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及其哲学
这里,天决定君,即“天命靡常”,“唯德是依”;君决定民,即“保民”,“牧民”;民决定天,即“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由此可见,中国哲学的某种基本思维构架是由周公确立的。
进入子学时代,儒道墨法无不以生命结构为中心议题,其中儒、墨、法家探讨群体生命问题,道家探讨个体生命问题。儒道二家上文已有讨论。墨家“兼相爱,交相利”、“尚同”“非攻”,无非在二元对立关系中求得亲和一致,消除“祸篡怨恨”,以利社会群体生存发展。甚至法家韩非,其实也是想要解决社会群体生存问题。他认为由于人性恶(这个思想得自其师、儒家的荀子),“人民众而财货寡”,导致争夺而危及群体生存,这就必须实行强有力的专制统治,才能维持群体的生存秩序。其师荀子是以“礼”节群,而韩非则是以“法”制群,但其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维持群体生存秩序。
汉代经学大师董仲舒全面继续和发展了先秦生命结构思想,完成了中国哲学第一次历史大转型,从而确定了未来整个封建专制生命哲学的基本历史走向。他的阴阳学仍然是对群体生命结构的探讨,而且仍然是周公式的两大关系(天人、君民)、三角结构,亦即一方面“屈民而伸君”,一方面“屈君而伸天”。
魏晋以降,作为一种历史的反拨,个体生命问题突显出来。道教哲学是很典型的个体生命哲学,追求得道成仙、长生不死。佛教则由超越个体生死轮回(小乘)而发展到普渡众生(大乘),最后禅宗回到个体生命超越问题。玄学则企图调和“名教”与“自然”,亦即调和儒家群体生命关怀与道家个体生命关怀,但明显以个体生命超越为主导倾向,崇尚老庄,主张“超世而绝群,遗俗而独往”、“越名教而任自然”。
唐代韩、李开启了宋明理学,历史的钟摆再次摆向群体生命问题。程朱理学全面总结了封建生命哲学,而其核心范畴“理”或“天理”、实即仁义礼智的伦理规范,本质上是群体生存结构的概括;而陆王心学,则是对群体生存结构的另外一种概括,是以个体心灵存在透显出来的群体生命存在。程朱认为“性即理”,天理即“生理”,“天只以生为道”(20),这是把生命本体宇宙论化;陆王则认为“心即理”,即是把生命本体心性论化。
中国哲学的第二次历史大转型,从康有为开始,这个过程至今尚未结束。中国近、现、当代哲学的主题,是中华民族这个大群体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救亡保种、独立自强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生存竞争”这类生物学命题,一时间竟成为最富魅力的哲学话语。康有为“三世说”,本质上是中国最早的民族生存发展战略。此间有一种很值得研究的现象,就是:一方面西方生命哲学得到相当程度的传播,如张君劢、李石岑、梁漱溟、朱谦之等的哲学;另一方面则是官方哲学中相当突出的生命哲学倾向,如吴稚晖、戴季陶、蒋介石、陈立夫等的哲学。所谓现代新儒家,也只是传统生命哲学的现代化转换的一种尝试。
有三个理论形态是这种时代精神的真正代表:孙文学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孙文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是其主体性前提,民权主义是其工具性设施,唯有民生主义才是其实质性目标。所以孙中山认为:“人类求解决生存问题,才是社会进化的定律,才是历史的重心。”(21) 但孙中山未能找到解决中华民族生存危机的有效途径。这个历史课题是由中国
共产党人完成的:如果说毛泽东思想解决了中华民族的生存问题,那么邓小平理论就正在成功地解决中华民族的发展问题。
至于《周易》哲理的运用问题,我们所应把握的一个核心精神就是:“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你是什么样的人,存有什么样的心,你就有什么样的“易道”。这是因为,一方面,易道“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天文学家自然注意了“天道”,地质学家自然注意了“地道”,我们常人当然首先应该注意“人道”的方面。此即“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的意思。另外一方面,“神无方而易无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随机应变。此即“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意思。不过在运用时,有一点是必须特别注意的:“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易道的运用必须以“善”继之,以“性”成之。换句话说,易道的运用必须发挥自己的善性、良知、天理良心。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对刘大钧先生的慷慨赐序,表示由衷的谢意。
黄玉顺
2000年12月
记于四川成都锦江之滨
注释:
(1)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巴蜀书社1995年版。
(2)只有非常零星的研究,例如拙文《生命结构与和合精神——周易哲学论》,载《社会科学研究》1998年第1期。
(3)我们这里所说的《周易》,是指的通行本,即“十三经注疏”本。
(4)《汉书·艺文志》。后来朱熹又加上周公,提出“人更四圣”说。
(5)参见拙著:《易经古歌考释·绪论》,巴蜀书社1995年版。
(6)至于这些符号最初究竟象征的什么具体物象,则有很大争议。例如例如—、- -两个符号,有人认为象征的男女的生殖器官,如郭沫若先生;有人认为出自数字的奇、偶,如张政[火良]先生。还有八卦,旧说认为象征的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诸如此类,迄无定论。
(7)孔颖达:《周易正义》。
(8)《周易正义》。
(9)《易·观》。
(10)《易·系辞传》。
(11)《庄子·天下》。
(12)老子所谓“负阴而抱阳”亦此意。
(13)王夫之:《正蒙注·太和》。此种观念始于西周。
(14)《说文解字》。
(15)《论语·颜渊》。
(16)《朱子语类》卷94,谓理与阴阳为同构关系。
《《周易》及其哲学(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