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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误读与道德的偏执


可以集体不沉默,而在于萧乾们当时仅仅是数种情况中的一 种,不仅还有Ⅰ类中C、D、E三种人不可能上台说真话,而且,更有Ⅱ大类赤诚的正义事业捍卫者,在“时刻准备着”“保卫革命”与胡风或同情胡风“之流”的“邪恶”势力作斗争呢!这是当时最强大一种力量,是知识分子中自认为仍代表历史进步力量的一部分人,当然大部分是单纯幼稚追求崇高理想青年知识分子。他们自认为是与邪恶作斗争, 却构成了邪恶; 他们自认为代表正义,却践踏了正义。这是历史的悲剧,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但在当时,他们并不受道德的谴责,因为他们遵循的正是“无产阶级道德”。而随着运动的发展,当他们也成为革命对象时,才可能有所觉悟。这时,他们便归到第一类中分化了。但即使这时,王彬彬的假设依然不能成立,因为更多更年轻单纯幼稚追求理想的知识分子又站到“正义”的旗帜下,为了同样“崇高”的道义和理想而向他们的前辈? 蚋副残?搅恕??獗闶悄鸪伞拔母铩北?绲纳缁峄? ?nbsp;
萧乾吕荧时代我没有赶上,“文革”我却积极地参加了。我曾为自己有幸象革命前辈一样参加一场伟大的革命而兴奋不已。因此“大革命”开始后,在自认为崇高的动机下,我也曾用大字报伤害过老师。只是由于知识分子家庭的教养,由于自己的非红色出身,我没有打过人。但当我看到红卫兵们将狂热的政治热情瞬间化为暴力随意污辱毒打老师时,我的反应只是惊诧恐惧;恐惧的同时,却为自己的“小资产阶级软弱性”而自责——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当时,我决没有看清“文革”本质的“觉悟”。因此,巴金先生说的知识分子应当忏悔,我想主要应当包括第Ⅱ大类人,及Ⅰ类的D或E类(如果E类能忏悔的话), 也包括我——尽管当时我只是高中学生。不能轻轻一句话把道德责任推给历史。每个站在“胡风们”、“右派们”、“牛鬼蛇神”对立面使他们遭到伤害的人都有责任,这责任从最轻处说便包括对所谓“正义”“崇高”名义的轻信(或说是受蒙蔽),包括个人道德良知的丧失。 
正因为有此历史经验或教训,今天中老年学者对一些美好崇高的理念符号不再轻信了。但同时,由于缺少深入的历史反思与道德自审,更缺少真诚的道德忏悔,甚至缺少以文学形式的自审与忏悔(尤其是对““文革””——““文革””是一代青年用青春毁灭文明而又自毁的大悲剧),使今日的青年对他们的历史他们痛苦的“心路历程”产生了误读。王彬彬们的“审父”意识是合理的有积极意义的。如果留给再后一代,历史便几乎无法复原了。在历史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今天是正视与深入反思总结的时候了。但对王彬彬们来说,是不是也应当自省一下,如果他们自己处在那个时代,会是那一类和那一种人呢?我想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人是会加入热情追求“崇高”的Ⅱ大类的行列中去的。 下篇: 道德的偏执 

