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交往和身份认同
象关系将持续下去,直到其失去魅力。许多一般性的网友大约就是这种情况,聚散只在一念之间。
但是,现代人对亲密感的渴求往往希望将网上关系搬到网下。由于网际的浪漫想象常常会倾向于建构理想化的形象和外表,许多网际爱恋关系由频繁的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准备发展为面对面关系之前,双方常常会形成强烈的焦虑感:担心对方并非自己所想象的那样,也担心自己不符合对方的想象53。因此,许多网际关系增添了交换照片这一中间环节。见面之后,想象与现实差异过大的网恋关系可能告吹,彼此认可者会立即进入亲密会谈状态,既有的强烈的亲密感可能极容易跨越想象,热恋和亲密行为都有可能迅即发生。
然而,由于虚、实交往方式的冲突,许多网际爱恋关系可能会很快崩溃。在可以面对面交往之后,原来的电子邮件通信的隐秘性所带来的快感可能立即消失,频繁的电子邮件与电话往来现在变成了恼人的不正常行为。网络的面纱褪去之时,网恋的游戏就难以为继了。
回顾整个网际爱恋过程,对于当事人大多只是一种情感的游戏,其实质性结果就是使情感和爱恋游戏化。换言之,网际情感和爱恋成为一种时髦的交往形式。与现代社会所建构的其他时髦一样,网际情爱不过是现代社会所设计的一场巧妙的骗局:它先制造感情匮乏,然后让人们为虚拟的感情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其效果可谓一石二鸟:一方面网络可以吸引大量的有形财富和无形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使都市孤独者沉迷或沉溺于若隐若现的情感世界,分散其对社会公正等危及社会既有权力架构的关注。这场骗局的高妙之处是它已经被虚构为一种新奇的网际亚文化,诱使更多人参与其中,其唯一的赌注是参与者的幸福感。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社会可以为我们带来财富但不能带来实质的公正,可以带来丰裕的消费社会却并不能对个体的幸福作出承诺。 网络
一个公开的秘密是网络空间是性幻想的世界,成人信息传递几乎是维系网络产业的一大支柱。在网络空间中的情欲和性方面,主要涉及网络色情内容、网络性爱(包括特殊性偏好)两种。
色情内容对人的诱惑力在于它能够给人带来十分具体的性幻想,由于许多色情内容违背正常的性伦理、甚至含有暴力内容,由此导致的性幻想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是否有害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美国猥亵与色情委员会的逻辑是:"科学证据并不能证明色情内容有害,市场上的色情作品都具有非暴力和两相情愿的多样性。"54但我们可以坚持的一个立场是:至少不能证明它们是完全无害的。如果色情内容被搬到网上,很容易成为广为传播的公共物品。可以说,网络的出现使所谓的成人文化一夜之间得到了普及,同时也丧失了其低品味的趣味性。关于网络成人色情内容是否应该存在不同的文化传统有不同的立场,但有一点共识是应将儿童屏蔽于其外。为此,美国政府于1996年提出了《正当通信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CDA),后被最高法院以违反美国宪法关于保护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为由驳回。然而,对互联网进行严格限制以保护青少年的立法努力并未中断。1998年,克林顿签署生效的《儿童在线保护法案》(COPA)规定任何出于商业目的故意向青少年传递色情内容的行为均被视为对青少年的侵害。在我们看来,这种保护显然是极不够的,可美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对此提出了抗议。在此态势下,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色情内容必然会更加严重地影响到儿童。
网络性爱有文字图片方式、文字图片加假具和虚拟实在三种。它们实质上是介于实际性爱与自慰之间的一种性行为(包括特殊性偏好行为)。实质上,网络性爱是一种人工性行为,即以人与机器的性行为替代人与人的性行为,它是现代消费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现代消费社会围绕着身体的安逸制造层出不穷的消费,性几乎成为大多数商品与服务的潜台词,这使现代社会充满难以克服的性诱惑,人们或多或少地成为商业化的性模式的模仿者。网络性爱是现代消费社会所推出的又一项登峰造极的圈套:一方面它可以带来巨额的商业利润,另一方面它又使得作为消费社会动力和安全阀的性欲宣泄行为的社会成本大大降低,因此,网络性爱在西方社会被称为安全性行为(显然与人们对艾滋病的惧怕有关)。在国内,网络性爱也已发展为聊天室中的节目,这是走向现代消费社会的标志之一。值得关注的是,青少年可能是网络性爱的积极尝试者。他们可能先在网络中探索人类的亲昵行为,然后再付诸实践。人们的主要担心是青少年会过度沉溺于其中,或者遭遇到蓄意的诱骗。 网上与网下的冲突
作为一种新的情感关系方式,网络情爱可能导致网上与网下的情感冲突。无论人们对情感与性的态度多么宽容,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恋伙伴能够在承诺期内相互信赖、保持忠诚与专一。但是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一游戏规则。电子邮件的隐秘性几乎成为现代偷情者的超级红娘,真实的情人即便坐在对面,对于情感不满足者仍然可以?电子情人"发出情书,甚至偷偷地进行虚拟性爱。由此导致了许多新问题:虚拟情爱是否构成对真实情爱的背叛?虚拟情爱关系有无责任与义务、忠贞与背叛等观念?如果情感的独占性完全不再存在,情感与游戏有什么差别?忠贞是在于身体还是在于心灵?显然,这些问题没有统一答案的,但至少需要双方的约定或默示。
