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江总书记指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深刻理解、高度重视这一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农村工作的实践。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含义是什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
在农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广大农民又创造了公司加农户这样一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初步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概括地说,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要抓住五个环节:一是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二是确立主导产业;三是创办“龙头”企业;四是建立商品基地;五是辐射带动农户。这五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关键是创办“龙头”企业。
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有什么特征呢?就是其触角能伸向国内国际市场,龙尾指向千家万户,用经济利益作纽带,以经济合同相连接,严格按照自愿进出、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自己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下来,结成利益共同体,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方式。这种产业化经营的路子跟我们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加站所(即七所八站)加农户相比,有极大的优势,能取得预想不到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使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统购包销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是靠各级政府催耕催种、统购包销来组织的,这在生产力水平不高和短缺经济条件下是有一定效果的。在农业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因为政府难以承担开拓市场的职责。搞市场经济要有三个要素: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和宏观调控体系。市场主体(即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以及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一定的市场法则(即宏观调控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在市场(即包括各种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中运作。目前,农业经济这三个方面发育都不完善。以市场主体为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确立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但他们是不完善的市场主体,表现为“腿短”,即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很弱:“耳聋”,即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不强,“力单”,即实力较弱,绝大多数不是企业法人,仅是承包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他们现在要面向市场,往往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即使是统分结合双重经营体制中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难以承担开拓市场的职责。而农业“龙头”企业,即公司,是产(生产)、加(加工)、销(销售)一条龙的经济实体,有开拓市场的功能和能力。它和农户之间是经济关系,是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与政府同农户的行政关系有很大的不同。与传统体制中涉农流通企业和农民之间的“买断”关系也不同(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通常要有投资关系,如农户用土地承包权或用农产品资源入股,“龙头”企业对农户生产投入固定资产或流通资产。另外,还有全程服务的关系)。它解决了一家一户“腿短”、“耳聋”、“力单”的问题,真心实意地把农民“领进”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接轨。因此,催生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形式的市场主体、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是使农业从传统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第二,有助于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和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形成了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其最大的好处在于使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把千家万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要长期坚持不变。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也要看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即带有明显的小生产色彩,这也是造成农产品忽多忽少的重要原因。小生产怎样才能变为大生产、适应大市场?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一个好办法。通过公司带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把每家农户的分散经营用经济的办法组织起来,微观上是小生产,宏观上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大生产,从而使我们找到了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小生产向专业化大生产跨越的途径。通过大生产适应大流通,防止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的不稳定性。这既发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的优势,又克服了其带有小生产色彩的局限性。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深入。
第三,有利于把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落实到千家万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结束了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农产品不仅从“缺”到“有”,并且转入了从“量”到“质”的新阶段。正因为如此,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不高,再加上科技体制方面的因素,很多科技成果不能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这样,科学技术怎样走进千家万户,就成为我们科技兴农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遍布农村的技术服务网络即站所,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业由传统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后,作为社区科技服务网络的站所仍十分重要。但是也要看到它已显露出很大的局限性。它基本上是吃“皇粮”的事业单位,缺少内在的动力机制,和农民的利益结合得不紧密。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地改革原有的科技推广网络,增强其活力,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使我们走出了一条新的科技兴农的路子。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 《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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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含义是什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
在农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广大农民又创造了公司加农户这样一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初步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概括地说,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要抓住五个环节:一是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二是确立主导产业;三是创办“龙头”企业;四是建立商品基地;五是辐射带动农户。这五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关键是创办“龙头”企业。
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有什么特征呢?就是其触角能伸向国内国际市场,龙尾指向千家万户,用经济利益作纽带,以经济合同相连接,严格按照自愿进出、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自己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下来,结成利益共同体,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方式。这种产业化经营的路子跟我们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加站所(即七所八站)加农户相比,有极大的优势,能取得预想不到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使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统购包销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是靠各级政府催耕催种、统购包销来组织的,这在生产力水平不高和短缺经济条件下是有一定效果的。在农业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因为政府难以承担开拓市场的职责。搞市场经济要有三个要素: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和宏观调控体系。市场主体(即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以及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一定的市场法则(即宏观调控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在市场(即包括各种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中运作。目前,农业经济这三个方面发育都不完善。以市场主体为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确立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但他们是不完善的市场主体,表现为“腿短”,即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很弱:“耳聋”,即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不强,“力单”,即实力较弱,绝大多数不是企业法人,仅是承包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他们现在要面向市场,往往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即使是统分结合双重经营体制中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难以承担开拓市场的职责。而农业“龙头”企业,即公司,是产(生产)、加(加工)、销(销售)一条龙的经济实体,有开拓市场的功能和能力。它和农户之间是经济关系,是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与政府同农户的行政关系有很大的不同。与传统体制中涉农流通企业和农民之间的“买断”关系也不同(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通常要有投资关系,如农户用土地承包权或用农产品资源入股,“龙头”企业对农户生产投入固定资产或流通资产。另外,还有全程服务的关系)。它解决了一家一户“腿短”、“耳聋”、“力单”的问题,真心实意地把农民“领进”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接轨。因此,催生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形式的市场主体、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是使农业从传统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第二,有助于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和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形成了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其最大的好处在于使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把千家万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要长期坚持不变。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也要看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即带有明显的小生产色彩,这也是造成农产品忽多忽少的重要原因。小生产怎样才能变为大生产、适应大市场?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一个好办法。通过公司带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把每家农户的分散经营用经济的办法组织起来,微观上是小生产,宏观上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大生产,从而使我们找到了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小生产向专业化大生产跨越的途径。通过大生产适应大流通,防止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的不稳定性。这既发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的优势,又克服了其带有小生产色彩的局限性。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深入。
第三,有利于把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落实到千家万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结束了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农产品不仅从“缺”到“有”,并且转入了从“量”到“质”的新阶段。正因为如此,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不高,再加上科技体制方面的因素,很多科技成果不能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这样,科学技术怎样走进千家万户,就成为我们科技兴农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遍布农村的技术服务网络即站所,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业由传统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后,作为社区科技服务网络的站所仍十分重要。但是也要看到它已显露出很大的局限性。它基本上是吃“皇粮”的事业单位,缺少内在的动力机制,和农民的利益结合得不紧密。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地改革原有的科技推广网络,增强其活力,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要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使我们走出了一条新的科技兴农的路子。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 《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