但是,对历史的反思“正读”理解萧乾们,并不等于今天我们就可以否定嘲笑吕荧;吕荧的行为仍是一种崇高。否定历史上的伪崇高,也决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嘲笑或可以容忍“痞子”文人嘲笑真崇高,甚至竭力推崇周作人肆意贬低鲁迅!不!在鲁迅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扌+不)黄土!对于当代文坛是非颠倒之浊流,应当坚决抵制和清算。真正的崇高是永远是人类精神的旗帜、正义的旗帜。尤其在伪崇高泛滥时代却能认清并敢于坚持真理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前驱,象张志新烈士,更是悲剧性崇高英雄,更值得后人敬仰。我从内心对他们表示钦服,因为我做不到。因此,我对萧乾们作道德辩护的同时,仍愿把我深深的敬意献给吕荧。我是从事美学的,吕荧不畏高压不随潮流坚持自己的美学观点,久已为我所敬佩。这是一种学术上的崇高。对美学界某位学者时时借政治东风压迫自己的学术对手的卑劣作法我甚感羞耻。因此,对高扬崇高、正义、人文旗帜的当代青年学者,我同样充满敬意。但问题在于他们的片面绝对的思想方法及其道德理论,恰恰使他们背离其崇高目标,而很可能导致伪崇高。这种片面思想方法,即是将复杂的事物绝对化地一分为二,非黑即白,非革命即反革命,用王彬彬的话说,就是“在说真话与说假话之间往往根本就没有中间地带可供逃遁”,不说真话就意味着说了假话,就意味着认可助长了邪恶。由这种方法支持的道德理论便是我认为应当引起重视并深入批判的道德偏执症。所谓道德偏执症,简单说来,一是道德的泛化,把道德评价贯彻到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是道德的拔高,用崇高的道德作为普泛标准要求他人。这种道德偏执症,既是诸多历史悲剧的社会因素,又是当前道德沉沦的重要原因。本文结合前文所述,重点讨论后一问题——道德的拔高或圣德的泛化。
从崇高的道德标准出发,怎么会导致悲剧的结局又怎么会导致道德沉沦呢?这不是几句话简单可以解释清楚的。我们首先从道德的分类与功能谈起。
现代道德不是“一体的”,而是分类分层的。从分类角度讲,它包括历史道德,如阶级道德、党派宗教道德等;还包括公共道德,如社会道德、人伦道德、职业道德等。从分层角度讲,它又有常德、美德、圣德之分。当今理论界在道德问题上的理论困惑,很大程度也在于道德划分的混乱①。而其中最严重的混乱就在于取消社会公德—常德,而用崇高道德取而代之。
实际上,在日常的话语中,所谓道德通常就是指公德—常德②,而非圣德或崇高。现代社会公德—常德是大多人自觉自愿遵守的合乎文明人道的行为规范,如不损人利己、不损公利私、奉公守法、正直诚实、尊老爱幼、互尊互助等,它们的社会伦理意义在于对社会所有成员生存利益的公平维护,人人承担道德义务换来大家共同享受文明权益。它的核心是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均衡互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以个人利益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同时,也不能以他人或集体利益名义无条件地(有法律的依据除外)损害个人利益,利人不损己。这是建立在现代民法通则和人权原则——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有权自由支配并对自己行为负责——基础上的道德准则。而这恰恰是基于人文价值原则:人文主义首先是人本主义,是对每个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对个人自由选择权的尊重。因此,除去在特殊情况下,即当他人生命垂危急需救护而周围人又可能救护时,对他们可以提出道德要求之外③,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提出

以“身家性命”为条件的实践崇高道德的“绝对命令”。如有人落水,若岸上某人不会游泳却一定让其跳水救人,那无异于道德谋杀。同样,在极“左”政治运动中,无论是以真崇高还是伪崇高(在当时也是真崇高)要求他人,一定让那些胆怯者或明智者或幼稚者自己跳出来自投罗网,或冲上台去批斗“反革命”,都是极不道德的,因为那必然会导致悲剧发生。尤其是当这种要求是以“绝对命令”形式出现时,后果更为可怕——不是自杀就是杀人。吕荧不就是由追逐“崇高”的人们所杀吗?这也是我认为今日王彬彬们应自省之处——在他们身上我又读到了这种引起可怕回忆的“绝对命令”。
王彬彬在他的文章中,先引用了苏格拉底坚持真理从容赴死的例证, 又褒扬了鲁迅、肯定了吕荧。这都不错,但当他以此为“绝对命令”,批评萧乾们时,却极似当年的红卫兵。在“文革”的“审父”过程中,红卫兵经常提出这样的诘问:为什么别人都参加革命你却依然搞学问?为什么别人上了延安你却留在北平?为什么别人死在监狱中你却被放出来?为什么别人在战场上与敌人同归于尽,你却成了俘虏?结果,几乎所有的“旧”知识分子、所有敌占区文人、所有的被捕被俘人员统统都成了有罪者,且罪莫大焉。遭遇最惨者当属原朝鲜参战志愿军战俘了。其中之惨烈情节前些年报告文学已有披露,此处不赘。不过更大的悲剧还在红卫兵本身。他们审人审己,已经没有“不革命”的路可以选择了,于是,为了献身“崇高理想”、为了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他们毫不犹豫地把大刀长枪乃至机关枪大炮砍向射向对方 ,也就是自己昨日的同学、同志! 我至今仍保存着一张手按短枪英姿洒爽的徐州女红卫兵照片,她可能也“牺牲”在后来的武斗中了。这是一代人用青春和鲜血书写的悲剧。但遗憾的是,除了《枫》和早期的伤痕文学之外,甚至“红卫兵”作家们自己也将这些“伤痕”从记忆中抹去了④。整个中国似乎只有巴金老人在那里不停地呼吁、再呼吁。一纸极 “左”路线的封条, 封存了历史也拂平了人们心灵的创伤。
应当感谢王彬彬们,他们撕下了历史的封条,同时也唤起了人们的警觉

《历史的误读与道德的偏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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