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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主与当代中国“问题”


一 
    
    近年来,“主义”之争在中国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但我认为,目前在中国语境中的“新左派”、“老左派”和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都和它们在西方语境中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在讨论之前有必要把这些概念梳理一下。 
    在改革以前我国施行的是一种类似于斯大林模式的体制。而在西方有它的左派思潮,“新左派”这个概念是相对于“老左派”而言的。在欧美的话语系统中,他们讲的“老左派”指的是共产党和社会党,但是西方大部分国家中国共产党产党的势力都不如社会党,因此“老左派”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社会党。比如说在美国,“老左派”指的是以哈灵顿为代表的社会党人,就是后来的民主社会主义共和人民党。这样哈灵顿就被认为是美国“老左派”的代表。所谓“新左派”就是与社会民主主义传统不同的另外一种(在美国带有一种雅皮士式的)左派。在欧洲话语中“新左派”指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倾向,包括现在的布莱尔、吉登斯等标榜的第三条道路。他们所说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是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道路,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既不要福利国家,也不要自由放任。他们讲的“老左派”是以社会党国际为代表,和以在西欧、北欧执政的社会党的理念为代表的那种思潮。 
    与此同时存在的是西方的自由主义(在欧陆叫自由主义,在美国叫保守主义。美国主流学术话语中的保守主义是和欧洲话语中的保守主义不同的,美国的保守主义就是欧洲的“自由主义”。它要“保”要“守”的是个人自由,而欧陆的“保守主义”在美国被称为“托利主义”,它要“保”要“守”的正是美国革命革掉的那些东西:贵族传统等等。),目前这几年在欧美话语中流行的“新左派”也就是90年代社会党国际中流行的“社会自由主义”(布莱尔提出“新工党”理念,就是自由主义化的工党理念)。与此不同,中国90年代以海外华人学者崔之元等倡导的所谓“新左派”立场实际上是在中国原有的斯大林体制和西方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中取一个折衷。这表现在他们一方面在中国非常强调在改革以前的体制中吸取资源,比如说,认为“人民公社”是经济民主的典范,“文革”是政治民主的典范,等等。当然他们也讲了一些西方社会民主的内容,如伊索普模式(雇员持股计划)等等。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与过去正统的理论有所不同。另外他们吸收的思想资源有很大一部分并不是来自社会民主主义,而是来自西方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到“新马克思主义”的思潮。这种思潮与社会民主思潮有很大的不同。许多中国人都误认为“西马”和社民党差不多,实际上这两者之间的差别非常大。“西马”就其产生的思想理路来说,它发源于已经与第二国际社会民主传统决裂后的第三国际内部的一支异端,以葛兰西、卢卡奇、科尔施等为代表,虽然与第三国际正统有异,但与社会民主传统却没有因此接近。葛兰西等人当初与俄国人的分歧主要是形而上的,即反对唯物主义,更强调文化自觉、阶级意识等类似“主观战斗精神”的思想。显而易见,这里潜藏着一些比俄国人更“左”的苗头,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对中国毛泽东式的主观浪漫主义感兴趣,并不完全是对我国现实的隔膜,也有形而上的根源。这在欧美自由社会中作为一种批判的声音自有其价值,但这些资源再被传入中国后,它和斯大林体制之间的距离要近于它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距离。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在斯大林体制和“西马”之间,而不是在斯大林体制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当然更不是在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这就是中国话语中的“新左派”。显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基本点:中国的“新左”和西方的“新左”有很大的不同。 
    就中国的情形看,这两种“新左派”我们都不能接受。我们显然和中国“新左”不同,与他们在种种事实上有不同的判断,对他们承继的两种资源也持否定的看法。另一方面,我们与西方的“新左”也有明显的不同点:西方的“新左”取一种既不同于古典社会民主主义,也不同于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与他们完全不同,中国现在不是自由放任太多,也不是福利国家太多,因此我们不是既不要自由放任又不要福利国家的问题,而是恰恰相反,既要更多的自由放任又要更多的福利国家。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现实生存环境中,不仅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有其基本的价值重合,而且古典自由主义和古典社会民主主义也有明显的价值重合。  在自由秩序建立之前的时代,古典自由主义与古典社会民主主义有很大的价值重合面,它们共同对付反自由主义反社会民主的价值:民粹主义与专制主义,而自由主义赞同但社会民主派反对的价值与社会民主派赞同而自由主义反对的价值这两部分都很小。这里讲的价值重合面主要就是公民权利、自由与程序正义。必须强调的是,这些价值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底线”,而并不是什么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立场。最近《天涯》杂志发表了我的《田园诗与狂想曲》一书韩文版序,这篇文章原题就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底线》。但编辑部没有改动文章内容,却未经我同意把题目改为“我的第三条道路”。两个主义重合的那些基本价值决不等于两个主义之外或“之间”的“第三”立场。 
    随着自由秩序的建立,古典自由主义与古典社会民主主义的价值重合部分在缩小而两者价值歧异、观点对立的部分在扩大,同时作为两个“主义”之共同敌人的价值(民粹主义与专制主义)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此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完全分离,这时才可以说两者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比自由主义“左”而比社会民主“右”的那种立场才有了发展余地。而我们现在的立场用语言表述就是,我们赞成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认同的那些基本价值,而反对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反对的那些价值。在中国的环境中,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存在着主要的重叠之处,我们就是站在这些重叠之处的人。我认为这也是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基本价值。而我们反对的是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不赞成的那些东西,即民粹主义与专制主义。 
    至于自由主义赞同而社会民主主义反对的价值或者社会民主主义赞同而自由主义反对的价值,我们认为对目前中国人来说还是假问题。比如说,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争论的一个重要点就是关于工会权利问题。在西方话语中,最典型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认为威胁个人自由的危险之一来自工会(这里指的当然是民间工会,而不是官办工会),但实际上正如我们以前在东欧看到的:在一种与哈耶克所处环境完全不同的条件下,真正的工会力量的强大并不是对个人的威胁,恰恰相反,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促进。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工会和自由个性之间的尖锐冲突。反过来讲,自由主义支持而社会民主主义反对的东西,如美国那种充分竞争的规范化自由市场,在今日中国也是不存在的。他们认为自由竞争不限制就会危害“平等”,而在我们这里危害平等的根本是另外的东西。 
    这里要指出,

强调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共同底线的优先地位,这与所谓历史决定论并无关系。如今有个有趣现象:一些“新左派”对马克思的反感似乎比他们所说的“右派”还大,他们在津津乐道于文革、大跃进的同时,张口闭口批判马克思的“西方中心论”;在津津乐道于“后学”“前沿”的同时,一提到马克思就是“科学主义”谬误、“历史决定论”与“机械进化论”的过错。有时他们甚至宁可从“保守主义”那里借用非理性、民族性等武器,而批评“右派”没有和马克思划清界限! 
    葛兰西以来的“西马”主流与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无论其他方面如何对立,在批判马克思(尤其是晚年马克思与恩格斯)的理性主义倾向方面却存在着有趣的一致性。“西马”以浪漫主义、哈耶克以经验主义来抵制理性主义的僭妄,这或许反映“后现代”西方对启蒙理性的过分扩张之反感已成为超越左、右的潮流。对此我们应当怎样看,这是一个问题。然而中国“新左派”的反马克思却没有这种后现代背景,他们的反感只在于马克思的历史规律论为肯定资本主义优

《自由、民主与当代中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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