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纪录片发展问题备忘
纪录片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意义。
还有一些相关的问题也应该被提出来。正是因为我们强调纪录片的民主意义,我们认为纪录片恰恰不是需要把自己的观点很强烈和煽动地表达出来。因为我并不认为自己这个观念是权威的,当我传达一个观念的时候,我只是把这个观念展示出来,这意味着这个观念是需要观众一起进去反省的。真理是开放的,是不能被垄断的。垄断是真理的敌人,也是“真实”的敌人。所以我们对纪录片的理解,更看重要的是纪录片对自我立场的反省。建立在自我反省上的纪录片立场,现在被认为是重要的。也正因此,我也不认为今天的纪录片能够像中央台新闻评论部的新闻类节目那样,有那么大的政治权力,可以一夜之间改变社会,或者说那么严重地影响社会。我不认为纪录片有这样的特权和这样的能力。它没有凌驾在任何人之上的权利,它所拥有的权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拥有的,不比这多,也不应该比这少。它的力量来自于我们的良知,建立在公民社会上的人的社会良知。这是它获得力量的唯一来源,而不是借助特权,不管它是来自于大众传媒还是来自别的。明确这一点,在今天其实已经非常重要了。
二 , “真实”再现与纪录片的历史使命
“真实”问题,一直与新纪录运动纠缠在一起,值得我们来回顾“真实”的观念和新纪录运动的关系。其实,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真实”是被作为一种理想来追求的,应该承认我们当时在理论上对“真实”的探讨做得并不深入,我们并没有深入探讨“真实”是如何建构起来,只是讨论到“真实”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真实”是通过纪实手法来保证的,真实是一种理想,有时候要像捍卫理想一样来捍卫真实。但正是我们通过对“真实”的探讨,为纪录片在体制内的存在开辟了一个合法性的空间。这是新纪录运动关于“真实”问题探讨最伟大和最重要的历史功能。从此以后,体制内的新纪录运动在中国的电视栏目里得以确立和发扬光大。
当前中国纪录片发展问题备忘(第3页)
现在,这个问题以“真实再现”的方式再度浮现。
这个问题在今天的突显,现实原因其实是商业化的压力,为了追求戏剧性,把片子做得好看。纪录片是否可以用“真实再现”?当然可以用。特别是在电视台播出的纪录片,用真实再现的手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收视率。但这其实并不是问题所在,因为“真实再现”其实只是纪录片的一种创作手法,是方法、工具而不是目的。真正的问题是看如何用,为什么用。对于历史类纪录片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理论问题,就是纪录片如何建立与历史的关系。表现歧义较少的远古历史,使用“真实再现”无可厚非,不过是一种“图解”,是视觉艺术的需要,前提是这个历史是定论的,你不用也不可能为历史提出新的证据。但是对于那些有争议的近、现代史来说,寻找当事人和打捞证据,让见证人来说话,是远比运用“真实再现”更有意义和价值的:纪录片的价值。举例说,如果我们想处理“南京大屠杀”这样重大的历史题材,打捞证据的过程就一定是它作为纪录片的重要使命,把所有能找到的人证物证都用纪实的手法拍出来,就一定比所谓“真实再现”更具有历史的意义和价值。对于有些缺乏素材的题材,“真实再现”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法,可以丰富影像表达的手段。但“真实再现”使用的底线是不能掩盖我们对历史真相把握的信念,否则会使观众丧失掉对纪录片的信任感,而这个信任感一旦丧失,整个纪录片的概念都会垮掉。
所以我们需要区分:我们讨论的不是历史感染力的问题,而是历史与“真实”的关系问题。真实再现可以使用,但应该是慎重使用,是有边界和底线的,不可以泛滥。否则,会造成我们对纪录片最重要功能的抹煞,这个功能就是为历史提供证据;从而使得纪录片娱乐化和泡沫化,这个趋势其实正在出现。
我一直很欣赏一句话:纪录片是把光投到黑暗的地方,这个“黑暗的地方”指的是历史。历史纪录本身是我们靠镜头去建立起来的,是建构起来的。所以,应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纪录片和历史的关系。历史本身是一条黑暗的时间长河,在这当中无数的东西会沉沦下去,而摄影机的工作是要用光来进行的,如果没有光,就没有纪录。这次“纪录片二十年回顾论坛”的招贴画就是:一架摄影机投出一束光。没有光就没有历史。问题是这个光是怎样的光,光是谁投出的,它来自何方?历史是谁来纪录的,它纪录的是什么?什么东西沉沦了,什么被打捞上来,什么东西成了历史,什么东西没有成为历史?这是我们考察纪录片和历史关系的核心问题。
