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与哈贝马斯之争
福柯与哈贝马斯之争
发布时间: 2003-12-1 作者:秩名
内容提要:本文讨论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占据知识界前沿的一次伟大争论:福柯和哈贝马斯的争论。由于这两个人在今天的巨大声望,以及思想的尖锐差异,使这场争论遍及整个欧美学界并引发了巨大的讨论。大致说来,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方法论差异;对主体构成的评价差异;在社会理论方面交往理性和权力的差异。
关键词:福柯、哈贝马斯、权力、理性、交往理性
福柯与哈贝马斯完全不同。这不仅仅是人们所说的德法传统的不同,这也许还包括两个人气质上的深刻差异。福柯根植于萨德和尼采的传统,他将恶之花的危险尝试和狄奥尼索斯的迷狂体验融于一体,进而将自己置于理性所鞭长莫及的危险地带,并对既定的现实——无论是道德现实还是政治现实——持有一种执著的怀疑态度,这种怀疑带有一种敏感的气质,而这种敏感却近乎于偏执。福柯前所未有地将哲学变成个人的事情,哲学是在探讨个人的极限、可能性和遥遥无期的真理,在福柯这里,哲学就是探讨他自身的秘密。但是戏剧性的是,旨在发现个人秘密的隐蔽哲学,甚至可以说是哲学行为,却赢得了最大量的读者,并被一遍遍地呈现在朗朗白昼之下。哈贝马斯呢?在这位哲学家的源头里,尼采作为一个极端的反面教材得到了批判,并被剔除的干干净净,也就是说,这种哲学源头决没有超人崇拜和对个人性的鼓吹,他的曲折起源是马克斯·韦伯和马克思。后两者都将个人,将自身置之于哲学之外,在马克思这里,个人消逝在生产方式的结构中,在韦伯这里,个人是铁笼中的囚徒;哈贝马斯同样是不折不扣的反个人主义者,无论是他在哲学上的观念诉求,还是他的毫无风格化的哲学措辞,甚至是他目前的政治现实——在所有这些方面,哈贝马斯都被公共性意愿所统摄。福柯相信,知识的作用就是让知识分子个人不断地改变自身,而哈贝马斯相信,知识和知识分子能够促进一个其乐融融的团结社会。福柯将个人的出路放在个人自身孤独的美学改造方面,哈贝马斯从来就是将个人置于集体的无边无际的交流和商谈中,如同福柯喜欢一次次地单独出没在加利福利亚那些神秘的夜晚,而哈贝马斯喜欢在各种各样公众讲坛上领奖或者演说一样。 这种气质上的差异决定了哲学的重大差异,也可以反过来说,哲学的重大差异决定了行为的差异。这两人之间有一场事实性的对话,但是主要的争执隐含在各自的著述中,尤其是在哈贝马斯这里,对福柯的批评毫不隐晦。这种批评涉及到他们各自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权力和理性。福柯是从权力的角度对社会作出分析,哈贝马斯则是从理性的角度对社会作出诊断。出发点不一样,结论就不一样,对整个传统——尤其是对启蒙运动和启蒙理性——的估价不一样,各自遵循的探讨途径也不一样;如果非要为社会开一剂药方的话,那么这个药方肯定也不一样;最后,不可避免的是,对未来的态度,无论是哲学态度,还是生活态度,无论是乐观的态? 鹊幕故潜?鄣奶?龋?膊灰谎?N颐窍壤纯纯锤?峦ü??Χ陨缁嶙鞒龅恼锒希?缓罂纯垂?绰硭沟恼敕嫦喽缘墓鄣阋约坝纱硕?吹亩愿?碌拿土遗昊鳌?nbsp;
1 权力和社会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通过权力的变化来描述社会的变化,社会的谱系演变铭写在权力的谱系演变上面。福柯正是从权力——权力的形态、实践、活动机制——入手,创造性地将现代社会描述为规训社会。 这一社会理论的基石是权力。在福柯看来,正是围绕着权力的运作机制,庞大的社会组织才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整个社会结构盘根错结般地缠绕在权力上面。权力的性质、形态和机制变了,社会结构就随之发生变化,君主制有君主的独特镇压权力,古典时期有针对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现代时期则是针对身体的规训权力。也可以反过来说,否定性的镇压权力构成了君主制社会的基本结构,诉诸于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构成了古典时期的社会结构,而规训权力则构成了现代时期的普遍社会结构。权力是社会形态最根本的基石,社会,它的数不胜数的表象、形态、能指,它的无法估算的规模、尺度、范围,最终都可以浓缩和还原到权力的基石这一点上,权力是它们最后的归宿,也是它们最终的根源。权力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变化。
