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政治的新论证——对《尊德义》的一种解读
民本政治的新论证——对《尊德义》的一种解读
发布时间: 2003-11-3 作者:陈明
在排比了《尚书》、《国语》和《左传》中大量的文献材料后,梁启超在其《先秦政治 思想史》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商周以前,民本主义极有力;西周之末尚然;东迁以后渐衰 ;至春秋末,几无复道此者。”[1] 应该说这一多少令人沮丧的描述只是针对现实中霸道政 治对王道政治的取代而言。在思想界,儒、墨、道等主要学术流派所秉持的政治理念均表现 出鲜明的民本色彩或倾向。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法备于三王,道著于孔子。”法而进乎道,自然必须经 历一番基于现实境况而展开的理论思考和阐释。我认为,以孔子、曾子、子思、孟子为主要 代表的儒学主流所致力者,即在于通过这样的努力促使民本主义的理念与原则重新成为现实 政治运作的基础。本文即拟在此思想脉胳中对郭店楚简《尊德义》加以解读。
一
为方便后面的讨论,先简单勾勒《尊德义》的论证理路或思想轮廓。该文本系综合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2]、裘锡圭整理《郭店楚墓竹简》[3]和廖名春先生未刊稿《〈尊德义〉释 文》而成。根据自己的理解所作调改则以括号标示。
(1)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去忿戾,改忌胜,为人上者之务也。——开宗明义,以民为本为主,君为末为客。因为民之伦本于天道,故“为人上者”须“慎求之于己” ,“以至顺天常。”从君主角度论政,并不就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现代政治学或以权力运 作为研析对象,或以制度建构为讨论主题。而从人性的实现及生命的福祉与政治活动的关系 展开思辨,则是古典政治学的特征。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如此,《尊德义》亦如此。
(2)赏与刑,祸福之基也,或前之者矣。爵位,所以信其然也。征侵,所以攻□也。 刑罚,所以□与也。杀戮,所以除害也。不由其道,不行。——肯定行政手段具有重要的功能,但强调,正因“不可亵刑而轻爵”,这一切必须以道作为其运作实施的根据。
(3)仁为可亲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教非改道也 ,教之也。学非改伦也。学己也。——仁、义、忠、学、教五者是以道为治的手段或 原则,所谓“以道为治,道亦术也。”此五者或为《非十二子》中荀子所指责的五行(仁、 义、礼、智、信)之所本。
(4)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桀不易禹民而后乱之,汤不易桀民而后治之 。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 取先。——以历史事实说明人道的客观性。对它是否尊重,是决定民之治乱的关键。 仁、义、忠、学、教由此获得历史和逻辑的基础。
(5)察(诸)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 知行。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无知命而不知己者。有知礼而不知乐者, 无知乐而不知礼者。善取,人能从之,上也。——全文枢轴:契近道的途径,道反转 而为治的内在关节点。
(6)为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命。其载也无厚焉,交矣而弗 知也,亡。德者,且莫大乎礼乐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反之此,枉矣。—— 道是形上本体,德是道在现象界的落实或呈现,即见诸人性者。以德为中介,道成为礼乐的根据,礼乐成为道在政治层面的实现手段或方式。
(7)刑不逮于君子,礼不逮于小人。攻□者复,依惠则民材足,不时则无劝也。不爱则不亲,不(抚)则不怀,不赖则无威,不忠则不信,弗勇则无复。咎则民轻,正则民不吝, 恭则民不怨。均不足以安民,勇不足以蔑众,博不足以知善,决不足以知伦,杀不足以胜民 。——爱、抚、赖、忠、勇是“导之以德”;“均、勇、博、决、杀”是“导之以政”。
(8)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 德可易而施可转也。有是,施小有利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害转而大有利者有之 。行此度也,然后可逾也。因恒则固。察曲则无僻,不党则无怨,尚思则无惑。——“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是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咸有一德”。德与施,均是为治之方,但根本上说,率民向方唯德可,是即“因恒”。
(9)夫生而有职事者也,非教所及也。教其政,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故终是物也而 有深焉者,可教而不可疑也。可教也而不可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尊仁、亲忠、敬庄、归礼 、行矣而无违,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 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为乱矣。爰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深化前一章的论题,教之效率高于政,效果优于政。修道是行为的践履,而不是知识的探求。
