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从银行自身的营运状况来看,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已使它们不堪重负,陷入十分艰难的困境。从3个县来看,由于企业经营状况逐步恶化,加上不规范的改制,导致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一些企业破产后,县乡政府也不承认原来抵押登记的财产,企业的信用完全丧失。
这3个县恰逢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急需金融支持。但是,目前真正进入县域的资金数量极其有限,大部分资金不下乡,到不了中小企业,更不要说到农户了,资金供求矛盾非常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我们对3个县的调查发现,90年代中期以后,几大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金融活动非常一致,那就是:纷纷向中心城市收缩,县级支行被大幅度撤并,在压缩战线(压网点,减人员)的同时,将主要业务放在了吸收存款上,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贷款业务越来越少,县内许多企业想贷款也找不到“庙门”。各分行将吸收的存款上存到上级银行,靠从中的利差来维持基层行的运转。
在几大商业银行统一采取“多存少贷”的政策以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作用就越来越显得举足轻重了。从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来看也确实如此。以河南省鄢陵县为例,全县90%以上的农业贷款都来自信用社。即便如此,农村信用社存大于贷的局面仍然没有改变。在鄢陵县,到2001年8月底,农村信用社有6.4亿存款,贷款5.2亿,贷存差为1.2亿。其他两个县的情形也是如此。泰和县信用社的各项存款到2001年9月底为3.0794亿,各项贷款为1.7719亿,2001年发放贷款2829万,到2001年9月底,存贷比率为59.4%,上存市联社8000多万,人民银行800多万,转省农行1000万。截止2001年5月底,襄阳县信用社存款总额7.5亿元,贷款余额4.5亿元。由此可见,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回流到城市,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重要渠道。
除了几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吸收农民的储蓄外,邮政储蓄对县域资金的外流影响也极大。作为解决邮政系统扭亏为盈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允许邮政系统开办储蓄业务,通过吸收存款利息和存款上存的利差来盈利。邮政储蓄上解央行的年息为4.6008%,邮局付给储户的年息为2.2508%。央行与邮局分享2.35%的利差,1995年以后则实行利差包干。通过邮政储蓄,地方资金大量外流。从我们所调查的3个县的情况来看,泰和县的邮政储蓄在90年代以后发展加快,现吸储2.6亿元,其中县域3个网点吸储一亿多元,另外一个多亿来自于乡下。全县有3万多打工户,沉淀下来的有4000多万元,每年兑付2个多亿元。河南鄢陵县2000年邮政储蓄为1.6亿元,其中出外打工汇回的为8000万元。湖北襄阳县2000年邮政储蓄为2.8亿元,其中市区1亿元,乡村0.8亿元,城乡结合部1亿元。从以上几大块的资金流动来看,三个县的几大商业银行及信用社都是存大贷小,加上邮政储蓄,导致县域金融资金的严重外流。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发放权过于集中,制约了基层行贷款发放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不适应县域中小企业信贷需要急、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风险大的特点,加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失衡,严重制约了信贷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调查中了解到,近几年金融政策的变化也起到了约束银行向地方贷款的直接效果,以下几条是影响最大的:上收审批权限、繁杂的贷款审批制度、严格的担保抵押制度、信贷人员责权与责任不对称等。
三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乡镇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十分突出。农户到信用社贷款,从申请到拿到贷款,至少需要3~5天时间,而且多数只能贷到千元以下,超过1000元须存单质押。
四是农村信用社独木难支。在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以后,仅靠农村信用社系统的信贷实力,根本无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