权力为什么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基石?为什么成为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决定性因素?为什么权力的变化引发了社会的变化?为什么规训权力的出现促发了规训社会的诞生?首先,我们发现,福柯的“权力”本身并不是一个本质主义概念,甚至难于为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权力是什么?福柯说:“权力不是一个机制,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我们拥有的某种力量;它只是人们为特定社会中复杂的战略情势所使用的名字。”①权力应该被理解为多重的力的关系,不应该从一个中心,从某个最基本的始发处去寻找权力的源头,权力也不是某个集团、某个主体的所有物。相反,权力存在于各处、存在于任何的差异性关系中,“权力无处不在,这并不因为它有特权将一切笼罩在它战无不胜的整体中,而是因为它每时每刻,无处不在地被生产出来,甚至在所有关系中被生产出来,权力无处不在,并非因为它涵括一切,而是因为它来自四面八方。”②福柯明确地抛弃了那种自上而下的压抑、笼罩、涵括、包裹性的国王权力,那种支配性、主宰性和统治性的权力。权力永远存在于关系中,也可以说,权力永远是关系中的权力。它随时随地产生于不同事物的关系中,这意味着,权力总是变动的,复数的,再生性的,微观的? ⒕植康摹⑾附谛缘摹⑾嗷チ鞫?筒?频摹U庋???Τ涑庠谏缁岬拿扛鼋锹洌?涑庠诿恳恢植钜旃叵抵校?涑庠谌我獾南喙匚镏?校?植康奈匏?辉诘恼庑┪⒐廴???甏蟮闹鞯夹匀??剐统寤倭恕?/P>
对福柯来说,这样的权力从来不外在于社会,相反,它深深地根植入社会的每个片段和细节中,权力的变化促发社会的变化,权力的形态——它的力量关系,它的性质、方向、活动机制——内在地构成了社会的形态:社会关系及其性质、方向、活动机制。权力不是处在社会隐晦的底部,不是曲折而坚决地操纵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它处于社会的内部,处在社会的每一片肌理上面,从而构成社会内部、社会本身的决定性要素。社会围绕着权力机制而活动,而运转,而成型,它听命于这种权力实践和权力游戏,权力处在社会这个同心圆的最核心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社会的种种表象可以还原到权力的机制上。对社会的诊断可以简约为对权力的诊断,外围最终还原到核心。社会形态正是权力形
这样,福柯的社会理论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构成了一次重大挑战:在福柯这里,社会形态的变化与经济方式的联系极其微弱,福柯排除了劳动、生产方式、剥削和异化在社会理论中的位置,排除了它们在社会理论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他来说,社会形态同这个社会的一般权力形态是同质性的,君主权力就导致君主社会,规训权力就导致规训社会,权力形态的变化导致社会形态的变化。由于权力总是关系中的权力,总是任意两个不同点的权力,总是复数权力和网络中的权力,因而,它天然地就能将社会的诸要素关联起来,将这些要素以“权力”的方式组织起来,进而让这些要素按照权力的形态组织社会的形态。权力具有这种组织天性,因为权力存在于任何差异关系中,只要存在着差异,就必定会产生权力,“权力不是某种可被获得、抓住、分享的东西,也不是人们能够控制或放弃的 《福柯与哈贝马斯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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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12-1 作者:秩名
