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回到历史
构的。虽然我们无法用逻辑语言描述它,却可以通过自然界和艺术中的类似的形式表现它。就象"杨柳依依"的曲线可以表现出乡愁不断;"雨雪霏霏"的意境可以象征无限悲情。我们虽然无法触摸心中无形的情感,但是它与外部世界却有一种"异质同构"关系。通过这种外在的"格式塔"形式,我们可以感受、体验和把握情感的存在方式。
如果我们把上述情感结构置换为社会生活结构,我们则可以理解吕西安 · 戈德曼(Lucien Goldmann)的批评概念"同构性"(homology)的重要意义。"同构性"意味着艺术形式与社会生活也具有同样的平行关系。艺术与生活的对应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格式塔"式的"异质同构"。戈德曼在《小说社会学》(1964)中认为,"小说这一文学形式……与市场社会中人和商品的日常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精确的同构性。" 在《隐蔽的上帝》(1955)中,戈德曼已经揭示出阶级地位、世界观和艺术形式之间的同构关系。 詹明信在论述形式的"内在性"时高度评价了戈德曼这一思想,认为这一概念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复兴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历史性作用"。 因此,我们只能说艺术中所表达的思想观念或使用的生活材料是外在的、"超验的",与生活真实无关。但是艺术"内在形式"的结构,不论它是"矛盾"的结构,还是"语义的矩形",都是通往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
不过,即使运用"内在形式"的概念使文学重新回到社会生活的怀抱,当代文化研究中的跨学科现象仍然无法得到充分的解释。这不仅反映在文化研究囊括了其它各种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就连学院派的纯文学批评的实践,比如美国的新历史主义对莎士比亚、狄更斯以及其它经典作家的研究,也充斥着这种对档案材料、社会生活、观念信仰的杂乱纷陈的叙述。 詹明信把这种学科分界的消失称为"基本研究对象的重建"。 波德里亚尔(Jean Baudrillard)也描述了后现代时期幻象与真实、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等界限的消失,并称之为"内爆"(implosion,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术语),即"传统两极的崩溃与相互渗透"。 传统学科分界和研究对象差异的消失,正是当代社会文化"内爆"的形式之一。那么我们如何理解批评领域这一现象的方法论意义?
二、 当代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关于西方文化研究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在英文和中文文献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和多个选本可供参考。 一般认为,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四十年代对西方文化工业的批判、法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亨利 · 列菲弗尔(Henri Lefebvre)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家罗兰 · 巴尔特在四、五十年代对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的批判、英国E. P. 汤普森与雷蒙 · 威廉姆斯等"新左派"五十年代对工人阶级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研究,是文化研究在社会学领域最初取得的丰硕成果。 但这个时期英美的文学研究领域基本上还是形式主义的天下。只是到后结构主义将文本的封闭性打开之后,八十年代文化研究在文学批评中才逐渐走红。但是文化研究在文学批评中的引进也引起批评与疑问。文化是什么?一个概念如何能够覆盖如此众多的人类活动?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一个学术领域怎么能够这样驳杂? 的确,从人的衣食住行到流行文化,从不同区域的文化形式到不同国家的多边文化关系,文化研究的触角几乎无所不在。而传统的文学研究现在反而象是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文学文本与其它社会文本形式的学术价值日见平等,而艺术性也不再是文学批评的唯一取舍标准。
文化研究对文学研究渗透的结果就是文学研究的范围急遽扩张并向跨学科方向发展。文学研究的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学文本。其它非艺术的文本形式,如档案材料、政府文件、日常生活、历史轶事,总之过去为形式主义批评所排斥的"外部研究"对象又以新的方式进入文学研究的视野。过去的批评强调的"文本"主要是指经典作品的文本,现在使用的文本则是一切社会文本。从"文本"到"文本性"(textuality)是对这一现象的简要概括。这种研究领域的扩张还不能仅仅理解为学术研究本身的开拓与创新。应该说,作为对形式主义批评的反弹,这种泛文本化倾向反映出某种对历史的焦虑。形式主义试图摆脱内容的束缚,远离社会的尘嚣;然而历史就如同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象幽灵一样徘徊于批评家之侧。毫无疑问,文学研究需要历史。而新的材料和新的文化形式的加入,拉近了我们与历史的距离。日常生活形式是社会本身的组成部分
