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本质
;
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是自由的思想,在哲学史的不同时期,都曾经被探索过。如果说,佛教哲学中关于“解脱”的思想和中国道家关于“逍遥”的思想还没有直接明确地同人的本质联系起来的话(其实已经有某种间接模缚的联系了),那么古希腊人关于人是微观宇宙和人是万物尺度的观点,则无疑是一种人的哲学,包含着对人的本质的初步认识。在中世纪,奥古斯丁关于“从现实的我出发而转到真实的你”的思想,在神学的外衣下仍然透露出某种对于人的本质的哲学认识。后来新教思想家路德和加尔文关于信徒对自己的信念个人自己负责的思想,则不仅在理论上涉及到人的自由问题,而且赋予这种认识以某种实践意义了(当然是在宗教的错误前提之下的)。
笛卡儿把自由意志同纯理性的必然性加以区分,斯宾诺莎则强调二者的内在联系,强调理性与意志的统一。二人貌似不同,但在肯定人是认识的主体,自由是认识了的必然性这一点上则都是一致的。这种一致看法中包含着他们不自觉地作出的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的结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而理性是在认识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自由而积极的活动。这一结论为十八世纪启蒙学者的思想提供了营养。后者都把对必然性的认识作为人的自我实现的条件。
关于自由与必然统一的思想,在康德那里被表述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通过论证这种统一,康德宣称,人既是悟性的拥有者和受人支配的现象世界的立法者,又是纯粹理性和意志的拥有者,以及自由和价值的道德世界的立法者。他用这种抽象思辨的形式,间接地批判了封建制度对人的否定和奴役。但是由于他把对象世界和自在之物二元论式地加以割裂,这种批判的力量减弱了。费希特在否定了这个与主体及其活动相对立的自在之物的同时,提出了自我与非我对立的理论。非我是由自我设定与创造的。自我设定自身,然后据以设定其余的一切——非我。非我包括形形色色的自然形态和社会形态,这一切在费希特那里不是从“绝对主体”引申出来的。而在谢林那里,则是从“绝对观念”引申出来的。至此,德国古典哲学已经很接近于直接断言人的本质是自由了。
但是在马克思以前,除克尔凯郭尔以外(他对马克思没有多少影响),把这一思想表达得最为明确和圆满的还是黑格尔。在黑格尔看来,自由是精神的唯一真理。精神的一切属性都是由于自由才得以存在。人是唯一有思想(精神)的动物,所以只有人才自由,自由是人的本质。但是,这一正确的命运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具有完全唯心主义的内容。黑格尔无视历史发展的经济因素和人的现实的实践作用,而用客观观念的发展来说明历史例如他说,由于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最卑贱的、自信生下来是专给皇帝拉车的”,所以他们便成为“没有自由的奴隶”。又如他说奴隶制度的基础是“人类还没有取得他的自由的意识,因而降为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这种用观念来说明历史的做法,与后来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如圣西门、傅立味等用人性来说明历史的做法,同样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反过来说,观念和人性也是用历史来说明的。不论在他们的宏伟的菱中有多少天才的闪光,他们的主要目的——为政治找到坚固的科学基础——都没有达到。特别是黑格尔,他由于把人变成逻辑过程的一个片段而从历史哲学中既取消了政治,也取消了人。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作为对神学的扬弃,都是把自己的体系,建立在它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之上的。马克思指出,它们从种种不同的理解之中引伸出种种不同宗教、政治的、伦理的、法律的、美学的观念,然后又拜倒在这些观念之下,成为这些观念的奴隶,这种情况应当彻底改变。自从马克思批判了那一切,把“人”放在世界历史的中心,指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人的自由即人的本质的证明;指出现实的人类世界,包括各种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和“属人的”自然界,都是人的创造物和人的表现,在历史中形成和历史地发展着的,人应当而且能够从这一切之中解放出来的时候起,以往那些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都过时了,都不值得我们再去一一深入探讨了。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同时,吸取了他的思想中的合理的内核,为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的分工合作关系(其异低级形式就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中的人是不能离开这个关系而生存的。由于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个因素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这种经济必然性是社会中的自然,正如食物链结构是自然中的社会),单独的个人随着他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也可能而且一定会愈来愈受到异己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到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支配。这在一定的历史的阶段上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已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于是阶级社会的历史作为异化的历史就夺去了人的现实的本质,使它变形为宗教、国家、资本等等,而与个人的现实的存在相对立,成为一种否定和压迫人类的东西,把人变成一种和自己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物,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非人化的存在物”。这种人的本质的被异化,直接表现为人的自由的丧失。人丧失自由等于丧失他的自我,因为在不自由的状态下,他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他人的,他是他人手中的工具,为他人做自己所不愿做的工作,由于这个工作只是加强了人人控制自己的力量,所以他等于用自己的力量来反对自己,于是他自己的和自己分裂了。个人的这种自我分裂,是人与人互相为敌,即人的族类自我分裂的必然结果。
