷,布谷”。而我,直到现在,还对杜鹃的鸣声保持着一种亲切的回忆,因为当我想起这种叫声,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片无垠的水田,泛滥着初春的气息,潮湿的泥土的气息。
在明月之夜,静听着低沉的、仿佛被露水打湿了的秋虫的合唱,我们同样会回忆起逝去的童年,觉得这鸣声真个“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其实秋虫夜鸣,无非是因为夜底凉爽给它们带来 《论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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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美看做也和色彩同样是物的属性,这是唯心主义的或者二元论的看法,因为这种看法承认有一种观念,和物质一样绝对,一样永恒。
光有波动和微粒的二重特性,许多生物根据这种特性给自己创造了视觉,以反映周围的色彩、明暗和形象。声音有波动的特性,许多生物根据这种特性给自己创造了听觉以反映周围的声
音。美如果和声音、色彩同样是客观物质,或客观物质的客观现象,那么它也必定会具有一个具体存在的物所具有的这种的或那种的特性,我们不是也可以根据它创造一种美觉器官,来感受所谓“美”么?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凡是对一个人说来是美的事物,不是对一切人都是美的,像草对一切人说来都是绿的一样了吗?那还有什么美的阶级性,美的历史性呢?
有人说,美的东西虽然不是对于所有的人都是美的,至少对于大多数人是美的,假如没有客观的美,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一事实,不能用美的客观性来解释,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仍旧只有到人的内心去找。人,作为同一个世纪的同一种生物,在对事物的态度上即使有很大的出入,都是出入在同一发展水平的范围内。美学观当然也不能例外。人创造了世界,世界也创造了人,“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世界历史的产物”,文化心理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性有机结构不能从各个个人抽象出来,当它通过一个具体个人的思想情感表现为对象的形式时,它就不但带着个性,而且也带着共性,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大自然给予蛤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缺少什么,但是蛤蟆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所谓“美”。原因只有一个:人觉得它是不美的。对于另一只蛤蟆来说(如果它有意识的话),蛤蟆自然比黄莺或者蝴蝶更美。正如对于公鸡来说,一粒麦子比一颗珍珠更有价值。人所把握的美和价值如果离开了人,还有什么根据可言呢?
有一种看法以为美存在于人和物的关系中,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因为把人和物联系起来的还是人脑。
当然感觉有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但美不等于感觉。感觉是一种反映,而美,是一种创造,就感觉的内容来说,是客观事物,而美的内容,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没有了感觉,物体和它的现象属性依旧存在,但是没有了美感,美就失去了自己。
美发生在人脑中,我们无法把它移植到物那一方面去。所谓“移情”,不过是心灵内部的一种活动方式罢了。美感不是一个简单的反射过程,它更深刻,更复杂,永远和理智与情感密切联系着。美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感觉(如香、柔软等)也就在于这一点。
太阳的光和热是谁都可以感觉得到的,但是太阳的美不是对所有的人都存在。夏天的太阳,对于诗人来说,是激情和力量的象征,是美的,但是对于路上的商贩来说,则是“黄尘行客汗如浆”,晒得很难受。而这美与难受,同样是由于它的光和热。
不论人们如何反映它,太阳是一个,各式各样的人们都由于它的同一种光热而感受到它的存在。它自身只是一个化学原素的巨大集团,按照质光定律放射着同一种光和热,人们对它的感觉尽管千差万别,它自身却永远如一。诗人把它作为激情和力量的象征说它是美的,并没有给它增加什么。商贩对它的厌恶憎恨也没有减少它丝毫的份量。何况无论是诗人还是商贩,他们的感觉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能换一个时候,换一种情况,他们又会有相反的感觉了。而不论感觉怎么变,太阳并不会随之改变。
“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因为没有了人,就没有了价值观念。价值,是人的东西,只有对人来说,它才存在。价值尺度,只能是人的尺度。
所谓主观地,只是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运用自己的意识,去认识世界,去感受围绕在我们周围的真实。真实是“一”。当意识达到达个“一”并使之成为人的一个表现的时候,就达到主观的充分发挥。
主观力求向客观去!并通过对客观的改造进入客观。而当它达到这一点的时候。便完成了自己。在这中间,人一面认识着和改造着自然,一面自发地或自觉地评价
着自然。在这评价中,人们创造了美的观念。
由此可见,美底本质,就是自然之人化。自然人化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感觉的过程。在感觉过程中人化的对象是美的对象。
我们凝望着星星。星星是无言的,冷漠的,按照大自然的律令运动着,然而我们觉得星星美丽,因为它纯洁,冷静,深远。一只山鹰在天空盘旋,无非是想寻找一些吃食罢了,但是我们觉得它高傲、自由“背负苍天而莫之天阏,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实际上,纯洁,冷静,深远,高傲,自由人…等等,与星星,与老鹰无关,因为这是人的概念。星星和老鹰自身原始地存在着,无所谓冷静,纯洁,深远,高傲,自由。它们是无情的,因为它们没有意识,它们是自然。
对于那些远离家园的人们,杜鹃的啼血往往带着特别的魅力。“一叫一回肠一断”,“一闻一叹一沾衣”。因为这种悲哀的声音,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其所以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是因为它通过主体的心理感受(例如移情,或者自由联想……)被人化了。如果不被人化,它不会感动听者。农民不知道关于蜀帝的悲惨故事,他们称杜鹃为“布谷鸟”,因为杜鹃在春播的时候啼叫,声音好像是“布谷,布谷”。而我,直到现在,还对杜鹃的鸣声保持着一种亲切的回忆,因为当我想起这种叫声,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片无垠的水田,泛滥着初春的气息,潮湿的泥土的气息。
在明月之夜,静听着低沉的、仿佛被露水打湿了的秋虫的合唱,我们同样会回忆起逝去的童年,觉得这鸣声真个“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其实秋虫夜鸣,无非是因为夜底凉爽给它们带来 《论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