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要与时俱进
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环保执法人员应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一是环保基本国策意识。说话办事首先要找准立足点,从环保基本国策的角度,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看问题,真正树立生态平衡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观,而不能站在污染者的立场上,替污染者说话。二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意识。环境保护法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最佳结合点;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促进经济与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执法责任意识。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负责,发生了执法过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严格执法就是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对法律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因此,执法人员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又要大胆执法,严格执法。四是服务意识。执法的过程就是依法保护环境,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只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严格环保执法是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和科技进步的强制驱动器,这是最大的服务;如果不严格执法,就是保护落后,实际上是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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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珂 李光军 范丽
《环境执法要与时俱进(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