内容提要:本文讨论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占据知识界前沿的一次伟大争论:福柯和哈贝马斯的争论。由于这两个人在今天的巨大声望,以及思想的尖锐差异,使这场争论遍及整个欧美学界并引发了巨大的讨论。大致说来,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方法论差异;对主体构成的评价差异;在社会理论方面交往理性和权力的差异。
关键词:福柯、哈贝马斯、权力、理性、交往理性
福柯与哈贝马斯完全不同。这不仅仅是人们所说的德法传统的不同,这也许还包括两个人气质上的深刻差异。福柯根植于萨德和尼采的传统,他将恶之花的危险尝试和狄奥尼索斯的迷狂体验融于一体,进而将自己置于理性所鞭长莫及的危险地带,并对既定的现实——无论是道德现实还是政治现实——持有一种执著的怀疑态度,这种怀疑带有一种敏感的气质,而这种敏感却近乎于偏执。福柯前所未有地将哲学变成个人的事情,哲学是在探讨个人的极限、可能性和遥遥无期的真理,在福柯这里,哲学就是探讨他自身的秘密。但是戏剧性的是,旨在发现个人秘密的隐蔽哲学,甚至可以说是哲学行为,却赢得了最大量的读者,并被一遍遍地呈现在朗朗白昼之下。哈贝马斯呢?在这位哲学家的源头里,尼采作为一个极端的反面教材得到了批判,并被剔除的干干净净,也就是说,这种哲学源头决没有超人崇拜和对个人性的鼓吹,他的曲折起源是马克斯·韦伯和马克思。后两者都将个人,将自身置之于哲学之外,在马克思这里,个人消逝在生产方式的结构中,在韦伯这里,个人是铁笼中的囚徒;哈贝马斯同样是不折不扣的反个人主义者,无论是他在哲学上的观念诉求,还是他的毫无风格化的哲学措辞,甚至是他目前的政治现实——在所有这些方面,哈贝马斯都被公共性意愿所统摄。福柯相信,知识的作用就是让知识分子个人不断地改变自身,而哈贝马斯相信,知识和知识分子能够促进一个其乐融融的团结社会。福柯将个人的出路放在个人自身孤独的美学改造方面,哈贝马斯从来就是将个人置于集体的无边无际的交流和商谈中,如同福柯喜欢一次次地单独出没在加利福利亚那些神秘的夜晚,而哈贝马斯喜欢在各种各样公众讲坛上领奖或者演说一样。 这种气质上的差异决定了哲学的重大差异,也可以反过来说,哲学的重大差异决定了行为的差异。这两人之间有一场事实性的对话,但是主要的争执隐含在各自的著述中,尤其是在哈贝马斯这里,对福柯的批评毫不隐晦。这种批评涉及到他们各自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权力和理性。福柯是从权力的角度对社会作出分析,哈贝马斯则是从理性的角度对社会作出诊断。出发点不一样,结论就不一样,对整个传统——尤其是对启蒙运动和启蒙理性——的估价不一样,各自遵循的探讨途径也不一样;如果非要为社会开一剂药方的话,那么这个药方肯定也不一样;最后,不可避免的是,对未来的态度,无论是哲学态度,还是生活态度,无论是乐观的态? 鹊幕故潜?鄣奶?龋?膊灰谎?N颐窍壤纯纯锤?峦ü??Χ陨缁嶙鞒龅恼锒希?缓罂纯垂?绰硭沟恼敕嫦喽缘墓鄣阋约坝纱硕?吹亩愿?碌拿土遗昊鳌?nbsp;
1 权力和社会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通过权力的变化来描述社会的变化,社会的谱系演变铭写在权力的谱系演变上面。福柯正是从权力——权力的形态、实践、活动机制——入手,创造性地将现代社会描述为规训社会。 这一社会理论的基石是权力。在福柯看来,正是围绕着权力的运作机制,庞大的社会组织才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整个社会结构盘根错结般地缠绕在权力上面。权力的性质、形态和机制变了,社会结构就随之发生变化,君主制有君主的独特镇压权力,古典时期有针对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现代时期则是针对身体的规训权力。也可以反过来说,否定性的镇压权力构成了君主制社会的基本结构,诉诸于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构成了古典时期的社会结构,而规训权力则构成了现代时期的普遍社会结构。权力是社会形态最根本的基石,社会,它的数不胜数的表象、形态、能指,它的无法估算的规模、尺度、范围,最终都可以浓缩和还原到权力的基石这一点上,权力是它们最后的归宿,也是它们最终的根源。权力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变化。