首先,在传统的现实主义和历史主义批评理论中,人们假设历史是可以通过对文本所表达的具体内容以及文本周边材料的分析加以认识的。这就是所谓文本与历史的因果关系:历史发展为因,文学现象为果。通过对文学现象的解读,揭示历史本质的真实。这种因果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类;用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术语说,一种是"机械因果律"(mechanical causality),一种是"表现因果律"(expressive causality)。 机械因果律在科学中的代表是牛顿,在哲学中的代表是笛卡尔,也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思维方式,强调直接的线性因果关系。恩格斯批判过的庸俗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也属于这一范畴。而当前流行的科学技术决定论实际上也是这一因果律的现代翻版。 在文学批评中,对作品人物作实证主义的考察,或从作者生平中寻找解释作品的依据,都是基于这一机械因果律的思维方式。但是如果在作品和生活中找不到一一对应的证据,那么文学批评又如何进行呢?比如我们面对李商隐的七律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我们对于这些作者的生平知之甚少时又如何理解、阐释、把握作品的复杂多义? 阅兀?/P>
实证主义的局限促成第二种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这就是基于黑格尔哲学的表现因果律。在黑格尔哲学里,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来理解的。而整体则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导精神或本质,其中各种元素都是这一内在本质的表现。我们过去经常运用的"寓杂多于统一"、"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等美学和艺术批评原则,就含有这个个意思。特别是我们在分析文学艺术作品时频繁使用的"时代精神"概念,就是典型的黑格尔式的美学范畴,只是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或"理念的感性显现"。 这就是说,无论一部作品有多么复杂丰富,都有一个主题把各种细节统一起来。一个作家、一个流派、一个时期的作品无论多么驳杂多样,也同样有一个主导性 《从形式回到历史(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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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把上述情感结构置换为社会生活结构,我们则可以理解吕西安 · 戈德曼(Lucien Goldmann)的批评概念"同构性"(homology)的重要意义。"同构性"意味着艺术形式与社会生活也具有同样的平行关系。艺术与生活的对应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格式塔"式的"异质同构"。戈德曼在《小说社会学》(1964)中认为,"小说这一文学形式……与市场社会中人和商品的日常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精确的同构性。" 在《隐蔽的上帝》(1955)中,戈德曼已经揭示出阶级地位、世界观和艺术形式之间的同构关系。 詹明信在论述形式的"内在性"时高度评价了戈德曼这一思想,认为这一概念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复兴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历史性作用"。 因此,我们只能说艺术中所表达的思想观念或使用的生活材料是外在的、"超验的",与生活真实无关。但是艺术"内在形式"的结构,不论它是"矛盾"的结构,还是"语义的矩形",都是通往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
不过,即使运用"内在形式"的概念使文学重新回到社会生活的怀抱,当代文化研究中的跨学科现象仍然无法得到充分的解释。这不仅反映在文化研究囊括了其它各种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就连学院派的纯文学批评的实践,比如美国的新历史主义对莎士比亚、狄更斯以及其它经典作家的研究,也充斥着这种对档案材料、社会生活、观念信仰的杂乱纷陈的叙述。 詹明信把这种学科分界的消失称为"基本研究对象的重建"。 波德里亚尔(Jean Baudrillard)也描述了后现代时期幻象与真实、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等界限的消失,并称之为"内爆"(implosion,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术语),即"传统两极的崩溃与相互渗透"。 传统学科分界和研究对象差异的消失,正是当代社会文化"内爆"的形式之一。那么我们如何理解批评领域这一现象的方法论意义?
