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与自然资源立法的发展趋势
(八)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新《土地管理法》虽然将耕地开垦作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之一,但也非常注重耕地开垦中的生态环境护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贯穿于新《土地管理法》的全篇;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原则;二是开发未利用土地,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进行;三是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四是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五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九)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管理土地的成功经验。作为一部全面推进土地管理改革的法律,新《土地管理法》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特别注意借鉴和吸收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在土地管理方式上,它借鉴了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所普遍实行的土地使用管制制度,对我国分级限额的审批制度进行了根本性变革,建立了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为主要内容的我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它借鉴了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关于土地整理规定,对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的重点作了明确规定,即“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法律变革的实现需要众多条件作保障。《土地管理法》修订的速度之快、内容之丰富、意义之深远,开创了自然资源立法之先河。这虽然与立法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但更为重要的是,依法治国的政治背景、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民主科学的立法体制为这部法律的顺利修订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我们坚信,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必将经受历史的检验,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土地管理法》在我国的自然资源立法史上,必将以保障可持续发展、改革的彻底性和立法的民主开放性载入史册;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变革
的进程。
甘藏春 魏莉华 李炜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与自然资源立法的发展趋势(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