(10)君民者治民复礼。民除害智,□劳之报也。为邦而不以礼,犹户之无枢也。非 礼而民悦哉,此小人矣。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治民非生而已也,不以嗜欲害其义。报民 爱则子也;弗爱则雠也。民五之方格,十之方争,百之而后服。——礼与伦是基于天 道与人情的社会和个体的行为范式,“治人伦以顺天德”是君主为治的不二法门。
(11)善者民必富,富未必和,不和不安,不安不乐。善者民必众,众未必治,不治 不顺,不顺不平。是以为政者教导之取先。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弗德争将。 教以辩说,则民势陵长贵以妄。教以艺,则民野以争。教以技,则民少以吝。教以言,则民 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面利。教以权谋,则民淫昏远礼无亲仁。先之以德,则民进 善焉。——“修道之谓教”,此教是有特定内涵的,须“先立乎其大者”即德。否则滥加施与,非但不足以劝善,反沦为恶之助。
(12)故为政者,或论之,或议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凡动民必顺 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重义集利,言此章也。——在道的大前提下讨论君主的性 智养成及政策选择诸问题,强调一个“顺”字,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所顺者何?天道,民心。
二
由于利益集团间力量对比的变化,社会结构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重组,反映在制度层面就是 礼崩乐坏。在儒家看来,以礼乐为主干的先王之道乃是体现着社会正义的政治智慧,因而仍应为君主们所执取谨守。当然,他们的诉求只能寄望通过逻辑的力量来实现。通观全篇,《&
道与德,先秦时期道的概念主要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系统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述。一般认为,儒家所说的道偏重于述指伦理与政治的规范,是一种价值的应然;道家所说的道则是对形上本体或普遍规律的描述。如果按照人类学家的说法,作为儒道二家核心范畴的道实际应该是“图腾制度的原则”,与马那(Mana)没什么不同。“老子、孔子并没有创始道的哲学概念。此种图腾文化的原则在这些哲学家兴起之前早已经存在了。”[4]
“姓者,性也”。 李玄伯先生“姓即图腾”的判定可以视为人类学逻辑的实际运用。他也认为“马那实即中国 所谓性,与图腾马那实即同性”[5]。
《民本政治的新论证——对《尊德义》的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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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11-3 作者:陈明
在排比了《尚书》、《国语》和《左传》中大量的文献材料后,梁启超在其《先秦政治 思想史》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商周以前,民本主义极有力;西周之末尚然;东迁以后渐衰 ;至春秋末,几无复道此者。”[1] 应该说这一多少令人沮丧的描述只是针对现实中霸道政 治对王道政治的取代而言。在思想界,儒、墨、道等主要学术流派所秉持的政治理念均表现 出鲜明的民本色彩或倾向。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法备于三王,道著于孔子。”法而进乎道,自然必须经 历一番基于现实境况而展开的理论思考和阐释。我认为,以孔子、曾子、子思、孟子为主要 代表的儒学主流所致力者,即在于通过这样的努力促使民本主义的理念与原则重新成为现实 政治运作的基础。本文即拟在此思想脉胳中对郭店楚简《尊德义》加以解读。
一
为方便后面的讨论,先简单勾勒《尊德义》的论证理路或思想轮廓。该文本系综合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2]、裘锡圭整理《郭店楚墓竹简》[3]和廖名春先生未刊稿《〈尊德义〉释 文》而成。根据自己的理解所作调改则以括号标示。
(1)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去忿戾,改忌胜,为人上者之务也。——开宗明义,以民为本为主,君为末为客。因为民之伦本于天道,故“为人上者”须“慎求之于己” ,“以至顺天常。”从君主角度论政,并不就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现代政治学或以权力运 作为研析对象,或以制度建构为讨论主题。而从人性的实现及生命的福祉与政治活动的关系 展开思辨,则是古典政治学的特征。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如此,《尊德义》亦如此。
(2)赏与刑,祸福之基也,或前之者矣。爵位,所以信其然也。征侵,所以攻□也。 刑罚,所以□与也。杀戮,所以除害也。不由其道,不行。——肯定行政手段具有重要的功能,但强调,正因“不可亵刑而轻爵”,这一切必须以道作为其运作实施的根据。
(3)仁为可亲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教非改道也 ,教之也。学非改伦也。学己也。——仁、义、忠、学、教五者是以道为治的手段或 原则,所谓“以道为治,道亦术也。”此五者或为《非十二子》中荀子所指责的五行(仁、 义、礼、智、信)之所本。
(4)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桀不易禹民而后乱之,汤不易桀民而后治之 。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 取先。——以历史事实说明人道的客观性。对它是否尊重,是决定民之治乱的关键。 仁、义、忠、学、教由此获得历史和逻辑的基础。