人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做呢?为了生活,即为了维持肉体的存在。仅仅为了生存而劳动和动物没有两样,人的这样的存在是动物的存在,是和人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这种存在使人脱离了自己的普遍本质,变成直接接受本身规定性摆布的动物。人首先必须超越于这种无情的物质规定性,然后才能在个体和整体的统一之中获得自由即自己的本质。所以马克思又说,“自由的领域,是在必要的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开始的”,是在“狭隘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存在和本质的矛盾是人类独有的矛盾,是人自己造成的矛盾。这种矛盾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存在的,任何动物的存在都是自然存在,本质都是自然本质,它们的存在和本质都统一在自然之中。人作为一种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与必然相对立的自由,并没有完全脱离自然和必然,产生这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认识和驾驭必然以获得自由是人类自我实现的中心问题。所以“问题不在于如何说明世界,而在于如何实践地变革和改造世界”,无产阶级应当而且能够通过对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经济必然性的深刻了解和实践的驾驭,消灭分工和私有制,解放全人类,从而最终地解放 《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1781.html
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是自由的思想,在哲学史的不同时期,都曾经被探索过。如果说,佛教哲学中关于“解脱”的思想和中国道家关于“逍遥”的思想还没有直接明确地同人的本质联系起来的话(其实已经有某种间接模缚的联系了),那么古希腊人关于人是微观宇宙和人是万物尺度的观点,则无疑是一种人的哲学,包含着对人的本质的初步认识。在中世纪,奥古斯丁关于“从现实的我出发而转到真实的你”的思想,在神学的外衣下仍然透露出某种对于人的本质的哲学认识。后来新教思想家路德和加尔文关于信徒对自己的信念个人自己负责的思想,则不仅在理论上涉及到人的自由问题,而且赋予这种认识以某种实践意义了(当然是在宗教的错误前提之下的)。
笛卡儿把自由意志同纯理性的必然性加以区分,斯宾诺莎则强调二者的内在联系,强调理性与意志的统一。二人貌似不同,但在肯定人是认识的主体,自由是认识了的必然性这一点上则都是一致的。这种一致看法中包含着他们不自觉地作出的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的结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而理性是在认识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自由而积极的活动。这一结论为十八世纪启蒙学者的思想提供了营养。后者都把对必然性的认识作为人的自我实现的条件。
关于自由与必然统一的思想,在康德那里被表述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通过论证这种统一,康德宣称,人既是悟性的拥有者和受人支配的现象世界的立法者,又是纯粹理性和意志的拥有者,以及自由和价值的道德世界的立法者。他用这种抽象思辨的形式,间接地批判了封建制度对人的否定和奴役。但是由于他把对象世界和自在之物二元论式地加以割裂,这种批判的力量减弱了。费希特在否定了这个与主体及其活动相对立的自在之物的同时,提出了自我与非我对立的理论。非我是由自我设定与创造的。自我设定自身,然后据以设定其余的一切——非我。非我包括形形色色的自然形态和社会形态,这一切在费希特那里不是从“绝对主体”引申出来的。而在谢林那里,则是从“绝对观念”引申出来的。至此,德国古典哲学已经很接近于直接断言人的本质是自由了。
但是在马克思以前,除克尔凯郭尔以外(他对马克思没有多少影响),把这一思想表达得最为明确和圆满的还是黑格尔。在黑格尔看来,自由是精神的唯一真理。精神的一切属性都是由于自由才得以存在。人是唯一有思想(精神)的动物,所以只有人才自由,自由是人的本质。但是,这一正确的命运在黑格尔的体系中具有完全唯心主义的内容。黑格尔无视历史发展的经济因素和人的现实的实践作用,而用客观观念的发展来说明历史例如他说,由于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最卑贱的、自信生下来是专给皇帝拉车的”,所以他们便成为“没有自由的奴隶”。又如他说奴隶制度的基础是“人类还没有取得他的自由的意识,因而降为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这种用观念来说明历史的做法,与后来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如圣西门、傅立味等用人性来说明历史的做法,同样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反过来说,观念和人性也是用历史来说明的。不论在他们的宏伟的菱中有多少天才的闪光,他们的主要目的——为政治找到坚固的科学基础——都没有达到。特别是黑格尔,他由于把人变成逻辑过程的一个片段而从历史哲学中既取消了政治,也取消了人。