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民间投资的战略思考
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势必影响公正,不宜对垄断企业过度保护。此外应做到公平税负。目前急需解决民间投资的双重征税问题,重税将会导致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双重下降。
《关于启动民间投资的战略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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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长袖善舞,多钱善贾”,但中小企业“告贷难”具有普遍性,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尢甚。在现有银行贷款、股份制改造、基金、项目融资、财政支持等融资渠道中,多数民营企业只有向银行贷款一条路可走。我国股市政策取向可以认为是“扶贫式”而非“发展式”,上市公司以国企为主,且多“一股独大”。据调查,70%的上市公司并没有给投资者以回报即并没有创造价值,民营企业中只有少数较大企业偶能通过股份制改造融资。现有金融机构以国有性质为主,信贷实践中对民营企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二个方面,业务中向大中国企倾斜,而事实上大中国有企业效率并不理想,不良资产也主要集中在国企。有人甚至认为国企不良资产是“肉烂在锅里”,而民营企业贷款则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惜贷思想严重,发展中国家最急需的重要资源-资金竟然会过剩,并且“存差”高达4万亿之巨,形成极大浪费。
我国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一是无力,不良贷款已占全部贷款的23%;二是民营经济发展在资金上主要靠自我积累,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民间融资,据估计,温州企业发展资金3/4来自民间,但民间融资,其法律和政策地位目前仍是“妾身未明”。对民间金融宜纳其入正轨,使之合法化,引导和促进其规范化发展。可以预见,政策将“解冻”,不久将迎来民间金融的春天,届时整个民间投资也将会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