(5)察(诸)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 知行。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无知命而不知己者。有知礼而不知乐者, 无知乐而不知礼者。善取,人能从之,上也。——全文枢轴:契近道的途径,道反转 而为治的内在关节点。
(6)为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命。其载也无厚焉,交矣而弗 知也,亡。德者,且莫大乎礼乐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反之此,枉矣。—— 道是形上本体,德是道在现象界的落实或呈现,即见诸人性者。以德为中介,道成为礼乐的根据,礼乐成为道在政治层面的实现手段或方式。
(7)刑不逮于君子,礼不逮于小人。攻□者复,依惠则民材足,不时则无劝也。不爱则不亲,不(抚)则不怀,不赖则无威,不忠则不信,弗勇则无复。咎则民轻,正则民不吝, 恭则民不怨。均不足以安民,勇不足以蔑众,博不足以知善,决不足以知伦,杀不足以胜民 。——爱、抚、赖、忠、勇是“导之以德”;“均、勇、博、决、杀”是“导之以政”。
(8)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 德可易而施可转也。有是,施小有利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害转而大有利者有之 。行此度也,然后可逾也。因恒则固。察曲则无僻,不党则无怨,尚思则无惑。——“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是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咸有一德”。德与施,均是为治之方,但根本上说,率民向方唯德可,是即“因恒”。
(9)夫生而有职事者也,非教所及也。教其政,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故终是物也而 有深焉者,可教而不可疑也。可教也而不可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尊仁、亲忠、敬庄、归礼 、行矣而无违,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 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为乱矣。爰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深化前一章的论题,教之效率高于政,效果优于政。修道是行为的践履,而不是知识的探求。
(10)君民者治民复礼。民除害智,□劳之报也。为邦而不以礼,犹户之无枢也。非 礼而民悦哉,此小人矣。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治民非生而已也,不以嗜欲害其义。报民 爱则子也;弗爱则雠也。民五之方格,十之方争,百之而后服。——礼与伦是基于天 道与人情的社会和个体的行为范式,“治人伦以顺天德”是君主为治的不二法门。
(11)善者民必富,富未必和,不和不安,不安不乐。善者民必众,众未必治,不治 不顺,不顺不平。是以为政者教导之取先。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弗德争将。 教以辩说,则民势陵长贵以妄。教以艺,则民野以争。教以技,则民少以吝。教以言,则民 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面利。教以权谋,则民淫昏远礼无亲仁。先之以德,则民进 善焉。——“修道之谓教”,此教是有特定内涵的,须“先立乎其大者”即德。否则滥加施与,非但不足以劝善,反沦为恶之助。
(12)故为政者,或论之,或议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凡动民必顺 民心。民心有恒,求其永。重义集利,言此章也。——在道的大前提下讨论君主的性 智养成及政策选择诸问题,强调一个“顺”字,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所顺者何?天道,民心。
二
由于利益集团间力量对比的变化,社会结构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重组,反映在制度层面就是 礼崩乐坏。在儒家看来,以礼乐为主干的先王之道乃是体现着社会正义的政治智慧,因而仍应为君主们所执取谨守。当然,他们的诉求只能寄望通过逻辑的力量来实现。通观全篇,《&
nbsp;尊德义》的论证可谓义正辞严。这主要是其论点有一个由道与德、德与恒、教与政诸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组成的理论架构为之支撑。 ?
道与德,先秦时期道的概念主要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系统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述。一般认为,儒家所说的道偏重于述指伦理与政治的规范,是一种价值的应然;道家所说的道则是对形上本体或普遍规律的描述。如果按照人类学家的说法,作为儒道二家核心范畴的道实际应该是“图腾制度的原则”,与马那(Mana)没什么不同。“老子、孔子并没有创始道的哲学概念。此种图腾文化的原则在这些哲学家兴起之前早已经存在了。”[4]
“姓者,性也”。 李玄伯先生“姓即图腾”的判定可以视为人类学逻辑的实际运用。他也认为“马那实即中国 所谓性,与图腾马那实即同性”[5]。
《民本政治的新论证——对《尊德义》的一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