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作为对神学的扬弃,都是把自己的体系,建立在它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之上的。马克思指出,它们从种种不同的理解之中引伸出种种不同宗教、政治的、伦理的、法律的、美学的观念,然后又拜倒在这些观念之下,成为这些观念的奴隶,这种情况应当彻底改变。自从马克思批判了那一切,把“人”放在世界历史的中心,指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人的自由即人的本质的证明;指出现实的人类世界,包括各种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和“属人的”自然界,都是人的创造物和人的表现,在历史中形成和历史地发展着的,人应当而且能够从这一切之中解放出来的时候起,以往那些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都过时了,都不值得我们再去一一深入探讨了。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同时,吸取了他的思想中的合理的内核,为
人的本质是自由这一正确的例题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之所以失掉自由,不是因为他没有自由意识,而是“迫于历史过程的力量”。因为人是族类的存在物,是“人的世界,是国家、社会”,个人的族类本质只能体现在他和族类的统一之中,亦即只能体现在他和外间世界的统一之中。一个脱离历史进程和社会关系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一个和外间世界相矛盾相对立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经济必然性,个人和世界、和社会的矛盾和对立是不可能避免的。正是这种矛盾和对立反过来夺去了人的自由。等到人通过实践认识了这种必然性,并且能驾驭它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他就不仅超越了世界而且超越了他的自我,而从束缚他的客观必然性中解放出来,进入新的历史行程了。这个过程正是人的现实的生成过程。人为了征服自然而创造了社会关系即人的世界,社会作为人的创造物而和人相对立,表示着人的族类的自我分裂。如果把历史社会关系从人抽象出来加以考察(如黑格尔),或者把人从历史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加以考察(如费尔巴哈),就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的分工合作关系(其异低级形式就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中的人是不能离开这个关系而生存的。由于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个因素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这种经济必然性是社会中的自然,正如食物链结构是自然中的社会),单独的个人随着他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也可能而且一定会愈来愈受到异己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到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支配。这在一定的历史的阶段上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已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于是阶级社会的历史作为异化的历史就夺去了人的现实的本质,使它变形为宗教、国家、资本等等,而与个人的现实的存在相对立,成为一种否定和压迫人类的东西,把人变成一种和自己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物,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非人化的存在物”。这种人的本质的被异化,直接表现为人的自由的丧失。人丧失自由等于丧失他的自我,因为在不自由的状态下,他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他人的,他是他人手中的工具,为他人做自己所不愿做的工作,由于这个工作只是加强了人人控制自己的力量,所以他等于用自己的力量来反对自己,于是他自己的和自己分裂了。个人的这种自我分裂,是人与人互相为敌,即人的族类自我分裂的必然结果。
人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做呢?为了生活,即为了维持肉体的存在。仅仅为了生存而劳动和动物没有两样,人的这样的存在是动物的存在,是和人的本质相矛盾的存在。这种存在使人脱离了自己的普遍本质,变成直接接受本身规定性摆布的动物。人首先必须超越于这种无情的物质规定性,然后才能在个体和整体的统一之中获得自由即自己的本质。所以马克思又说,“自由的领域,是在必要的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开始的”,是在“狭隘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存在和本质的矛盾是人类独有的矛盾,是人自己造成的矛盾。这种矛盾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存在的,任何动物的存在都是自然存在,本质都是自然本质,它们的存在和本质都统一在自然之中。人作为一种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与必然相对立的自由,并没有完全脱离自然和必然,产生这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认识和驾驭必然以获得自由是人类自我实现的中心问题。所以“问题不在于如何说明世界,而在于如何实践地变革和改造世界”,无产阶级应当而且能够通过对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经济必然性的深刻了解和实践的驾驭,消灭分工和私有制,解放全人类,从而最终地解放 《关于人的本质(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