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加强执政党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思想
山。”(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365页。)他希望全党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自觉地有意识地维护这个核心,因为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有了这样一个坚强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
第三,防止滥用权力必须解决特殊化和腐败的问题。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与腐败现象做斗争,防止和消除腐败,是执政党的历史责任。邓小平认为,特权思想和特殊化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身居要位,有很大的权力,如果不认真解决加强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消极腐败现象就会蔓延滋长,权力就会被滥用,那样就会脱离群众,出大问题。因此,“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7页。)邓小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党内决不允许有不接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他特别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必须惩治党内的高层腐败,否则我们就有失败的危险。因此,一定要下决心加大反对高层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取信于民。
三、加强对执政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历史的经验证明,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就难以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难以遏制腐败。邓小平认为,加强对执政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必须解决制度问题和经常性的监督工作,最重要的是建立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第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正确地指出过,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以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但是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以致于发生“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邓小平认真总结和汲取了斯大林破坏法制和毛泽东在领导制度方面的教训,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他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因此,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我们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民主监督,以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
第二,要把各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认为,党要实现对政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首先就要从切实指导与监督自己的组织和党员做起。而对于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要经常;二是要严格,而且还要把各个方面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这些监督,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内的监督和党外及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法律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不仅如此,各方面的监督还必须与惩治相结合,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不管是什么人,都必须执行纪律,做到赏罚分明。他说:“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 及时地给予应得的处分。”(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24页。)他还指出,加强监督, 重点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要在这方面加大监督的力度。
第三,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应该说领导班子的自身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现在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薄弱,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和严肃的批评。邓小平说:“当前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我认为是存在着涣散软弱的状态,对错误倾向不敢批评,而一批评有人就说是打棍子。现在我们开展批评很不容易,自我批评更不容易。党的三大作风有一条讲的是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但是,现在对不少人来说,这一条很难做到。”(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9页。)他认为,批评是一种很好的监督。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和一把手,他们的威信应该建立在思想、工作、言论的正确上,建立在民主作风上,建立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上。领导人不可能一点缺点、错误也没有,问题在于有没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听了正确的批评能不能接受和照办。有错误,自己讲,又能倾听别人批评的意见,这就有了主动。这样做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只会提高自己的威信。
第四,要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邓小平认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能离开思想政治工作。他指出:我们说改善党的领导,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中央认为,从原则上说,各级党组织应该把大量日常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尽可能交给政府、业务部门承担,党的领导机关除了掌握方针政策和决定重要干部的使用以外,要腾出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做群众工作。如果一时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至少也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上,否则党的领导既不可能改善,也不可能加强。他反复告诫全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
第五,要实行监督责任制。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才能保证管理和监督取得实效。邓小平指出:“要有分工负责,要从上到下建立岗位责任制。这样,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效率,才能职责分清,赏罚分明,不致拖延推诿,互相防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第97~98页。)按照邓小平的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另外,对干部要进行严格、全面、经常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有奖有罚,鼓励廉洁奉公,真正干事业的人;对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总之,要通过加强责任制,通过赏罚严明,在各条战线上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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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防止滥用权力必须解决特殊化和腐败的问题。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与腐败现象做斗争,防止和消除腐败,是执政党的历史责任。邓小平认为,特权思想和特殊化是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身居要位,有很大的权力,如果不认真解决加强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消极腐败现象就会蔓延滋长,权力就会被滥用,那样就会脱离群众,出大问题。因此,“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7页。)邓小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党内决不允许有不接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他特别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必须惩治党内的高层腐败,否则我们就有失败的危险。因此,一定要下决心加大反对高层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取信于民。
三、加强对执政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历史的经验证明,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就难以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难以遏制腐败。邓小平认为,加强对执政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必须解决制度问题和经常性的监督工作,最重要的是建立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第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正确地指出过,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以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但是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以致于发生“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邓小平认真总结和汲取了斯大林破坏法制和毛泽东在领导制度方面的教训,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他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因此,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我们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民主监督,以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
第二,要把各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认为,党要实现对政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首先就要从切实指导与监督自己的组织和党员做起。而对于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要经常;二是要严格,而且还要把各个方面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这些监督,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内的监督和党外及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法律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不仅如此,各方面的监督还必须与惩治相结合,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不管是什么人,都必须执行纪律,做到赏罚分明。他说:“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 及时地给予应得的处分。”(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24页。)他还指出,加强监督, 重点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要在这方面加大监督的力度。
第三,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应该说领导班子的自身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现在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薄弱,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和严肃的批评。邓小平说:“当前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我认为是存在着涣散软弱的状态,对错误倾向不敢批评,而一批评有人就说是打棍子。现在我们开展批评很不容易,自我批评更不容易。党的三大作风有一条讲的是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但是,现在对不少人来说,这一条很难做到。”(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9页。)他认为,批评是一种很好的监督。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和一把手,他们的威信应该建立在思想、工作、言论的正确上,建立在民主作风上,建立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上。领导人不可能一点缺点、错误也没有,问题在于有没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听了正确的批评能不能接受和照办。有错误,自己讲,又能倾听别人批评的意见,这就有了主动。这样做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只会提高自己的威信。
第四,要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邓小平认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能离开思想政治工作。他指出:我们说改善党的领导,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中央认为,从原则上说,各级党组织应该把大量日常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尽可能交给政府、业务部门承担,党的领导机关除了掌握方针政策和决定重要干部的使用以外,要腾出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做群众工作。如果一时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至少也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上,否则党的领导既不可能改善,也不可能加强。他反复告诫全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
平和领导水平,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和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有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是极为重要的,必须高度重视,长抓不懈。
第五,要实行监督责任制。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才能保证管理和监督取得实效。邓小平指出:“要有分工负责,要从上到下建立岗位责任制。这样,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效率,才能职责分清,赏罚分明,不致拖延推诿,互相防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第97~98页。)按照邓小平的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另外,对干部要进行严格、全面、经常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有奖有罚,鼓励廉洁奉公,真正干事业的人;对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总之,要通过加强责任制,通过赏罚严明,在各条战线上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风气。
《论邓小平加强执政党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思想(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