网上与网下的冲突的焦点是虚拟与真实的冲突,或者说是真实与虚拟生活中的规范与标准在转换中造成的失序。特克介绍过一?网络恶棍"的案例55:
WELL中有一个"女性专用"的集会场所,几个女人在其间比较她们为网络空间爱情生活所做的笔记。结果发现勾引她们、再将她们抛弃的(有些是虚拟的始乱终弃,有些则真正地赔上了肉体)原来是同一个男人X先生,其中一个女人称他为"网络恶棍"。随后,她们与更多的女人讨论这事,结果发现"网络恶棍"活动的范围比她们原以为的广泛得多,而且有惊人的类似性。其中的一个女人在WELL上建立了一个名为"你认识这个骗子吗?"的讨论区,不到十天,跟贴达千余份。有些人支持这些上当者,有些人则认为整个讨论无异?一次高科技的私刑"。其中,认为X先生有过错的人的观点是,X先生混淆了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问题不仅是他以虚拟世界中建立的关系在真实世界中干坏事,而在于他将虚拟世界的关系视同真实世界的关系来对待。X先生本人则认为自己没错,认为网络空间的规则允许他涉入多重和自发的两相情愿的关系。
在此案例中,涉及三种关系类型:真实生活关系、(真)人与虚拟他者的关系以及虚拟者之间的关系。其中,真实生活关系的伦理原则是既有的,后两种关系的规则与虚拟程度即我们前面所讲的身份透明度有关:虚拟程度低、透明度高的应接近真实生活关系规则,虚拟程度高、透明度低的则应遵循纯粹的游戏规则。?网络恶棍"案例中,WELL是一个虚拟程度低、身份透明度高的网络空间,绝大多数人创造的电子人物与其生理实体是同一经验的人物,因此X先生的行为是在制造混乱,被大多数人认定为欺骗。
4.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
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交往也会以群体行动的方式显现出来。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公共参与、共同抵制等二个方面。这些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都会在网络之外产生现实性的后果,即使群体的意愿和力量得到显现。
公共参与
所谓网络中的公共参与又被称为电子民主(teledemocracy)。90年代初期,信息高速公路计划风靡一时,它向人们所展示的美好前景之一就是电子民主或 《网络空间、交往和身份认同(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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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代人对亲密感的渴求往往希望将网上关系搬到网下。由于网际的浪漫想象常常会倾向于建构理想化的形象和外表,许多网际爱恋关系由频繁的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准备发展为面对面关系之前,双方常常会形成强烈的焦虑感:担心对方并非自己所想象的那样,也担心自己不符合对方的想象53。因此,许多网际关系增添了交换照片这一中间环节。见面之后,想象与现实差异过大的网恋关系可能告吹,彼此认可者会立即进入亲密会谈状态,既有的强烈的亲密感可能极容易跨越想象,热恋和亲密行为都有可能迅即发生。
然而,由于虚、实交往方式的冲突,许多网际爱恋关系可能会很快崩溃。在可以面对面交往之后,原来的电子邮件通信的隐秘性所带来的快感可能立即消失,频繁的电子邮件与电话往来现在变成了恼人的不正常行为。网络的面纱褪去之时,网恋的游戏就难以为继了。
回顾整个网际爱恋过程,对于当事人大多只是一种情感的游戏,其实质性结果就是使情感和爱恋游戏化。换言之,网际情感和爱恋成为一种时髦的交往形式。与现代社会所建构的其他时髦一样,网际情爱不过是现代社会所设计的一场巧妙的骗局:它先制造感情匮乏,然后让人们为虚拟的感情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其效果可谓一石二鸟:一方面网络可以吸引大量的有形财富和无形的注意力;另一方面使都市孤独者沉迷或沉溺于若隐若现的情感世界,分散其对社会公正等危及社会既有权力架构的关注。这场骗局的高妙之处是它已经被虚构为一种新奇的网际亚文化,诱使更多人参与其中,其唯一的赌注是参与者的幸福感。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社会可以为我们带来财富但不能带来实质的公正,可以带来丰裕的消费社会却并不能对个体的幸福作出承诺。 网络
空间中的情欲和性
一个公开的秘密是网络空间是性幻想的世界,成人信息传递几乎是维系网络产业的一大支柱。在网络空间中的情欲和性方面,主要涉及网络色情内容、网络性爱(包括特殊性偏好)两种。
