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信息权利
;无疑,由此不难获得一个庸常的观点,技术的螺旋是有利于上述权力精英的,他们通过这种技术螺旋实现了网络权力结构的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巩固了他们在网络中的统治地位。一方面,与网络信息传播和处理有关的软硬件产品,在增强网际信息传播和处理能力的同时,又进一步刺激了对性能更为优良的这类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网络软硬件技术的发展,不仅技术日益复杂化,其所占有的资源和对其他社会资源的分配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对此,最具有说服力的一个例子人们所说的微软与Intel的"Wintel联盟",而网络不断扩容与上网速度始终偏慢的悖论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但是,权力精英与普罗大众之间永远都存在着生态连接,网络知识权力精英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必然要使一般的网民在技术螺旋的进程中获得更大的现实利益。在"生态式"的共生关系连接下,以微型个人计算机的诞生为标志,"面向用户的设计"成为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主流,计算机和网络的硬件配置与使用操作日益简洁、直观,用户的旨趣成为设计所考量的主要因素。此外,技术螺旋所带来的技术更新并非绝对的垄断性资源,恰恰是技术更新会给一些能动的学习者带来进入权力精英层的机遇,故技术螺旋也是一种解放的力量,这是技术赋予人的新的发展机遇,尽管它所带来的并非普遍性的解放。
实际上,与其仅从对立的立场理解网络权力结构,不如在承认网络权力结构的绝对不平等的前提下,从共生互动的视角来看待网络权力结构的影响。我们可以举网络论坛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网络论坛中,一般都有一个版主,他们负责维持论坛的基本秩序。他们对于那些过激或不当言论可以提出警告或者干脆删除,也可以将好帖子放入精品区,另外他们还要对付黑客的袭击。显然,版主所扮演的就是权力精英的角色。但是,如果版主随意地删掉帖子或者发出的警告过于严苛,就会导致用户的减少,甚至使论坛难以为继,因此许多版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保持克制。在实际运作中,论坛中一些爱管闲事的网络大侠往往更为活跃,但他们的行为也还是要受到众人的制约。
由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可见,网络的发展固然会导致不平等的知识权力结构,但同时也是一个权力分享的过程。
&nbs
网络权力结构不仅在网络产业内部表现为一种技术螺旋,而且还进一步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体现为一种外部的动态化市场螺旋。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是指,当网络成为基本的市场经济基础架构时,网络效应会引起需求方规模经济和正反馈[xlvi]。简言之,这种市场螺旋就是当网络的用户达到一定的数量之后,用户的增加会引来更多的用户,同时,整个网络的市场价值也会不断增加。由此值得思考的问题有二。其一,市场螺旋是如何形成的?其二,为什么将市场螺旋称为网络权力结构的外部动态形式?
先来看市场螺旋的形成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当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却没有人作出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性(externality)。如同反馈一样,外部性有正面和负面两种效果。对网络持乐观态度者认为,网络的外部性往往是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网络中每增加一个用户,网络就会变得更大更有用,网络的价值随之增加。针对这种正反馈,梅特卡夫(Bob Metcalfe)提出了一个法则:网络对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这样网络对所有人的总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xlvii]。人们称之为梅特卡夫法则。尽管这个法则并不十分精确,但它大致能够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网络的价值不仅仅由网络权力精英决定,还需要通过广大网民的充分参与才能体现出来。
然而,市场螺旋并不意味着知识权力结构在网络中发生了逆转,其实质是网络权力结构的外部动态展现。广大网民虽然参与了网络价值的创造,但是他们仍然未能替代网络权力精英,而建构出新的网络权力结构,他们与网络权力精英的关系依然是客户与厂商的关系。这是一种明显的不对等关系:居于权力精英地位的网络经营者,可以在不同层面掌握网民的个人消费记录和旨趣信息,并能够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依据用户的消费心理引导需求,进行所谓的互动市场营销或一对一营销[xlviii];在网民这一边,虽然广大网民的每一次点击都被记入统计数据之中,但他们一般对此浑然不觉,而在商家依照网民的旨趣设计的区位化网页之间游来点去,展现各种隐秘细微的嗜好,"体验"个性化的网络生活。因此,在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中,网民的参与和创造与网络权力结构对网民需求的预处理是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