二、 当代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关于西方文化研究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在英文和中文文献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和多个选本可供参考。 一般认为,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四十年代对西方文化工业的批判、法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亨利 · 列菲弗尔(Henri Lefebvre)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家罗兰 · 巴尔特在四、五十年代对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的批判、英国E. P. 汤普森与雷蒙 · 威廉姆斯等"新左派"五十年代对工人阶级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研究,是文化研究在社会学领域最初取得的丰硕成果。 但这个时期英美的文学研究领域基本上还是形式主义的天下。只是到后结构主义将文本的封闭性打开之后,八十年代文化研究在文学批评中才逐渐走红。但是文化研究在文学批评中的引进也引起批评与疑问。文化是什么?一个概念如何能够覆盖如此众多的人类活动?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一个学术领域怎么能够这样驳杂? 的确,从人的衣食住行到流行文化,从不同区域的文化形式到不同国家的多边文化关系,文化研究的触角几乎无所不在。而传统的文学研究现在反而象是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文学文本与其它社会文本形式的学术价值日见平等,而艺术性也不再是文学批评的唯一取舍标准。
文化研究对文学研究渗透的结果就是文学研究的范围急遽扩张并向跨学科方向发展。文学研究的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学文本。其它非艺术的文本形式,如档案材料、政府文件、日常生活、历史轶事,总之过去为形式主义批评所排斥的"外部研究"对象又以新的方式进入文学研究的视野。过去的批评强调的"文本"主要是指经典作品的文本,现在使用的文本则是一切社会文本。从"文本"到"文本性"(textuality)是对这一现象的简要概括。这种研究领域的扩张还不能仅仅理解为学术研究本身的开拓与创新。应该说,作为对形式主义批评的反弹,这种泛文本化倾向反映出某种对历史的焦虑。形式主义试图摆脱内容的束缚,远离社会的尘嚣;然而历史就如同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象幽灵一样徘徊于批评家之侧。毫无疑问,文学研究需要历史。而新的材料和新的文化形式的加入,拉近了我们与历史的距离。日常生活形式是社会本身的组成部分
,文学文本与社会文本的结合在某种程度上使文学摆脱了孤立的状态,使文学研究再次走向社会生活的广阔天地。所以文学研究领域的扩展实际上反映了文学与生活的新的组合方式,表现出文本与历史的一种新型关系。那么这种新型关系是如何构成的呢?或者说新的社会历史批评在促成文本与历史的结合时有哪些理论依据?
首先,在传统的现实主义和历史主义批评理论中,人们假设历史是可以通过对文本所表达的具体内容以及文本周边材料的分析加以认识的。这就是所谓文本与历史的因果关系:历史发展为因,文学现象为果。通过对文学现象的解读,揭示历史本质的真实。这种因果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类;用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术语说,一种是"机械因果律"(mechanical causality),一种是"表现因果律"(expressive causality)。 机械因果律在科学中的代表是牛顿,在哲学中的代表是笛卡尔,也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思维方式,强调直接的线性因果关系。恩格斯批判过的庸俗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也属于这一范畴。而当前流行的科学技术决定论实际上也是这一因果律的现代翻版。 在文学批评中,对作品人物作实证主义的考察,或从作者生平中寻找解释作品的依据,都是基于这一机械因果律的思维方式。但是如果在作品和生活中找不到一一对应的证据,那么文学批评又如何进行呢?比如我们面对李商隐的七律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我们对于这些作者的生平知之甚少时又如何理解、阐释、把握作品的复杂多义? 阅兀?/P>
实证主义的局限促成第二种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这就是基于黑格尔哲学的表现因果律。在黑格尔哲学里,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来理解的。而整体则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导精神或本质,其中各种元素都是这一内在本质的表现。我们过去经常运用的"寓杂多于统一"、"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等美学和艺术批评原则,就含有这个个意思。特别是我们在分析文学艺术作品时频繁使用的"时代精神"概念,就是典型的黑格尔式的美学范畴,只是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或"理念的感性显现"。 这就是说,无论一部作品有多么复杂丰富,都有一个主题把各种细节统一起来。一个作家、一个流派、一个时期的作品无论多么驳杂多样,也同样有一个主导性 《从形式回到历史(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