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比较研究
韩国
80—90
347
78.10%
巴西
79—90
62
78.50%
马来西亚
80—91
132
80.30%
资料来源:根据Ibbotson ,R .G ., J. L. Sindelar, J. R. Ritter, och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och , 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 , Vol. 7,1994和Ritter . R. J., 搇och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och ,contemporary Finance Digest , Vol. 2,1998汇总得到的。
三、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政策方向性研究
1、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历史研究
由于我国股市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历史时期诞生并发展起来的,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也与大多数国家(地区)不同,经历了由行政定价逐步向市场化定价演变的过程。
(1)严格的市盈率行政发行定价模式
证券法实施以前新股发行基本上采取13--16倍市盈率(平均14.83倍)方式定价,新股发行在进入市场以前实际上发行价格已经确认,虽然在具体的发行方式上先后尝试采用过抽签、全额预缴款、上网定价(94--95在4只新股上也采用过上网竞价方式)新股发行方式,但是监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股发行定价的主导力量,新股发行价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即使有一些询价区间的市场化做法,但整体而言摆脱不了人为设定的市盈率发行范围。由于一般不分行业和公司发展潜力以及市场环境,新股二级市场一方面抑价现象较为严重,从统计的数据看,93年到98年间626家新股发行上市首日收盘涨幅平均值为136.9%,远远高于其他证券市场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水平,在世界证券历史上也可以堪称一枝奇葩,另一方面新股发行上市个股抑价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数据显示同期55%的上市公司新股首日上市涨幅在50%--150%之间,同时也有1.4%的上市公司新股首日上市涨幅低于0,而9.9%的上市公司新股首日上市涨幅高于250%。
(2)放宽与淡化市盈率的市场化定价模式
1999年首钢股份、三九医药首发、真空电子增发,以及2000年初桂冠电力等采取法人配售方式发行新股,逐渐突破传统的市盈率障碍,采取路演和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发行方式,逐渐探索各种利用市场机制发行价格的功能,具体采用了“区间范围内累积投标竞价”、“总额一定,不确定发行量,价格只设底价、不设上限”等做法,并且随网络股行情一度助涨了新股发行市盈率稳步推高,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被闽东电力以88.69倍的市盈率水平刷出历史最高价。根据统计1999年底2000年底,统计的189家首发新股上市公司资料显示,法人配售新股的市盈率平均达到30.79倍,其他方式发现新股的市盈率也提高到平均24.72倍。虽然市场化新股发行定价一定程度抑制了部分个股的炒做,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放宽与淡化市盈率的新股发行方式的结果看,新股发行抑价在这段时间仍然平均水平高达139.2%(法人配售新股部分则平均达到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