总之,与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类似,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表明,在网络成为市场的基础结构的过程中,网络权力精英对广大网民的控制是一种无法消除的事实,网民对权力的分享是以接受这种不平等的事实为前提的。
4.网络内外的相关利益群体
通过对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与市场螺旋的分析,我们看到网络空间内外同时存在着网络权力精英和普通网民两股力量,前者以知识权力结构再生产和对外拓展为目标,后者则致力于通过网络寻求更多和更具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尽管后者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系由前者所安排,但由于网络权力结构只是一种渗透性的影响而非笼罩性的强制统治,网络权力精英与普通网民实际上是一种共生关系。至少在表面上,网络权力结构的渗透是策略和迂回的,即虽然它实际上通过预处理影响着网络发展,但在形式上依然承认网络权力精英与普通网民的平等。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它表明草根性(grassroots)力量将在与精英权力的共生中能获得一定的自主性,也可以在利益上提出要求。
实际上网络内外的相关利益群体仅以网络权力精英与网民的二分来概观是不够精致的,我们还应该对网络的相关利益群体作进一步细分。美国信息伦理学家斯皮内洛(R.A.Spinello)借用管理学的概念将相关利益群体称为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xlix],并将其作为一种伦理学分析框架。利害关系人的定义是指任何能够影响机构目标成就或受其影响的机构和个人。在网络内外,我们可以找到以下几类利害关系人[l]:
(1)网络用户。他们利用网络进行娱乐、发电子邮件、在线购物、上网学习。他们的主要困惑是,一方面希望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服务(包括在线购物、交友、浏览网页等),另一方面又担心其副作用,如信息安全和隐私受到威胁、色情内容对儿童的影响等。
(2)网络服务商(ISP等)、网络信息设备制造商和网络信息软件服务商。它们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网络连接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是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的核心部分,不断增加的网络信息传播需求使它们总是处于升级换代之中。
(3)利用网络建立业务流程的企业。它们的业务建立在网络的基础上,有的用内联网进行管理,有的则进一步拓展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和 《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信息权利(第6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2625.html
但是,权力精英与普罗大众之间永远都存在着生态连接,网络知识权力精英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必然要使一般的网民在技术螺旋的进程中获得更大的现实利益。在"生态式"的共生关系连接下,以微型个人计算机的诞生为标志,"面向用户的设计"成为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主流,计算机和网络的硬件配置与使用操作日益简洁、直观,用户的旨趣成为设计所考量的主要因素。此外,技术螺旋所带来的技术更新并非绝对的垄断性资源,恰恰是技术更新会给一些能动的学习者带来进入权力精英层的机遇,故技术螺旋也是一种解放的力量,这是技术赋予人的新的发展机遇,尽管它所带来的并非普遍性的解放。
实际上,与其仅从对立的立场理解网络权力结构,不如在承认网络权力结构的绝对不平等的前提下,从共生互动的视角来看待网络权力结构的影响。我们可以举网络论坛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网络论坛中,一般都有一个版主,他们负责维持论坛的基本秩序。他们对于那些过激或不当言论可以提出警告或者干脆删除,也可以将好帖子放入精品区,另外他们还要对付黑客的袭击。显然,版主所扮演的就是权力精英的角色。但是,如果版主随意地删掉帖子或者发出的警告过于严苛,就会导致用户的减少,甚至使论坛难以为继,因此许多版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保持克制。在实际运作中,论坛中一些爱管闲事的网络大侠往往更为活跃,但他们的行为也还是要受到众人的制约。
由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可见,网络的发展固然会导致不平等的知识权力结构,但同时也是一个权力分享的过程。
&nbs
p; 3.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
网络权力结构不仅在网络产业内部表现为一种技术螺旋,而且还进一步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体现为一种外部的动态化市场螺旋。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是指,当网络成为基本的市场经济基础架构时,网络效应会引起需求方规模经济和正反馈[xlvi]。简言之,这种市场螺旋就是当网络的用户达到一定的数量之后,用户的增加会引来更多的用户,同时,整个网络的市场价值也会不断增加。由此值得思考的问题有二。其一,市场螺旋是如何形成的?其二,为什么将市场螺旋称为网络权力结构的外部动态形式?