权力为什么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基石?为什么成为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决定性因素?为什么权力的变化引发了社会的变化?为什么规训权力的出现促发了规训社会的诞生?首先,我们发现,福柯的“权力”本身并不是一个本质主义概念,甚至难于为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权力是什么?福柯说:“权力不是一个机制,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我们拥有的某种力量;它只是人们为特定社会中复杂的战略情势所使用的名字。”①权力应该被理解为多重的力的关系,不应该从一个中心,从某个最基本的始发处去寻找权力的源头,权力也不是某个集团、某个主体的所有物。相反,权力存在于各处、存在于任何的差异性关系中,“权力无处不在,这并不因为它有特权将一切笼罩在它战无不胜的整体中,而是因为它每时每刻,无处不在地被生产出来,甚至在所有关系中被生产出来,权力无处不在,并非因为它涵括一切,而是因为它来自四面八方。”②福柯明确地抛弃了那种自上而下的压抑、笼罩、涵括、包裹性的国王权力,那种支配性、主宰性和统治性的权力。权力永远存在于关系中,也可以说,权力永远是关系中的权力。它随时随地产生于不同事物的关系中,这意味着,权力总是变动的,复数的,再生性的,微观的? ⒕植康摹⑾附谛缘摹⑾嗷チ鞫?筒?频摹U庋???Τ涑庠谏缁岬拿扛鼋锹洌?涑庠诿恳恢植钜旃叵抵校?涑庠谌我獾南喙匚镏?校?植康奈匏?辉诘恼庑┪⒐廴???甏蟮闹鞯夹匀??剐统寤倭恕?/P>
对福柯来说,这样的权力从来不外在于社会,相反,它深深地根植入社会的每个片段和细节中,权力的变化促发社会的变化,权力的形态——它的力量关系,它的性质、方向、活动机制——内在地构成了社会的形态:社会关系及其性质、方向、活动机制。权力不是处在社会隐晦的底部,不是曲折而坚决地操纵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它处于社会的内部,处在社会的每一片肌理上面,从而构成社会内部、社会本身的决定性要素。社会围绕着权力机制而活动,而运转,而成型,它听命于这种权力实践和权力游戏,权力处在社会这个同心圆的最核心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社会的种种表象可以还原到权力的机制上。对社会的诊断可以简约为对权力的诊断,外围最终还原到核心。社会形态正是权力形
态同一个层面上的横向扩充,而非纵向的生产和派生结果。
这样,福柯的社会理论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构成了一次重大挑战:在福柯这里,社会形态的变化与经济方式的联系极其微弱,福柯排除了劳动、生产方式、剥削和异化在社会理论中的位置,排除了它们在社会理论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他来说,社会形态同这个社会的一般权力形态是同质性的,君主权力就导致君主社会,规训权力就导致规训社会,权力形态的变化导致社会形态的变化。由于权力总是关系中的权力,总是任意两个不同点的权力,总是复数权力和网络中的权力,因而,它天然地就能将社会的诸要素关联起来,将这些要素以“权力”的方式组织起来,进而让这些要素按照权力的形态组织社会的形态。权力具有这种组织天性,因为权力存在于任何差异关系中,只要存在着差异,就必定会产生权力,“权力不是某种可被获得、抓住、分享的东西,也不是人们能够控制或放弃的 《福柯与哈贝马斯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