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论析
民主监督制度属于国家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要实现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认真研究与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思想,对完善我国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
新中国成立不久,邓小平就多次阐述监督制度建设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在党的八大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他明确指出:“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1](P21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新时期的特点,他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要发展,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但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也要有监督和制约,这是党的领导正确性的必要保证,也是总结我们党和国家历史教训得出的正确结论。
第一,执政党的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党和国家机关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2](P270)加强监督,对于杜绝与克服大的错误的发生,使党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我们知道,党在没有取得政权之前,处在武装斗争和白色恐怖的环境之中,随时面临生与死的考验。这种严酷的现实,本身就是对党员的最严厉的监督。执政以后,党的地位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党员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这时“可以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做官,一种是当人民的勤务员。”[3](P304)如果不加强监督,广大干部就会由“公仆”变成“主人”,就会使党脱离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干部,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也危害了党的事业。所以,邓小平告诫全党,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更加注意坚持党的优良传统。这样,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第二,要防止和杜绝权力的滥用,必须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凡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被滥用;权力被滥用,必定导致政治腐败和专横。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权力变质和权力腐败的可能性。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的旧思想、旧习惯仍会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党的各级干部,权力行使者在利己主义的驱使下,仍然可能滥用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但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将权力交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行使。这就造成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相对分离。权力行使者如能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或者权力所有者能够控制权力行使者,限制其权力滥用,那么权力就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推动社会进步。相反,如果权力行使者脱离权力所有者的监督、制约,那么,人民给予的权力就会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就有可能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3](P304-305)事实上,权力的消极腐化现象正在滋长和蔓延,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有的一些党员干部拿着手中的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因此,要建立完备的监督制度,以便对权力进行全面的制约、管理,对权力行使者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其真正地为人民行使权力。
第三,为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这种新形势下滋生并蔓延开来的各种腐败现象使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在新旧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也是前所未有的;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整个社会拜金主义也日益猖獗。这种严重的权力腐败和社会腐败现象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阻碍和破坏了改革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邓小平曾在1982年就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1989年6月,他又严肃地告诫全党,要“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6](P313)产生这种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有关,但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在体制转型的时期,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传统的计划经济是由行政权力来驱动的,行政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双轨并存,使得某些行政权力有可能变为一种可以带来收入的东西,它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完备的权力制约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惩治腐败问题先后制定了很多规定和法律,但一些腐败分子如陈希同、成克杰、胡长青之流仍置若罔闻,更加猖獗。问题就在于这些人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我们初步建立的相关权力制约机制也未能发挥应有的效能。因此,只有在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并完善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法律监督,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党内民主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
早在5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后来又多次强调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并认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一方面,党内民主监督是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建立、发展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是党依靠自身的力量,对党员、党的干部、党组织的各种权力加以制约,以保证党员、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党的政治领导有效实现。为此,邓小平把党内民主监督放到极其突出的地位来对待,并认为要利用党内明确的隶属关系,运用直接的组织手段实施监督。
邓小平不仅阐述党内民主监督的直接性和重要性,而且认为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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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
新中国成立不久,邓小平就多次阐述监督制度建设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在党的八大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他明确指出:“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1](P21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新时期的特点,他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要发展,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但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也要有监督和制约,这是党的领导正确性的必要保证,也是总结我们党和国家历史教训得出的正确结论。
第一,执政党的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党和国家机关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2](P270)加强监督,对于杜绝与克服大的错误的发生,使党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我们知道,党在没有取得政权之前,处在武装斗争和白色恐怖的环境之中,随时面临生与死的考验。这种严酷的现实,本身就是对党员的最严厉的监督。执政以后,党的地位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党员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这时“可以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做官,一种是当人民的勤务员。”[3](P304)如果不加强监督,广大干部就会由“公仆”变成“主人”,就会使党脱离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干部,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也危害了党的事业。所以,邓小平告诫全党,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更加注意坚持党的优良传统。这样,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第二,要防止和杜绝权力的滥用,必须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凡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被滥用;权力被滥用,必定导致政治腐败和专横。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权力变质和权力腐败的可能性。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的旧思想、旧习惯仍会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党的各级干部,权力行使者在利己主义的驱使下,仍然可能滥用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但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将权力交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行使。这就造成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相对分离。权力行使者如能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或者权力所有者能够控制权力行使者,限制其权力滥用,那么权力就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推动社会进步。相反,如果权力行使者脱离权力所有者的监督、制约,那么,人民给予的权力就会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就有可能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3](P304-305)事实上,权力的消极腐化现象正在滋长和蔓延,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有的一些党员干部拿着手中的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因此,要建立完备的监督制度,以便对权力进行全面的制约、管理,对权力行使者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其真正地为人民行使权力。
第三,为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这种新形势下滋生并蔓延开来的各种腐败现象使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在新旧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也是前所未有的;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整个社会拜金主义也日益猖獗。这种严重的权力腐败和社会腐败现象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阻碍和破坏了改革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邓小平曾在1982年就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1989年6月,他又严肃地告诫全党,要“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6](P313)产生这种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有关,但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在体制转型的时期,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传统的计划经济是由行政权力来驱动的,行政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双轨并存,使得某些行政权力有可能变为一种可以带来收入的东西,它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完备的权力制约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惩治腐败问题先后制定了很多规定和法律,但一些腐败分子如陈希同、成克杰、胡长青之流仍置若罔闻,更加猖獗。问题就在于这些人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我们初步建立的相关权力制约机制也未能发挥应有的效能。因此,只有在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并完善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法律监督,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党内民主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
早在5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后来又多次强调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并认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一方面,党内民主监督是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建立、发展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是党依靠自身的力量,对党员、党的干部、党组织的各种权力加以制约,以保证党员、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党的政治领导有效实现。为此,邓小平把党内民主监督放到极其突出的地位来对待,并认为要利用党内明确的隶属关系,运用直接的组织手段实施监督。
邓小平不仅阐述党内民主监督的直接性和重要性,而且认为最重要的
应通过健全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化,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最直接的监督。监督的办法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主要方式之一是党组织的监督。包括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同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作为党组织特别是上级组织要监督下级组织和党员是否执行贯彻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和党员有责任也有权力对上级组织包括党的领导机关的活动加以监督。但这种监督不能等量齐观、不分主次,监督的重点是上级组织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因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力大、责任重,如果发生失误,后果更为严重。同时,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能较好地体现民主精神,有利于保障下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其二,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建国初期,邓小平就指出,严格党的支 《邓小平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