先来看市场螺旋的形成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当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却没有人作出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性(externality)。如同反馈一样,外部性有正面和负面两种效果。对网络持乐观态度者认为,网络的外部性往往是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网络中每增加一个用户,网络就会变得更大更有用,网络的价值随之增加。针对这种正反馈,梅特卡夫(Bob Metcalfe)提出了一个法则:网络对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这样网络对所有人的总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xlvii]。人们称之为梅特卡夫法则。尽管这个法则并不十分精确,但它大致能够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网络的价值不仅仅由网络权力精英决定,还需要通过广大网民的充分参与才能体现出来。
然而,市场螺旋并不意味着知识权力结构在网络中发生了逆转,其实质是网络权力结构的外部动态展现。广大网民虽然参与了网络价值的创造,但是他们仍然未能替代网络权力精英,而建构出新的网络权力结构,他们与网络权力精英的关系依然是客户与厂商的关系。这是一种明显的不对等关系:居于权力精英地位的网络经营者,可以在不同层面掌握网民的个人消费记录和旨趣信息,并能够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依据用户的消费心理引导需求,进行所谓的互动市场营销或一对一营销[xlviii];在网民这一边,虽然广大网民的每一次点击都被记入统计数据之中,但他们一般对此浑然不觉,而在商家依照网民的旨趣设计的区位化网页之间游来点去,展现各种隐秘细微的嗜好,"体验"个性化的网络生活。因此,在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中,网民的参与和创造与网络权力结构对网民需求的预处理是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
总之,与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类似,网络权力结构的市场螺旋表明,在网络成为市场的基础结构的过程中,网络权力精英对广大网民的控制是一种无法消除的事实,网民对权力的分享是以接受这种不平等的事实为前提的。
4.网络内外的相关利益群体
通过对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与市场螺旋的分析,我们看到网络空间内外同时存在着网络权力精英和普通网民两股力量,前者以知识权力结构再生产和对外拓展为目标,后者则致力于通过网络寻求更多和更具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尽管后者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系由前者所安排,但由于网络权力结构只是一种渗透性的影响而非笼罩性的强制统治,网络权力精英与普通网民实际上是一种共生关系。至少在表面上,网络权力结构的渗透是策略和迂回的,即虽然它实际上通过预处理影响着网络发展,但在形式上依然承认网络权力精英与普通网民的平等。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它表明草根性(grassroots)力量将在与精英权力的共生中能获得一定的自主性,也可以在利益上提出要求。
实际上网络内外的相关利益群体仅以网络权力精英与网民的二分来概观是不够精致的,我们还应该对网络的相关利益群体作进一步细分。美国信息伦理学家斯皮内洛(R.A.Spinello)借用管理学的概念将相关利益群体称为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xlix],并将其作为一种伦理学分析框架。利害关系人的定义是指任何能够影响机构目标成就或受其影响的机构和个人。在网络内外,我们可以找到以下几类利害关系人[l]:
(1)网络用户。他们利用网络进行娱乐、发电子邮件、在线购物、上网学习。他们的主要困惑是,一方面希望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服务(包括在线购物、交友、浏览网页等),另一方面又担心其副作用,如信息安全和隐私受到威胁、色情内容对儿童的影响等。
(2)网络服务商(ISP等)、网络信息设备制造商和网络信息软件服务商。它们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网络连接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是网络权力结构的技术螺旋的核心部分,不断增加的网络信息传播需求使它们总是处于升级换代之中。
(3)利用网络建立业务流程的企业。它们的业务建立在网络的基础上,有的用内联网进行管理,有的则进一步拓展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和 《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信息权利(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