色情内容对人的诱惑力在于它能够给人带来十分具体的性幻想,由于许多色情内容违背正常的性伦理、甚至含有暴力内容,由此导致的性幻想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是否有害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美国猥亵与色情委员会的逻辑是:"科学证据并不能证明色情内容有害,市场上的色情作品都具有非暴力和两相情愿的多样性。"54但我们可以坚持的一个立场是:至少不能证明它们是完全无害的。如果色情内容被搬到网上,很容易成为广为传播的公共物品。可以说,网络的出现使所谓的成人文化一夜之间得到了普及,同时也丧失了其低品味的趣味性。关于网络成人色情内容是否应该存在不同的文化传统有不同的立场,但有一点共识是应将儿童屏蔽于其外。为此,美国政府于1996年提出了《正当通信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CDA),后被最高法院以违反美国宪法关于保护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为由驳回。然而,对互联网进行严格限制以保护青少年的立法努力并未中断。1998年,克林顿签署生效的《儿童在线保护法案》(COPA)规定任何出于商业目的故意向青少年传递色情内容的行为均被视为对青少年的侵害。在我们看来,这种保护显然是极不够的,可美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对此提出了抗议。在此态势下,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色情内容必然会更加严重地影响到儿童。
网络性爱有文字图片方式、文字图片加假具和虚拟实在三种。它们实质上是介于实际性爱与自慰之间的一种性行为(包括特殊性偏好行为)。实质上,网络性爱是一种人工性行为,即以人与机器的性行为替代人与人的性行为,它是现代消费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现代消费社会围绕着身体的安逸制造层出不穷的消费,性几乎成为大多数商品与服务的潜台词,这使现代社会充满难以克服的性诱惑,人们或多或少地成为商业化的性模式的模仿者。网络性爱是现代消费社会所推出的又一项登峰造极的圈套:一方面它可以带来巨额的商业利润,另一方面它又使得作为消费社会动力和安全阀的性欲宣泄行为的社会成本大大降低,因此,网络性爱在西方社会被称为安全性行为(显然与人们对艾滋病的惧怕有关)。在国内,网络性爱也已发展为聊天室中的节目,这是走向现代消费社会的标志之一。值得关注的是,青少年可能是网络性爱的积极尝试者。他们可能先在网络中探索人类的亲昵行为,然后再付诸实践。人们的主要担心是青少年会过度沉溺于其中,或者遭遇到蓄意的诱骗。 网上与网下的冲突
作为一种新的情感关系方式,网络情爱可能导致网上与网下的情感冲突。无论人们对情感与性的态度多么宽容,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爱恋伙伴能够在承诺期内相互信赖、保持忠诚与专一。但是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一游戏规则。电子邮件的隐秘性几乎成为现代偷情者的超级红娘,真实的情人即便坐在对面,对于情感不满足者仍然可以?电子情人"发出情书,甚至偷偷地进行虚拟性爱。由此导致了许多新问题:虚拟情爱是否构成对真实情爱的背叛?虚拟情爱关系有无责任与义务、忠贞与背叛等观念?如果情感的独占性完全不再存在,情感与游戏有什么差别?忠贞是在于身体还是在于心灵?显然,这些问题没有统一答案的,但至少需要双方的约定或默示。
网上与网下的冲突的焦点是虚拟与真实的冲突,或者说是真实与虚拟生活中的规范与标准在转换中造成的失序。特克介绍过一?网络恶棍"的案例55:
WELL中有一个"女性专用"的集会场所,几个女人在其间比较她们为网络空间爱情生活所做的笔记。结果发现勾引她们、再将她们抛弃的(有些是虚拟的始乱终弃,有些则真正地赔上了肉体)原来是同一个男人X先生,其中一个女人称他为"网络恶棍"。随后,她们与更多的女人讨论这事,结果发现"网络恶棍"活动的范围比她们原以为的广泛得多,而且有惊人的类似性。其中的一个女人在WELL上建立了一个名为"你认识这个骗子吗?"的讨论区,不到十天,跟贴达千余份。有些人支持这些上当者,有些人则认为整个讨论无异?一次高科技的私刑"。其中,认为X先生有过错的人的观点是,X先生混淆了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问题不仅是他以虚拟世界中建立的关系在真实世界中干坏事,而在于他将虚拟世界的关系视同真实世界的关系来对待。X先生本人则认为自己没错,认为网络空间的规则允许他涉入多重和自发的两相情愿的关系。
在此案例中,涉及三种关系类型:真实生活关系、(真)人与虚拟他者的关系以及虚拟者之间的关系。其中,真实生活关系的伦理原则是既有的,后两种关系的规则与虚拟程度即我们前面所讲的身份透明度有关:虚拟程度低、透明度高的应接近真实生活关系规则,虚拟程度高、透明度低的则应遵循纯粹的游戏规则。?网络恶棍"案例中,WELL是一个虚拟程度低、身份透明度高的网络空间,绝大多数人创造的电子人物与其生理实体是同一经验的人物,因此X先生的行为是在制造混乱,被大多数人认定为欺骗。
4.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
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交往也会以群体行动的方式显现出来。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公共参与、共同抵制等二个方面。这些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都会在网络之外产生现实性的后果,即使群体的意愿和力量得到显现。
公共参与
所谓网络中的公共参与又被称为电子民主(teledemocracy)。90年代初期,信息高速公路计划风靡一时,它向人们所展示的美好前景之一就是电子民主或 《网络空间、交往和身份认同(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