纪录片的历史意义非常重要。过去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找见证人做访谈,做口述历史。口述历史同样是历史。为什么?因为它是见证人的口述。而一旦这些见证人都没有了,就会比较麻烦,这一段历史很可能会被沉沦下去,丧失它的锚着地。这时候,“真实再现”固然是一种办法,但“再现” 也必须是有所凭依的,并不是如我们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其实, 《当前中国纪录片发展问题备忘(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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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相关的问题也应该被提出来。正是因为我们强调纪录片的民主意义,我们认为纪录片恰恰不是需要把自己的观点很强烈和煽动地表达出来。因为我并不认为自己这个观念是权威的,当我传达一个观念的时候,我只是把这个观念展示出来,这意味着这个观念是需要观众一起进去反省的。真理是开放的,是不能被垄断的。垄断是真理的敌人,也是“真实”的敌人。所以我们对纪录片的理解,更看重要的是纪录片对自我立场的反省。建立在自我反省上的纪录片立场,现在被认为是重要的。也正因此,我也不认为今天的纪录片能够像中央台新闻评论部的新闻类节目那样,有那么大的政治权力,可以一夜之间改变社会,或者说那么严重地影响社会。我不认为纪录片有这样的特权和这样的能力。它没有凌驾在任何人之上的权利,它所拥有的权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拥有的,不比这多,也不应该比这少。它的力量来自于我们的良知,建立在公民社会上的人的社会良知。这是它获得力量的唯一来源,而不是借助特权,不管它是来自于大众传媒还是来自别的。明确这一点,在今天其实已经非常重要了。
二 , “真实”再现与纪录片的历史使命
“真实”问题,一直与新纪录运动纠缠在一起,值得我们来回顾“真实”的观念和新纪录运动的关系。其实,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真实”是被作为一种理想来追求的,应该承认我们当时在理论上对“真实”的探讨做得并不深入,我们并没有深入探讨“真实”是如何建构起来,只是讨论到“真实”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真实”是通过纪实手法来保证的,真实是一种理想,有时候要像捍卫理想一样来捍卫真实。但正是我们通过对“真实”的探讨,为纪录片在体制内的存在开辟了一个合法性的空间。这是新纪录运动关于“真实”问题探讨最伟大和最重要的历史功能。从此以后,体制内的新纪录运动在中国的电视栏目里得以确立和发扬光大。
当前中国纪录片发展问题备忘(第3页)
现在,这个问题以“真实再现”的方式再度浮现。
这个问题在今天的突显,现实原因其实是商业化的压力,为了追求戏剧性,把片子做得好看。纪录片是否可以用“真实再现”?当然可以用。特别是在电视台播出的纪录片,用真实再现的手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收视率。但这其实并不是问题所在,因为“真实再现”其实只是纪录片的一种创作手法,是方法、工具而不是目的。真正的问题是看如何用,为什么用。对于历史类纪录片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理论问题,就是纪录片如何建立与历史的关系。表现歧义较少的远古历史,使用“真实再现”无可厚非,不过是一种“图解”,是视觉艺术的需要,前提是这个历史是定论的,你不用也不可能为历史提出新的证据。但是对于那些有争议的近、现代史来说,寻找当事人和打捞证据,让见证人来说话,是远比运用“真实再现”更有意义和价值的:纪录片的价值。举例说,如果我们想处理“南京大屠杀”这样重大的历史题材,打捞证据的过程就一定是它作为纪录片的重要使命,把所有能找到的人证物证都用纪实的手法拍出来,就一定比所谓“真实再现”更具有历史的意义和价值。对于有些缺乏素材的题材,“真实再现”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法,可以丰富影像表达的手段。但“真实再现”使用的底线是不能掩盖我们对历史真相把握的信念,否则会使观众丧失掉对纪录片的信任感,而这个信任感一旦丧失,整个纪录片的概念都会垮掉。
所以我们需要区分:我们讨论的不是历史感染力的问题,而是历史与“真实”的关系问题。真实再现可以使用,但应该是慎重使用,是有边界和底线的,不可以泛滥。否则,会造成我们对纪录片最重要功能的抹煞,这个功能就是为历史提供证据;从而使得纪录片娱乐化和泡沫化,这个趋势其实正在出现。
我一直很欣赏一句话:纪录片是把光投到黑暗的地方,这个“黑暗的地方”指的是历史。历史纪录本身是我们靠镜头去建立起来的,是建构起来的。所以,应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纪录片和历史的关系。历史本身是一条黑暗的时间长河,在这当中无数的东西会沉沦下去,而摄影机的工作是要用光来进行的,如果没有光,就没有纪录。这次“纪录片二十年回顾论坛”的招贴画就是:一架摄影机投出一束光。没有光就没有历史。问题是这个光是怎样的光,光是谁投出的,它来自何方?历史是谁来纪录的,它纪录的是什么?什么东西沉沦了,什么被打捞上来,什么东西成了历史,什么东西没有成为历史?这是我们考察纪录片和历史关系的核心问题。
纪录片的历史意义非常重要。过去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找见证人做访谈,做口述历史。口述历史同样是历史。为什么?因为它是见证人的口述。而一旦这些见证人都没有了,就会比较麻烦,这一段历史很可能会被沉沦下去,丧失它的锚着地。这时候,“真实再现”固然是一种办法,但“再现” 也必须是有所凭依的,并不是如我们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其实, 《当前中国纪录片发展问题备忘(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