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国际化,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已达到80%以上,70%的农户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进入了国际市场。同时,有了稳固的农户作基础,生产原料有保障,龙头企业自身也会不断扩大规模,提高素质、效益和竞争力。随着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分工分业日益深化,龙头企业还势必进行重组,走向联合与合作,最终形成实力强大的“航空母舰”。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内农业的竞争力,而且有利于国内农业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不仅如此,有了龙头企业,还为我国大规模引进外资,提供了有效的组织载体。其次,要生产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优质农产品。在产业化经营方式下,农户按照龙头企业要求进行生产,其产品质量和成本效益远远高于传统分散条件下生产的农产品。如果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其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也大多符合国际水准。
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刚刚起步。主要表现在,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很不平衡;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大面积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管理体制不适应,扶持政策不到位,人才、技术、资金缺乏仍然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这些
二、认真总结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经验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的重大创新。及时总结各地农业产业化的经验,正确把握其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主导产业,搞好基地建设。形成有市场、有规模的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产品没市场不能发展,有市场而没规模也不能形成气候。产业化发展比较成功的地方都十分注重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本地资源和区位优势,不断培育和开发拳头产品,逐步形成有竞争优势乃至核心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许多地方立足现有生产能力,把基地建设、优化区域布局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东部沿海地区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农业,建设一批创汇农业基地;中部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农产品精深加工;西部地区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加强专业生产和基地建设;大中城市郊区根据自身特点,以发展都市型农业为主攻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带动农户能力的大小,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龙头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大力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在农业部等八部委筛选出的151家重点龙头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把技术创新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一些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了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还通过多种形式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共同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少数龙头企业还通过技术入股和股权转让等形式,组建了农工科贸综合集团,走上了产学研结合的道路。黑龙江金玉集团公司应用高新技术搞玉米深加工,开发出4个系列10多个新产品,年销售收入10.2亿,利税1.5亿,带动农户8000多户。
(三)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单一模式。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依据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和不同经营方式的情况,走各具特色的路子。据我部调查,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带动方式不同。加工、流通企业带动型占总数的66%;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6% ;其他带动型占8%。二是利益连接机制不同。合同契约和书面协议两种类型占80%;股份合作制占11%;合作制占9%。这说明许多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还较为松散。三是产业分布不同。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较慢,但粮食主产区近两年发展加快;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等发展较快;新兴产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发展恨快。四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占全国的48%;中部占45%,西部占7%。
(四)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各地反映,扶持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农业部等八部委组成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扶持政策,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工作机制,对于发挥各部门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我部统计,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部门。特别是在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中,各省都强化了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机构。有24个省的党委、政府制定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从财政、信贷、税收和科技进步等多方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给予具体支持。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矛盾,而是与家庭承包经营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完善和创新。这种经营形式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影响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通过合同契约等多种方式,使分散的农户成为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生产车间”,成为整个产业链条中的一个基础环节,以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实现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大大推进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有的地方龙头企业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进行“反租倒包”,不仅没损害农民利益,而且还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当然,有个别地方强制把农民的承包地收上来或打乱承包关系,搞所谓的产业化和规模经营是错误的,要坚决反对并加以纠正。因此,要努力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家庭承包经营与龙头企业的各自优势结合起来,并不断 《大力推进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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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刚刚起步。主要表现在,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很不平衡;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大面积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管理体制不适应,扶持政策不到位,人才、技术、资金缺乏仍然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这些
问题,迫切需要在今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研究解决。
二、认真总结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经验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的重大创新。及时总结各地农业产业化的经验,正确把握其特点和规律,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主导产业,搞好基地建设。形成有市场、有规模的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产品没市场不能发展,有市场而没规模也不能形成气候。产业化发展比较成功的地方都十分注重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本地资源和区位优势,不断培育和开发拳头产品,逐步形成有竞争优势乃至核心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许多地方立足现有生产能力,把基地建设、优化区域布局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东部沿海地区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农业,建设一批创汇农业基地;中部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农产品精深加工;西部地区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加强专业生产和基地建设;大中城市郊区根据自身特点,以发展都市型农业为主攻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带动农户能力的大小,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龙头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大力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在农业部等八部委筛选出的151家重点龙头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把技术创新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一些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了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还通过多种形式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共同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少数龙头企业还通过技术入股和股权转让等形式,组建了农工科贸综合集团,走上了产学研结合的道路。黑龙江金玉集团公司应用高新技术搞玉米深加工,开发出4个系列10多个新产品,年销售收入10.2亿,利税1.5亿,带动农户8000多户。
(三)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单一模式。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依据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和不同经营方式的情况,走各具特色的路子。据我部调查,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带动方式不同。加工、流通企业带动型占总数的66%;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6% ;其他带动型占8%。二是利益连接机制不同。合同契约和书面协议两种类型占80%;股份合作制占11%;合作制占9%。这说明许多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还较为松散。三是产业分布不同。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较慢,但粮食主产区近两年发展加快;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等发展较快;新兴产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发展恨快。四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占全国的48%;中部占45%,西部占7%。
(四)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各地反映,扶持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农业部等八部委组成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扶持政策,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工作机制,对于发挥各部门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我部统计,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部门。特别是在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中,各省都强化了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机构。有24个省的党委、政府制定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从财政、信贷、税收和科技进步等多方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给予具体支持。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矛盾,而是与家庭承包经营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完善和创新。这种经营形式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影响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通过合同契约等多种方式,使分散的农户成为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生产车间”,成为整个产业链条中的一个基础环节,以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实现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大大推进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有的地方龙头企业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进行“反租倒包”,不仅没损害农民利益,而且还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当然,有个别地方强制把农民的承包地收上来或打乱承包关系,搞所谓的产业化和规模经营是错误的,要坚决反对并加以纠正。因此,要努力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家庭承包经营与龙头企业的各自优势结合起来,并不断 《大力推进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