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的责任与方向:十六大后的传媒角色
?在很多国家,媒体每天都在抨击政府,但是社会非常稳定。有人看过英国报纸,发出感叹:读这里的报纸,每每预感,第二天就会爆发革命,因为好像英国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但是,自1688年的革命以来,英国社会一直很稳定。美国情况也是如此,一些驻白宫记者参加新闻吹风会经常提一些“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题。政府想掩盖什么他就会问什么,因为总统拿他也没有办法,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事情被全国媒体连篇累牍,冷嘲热讽。媒体这样做有什么效果呢?执政者当然就要考虑,连这么小的问题,都会有人抓住不放,你还敢做更大的坏事吗?
所以,西方国家的官员因对媒体有所忌惮而有所约束,而我们的不少地方,因为没有媒体监督,司法独立体系也不完整,实际上害了不少官员!有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曾说:“中国做官,如果做到了厅局级,就没有监督了。”如果官员到了一定级别就没有监督了,这到底对官员好还是不好呢?我想,当然是对官员不好。
实际上,中央政府是很想了解真实情况的,比如中央政府很希望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访,中央政府也会希望地方政府做得更好一些,但如果仅通过视察去了解,那么看到的只会是好东西,而不是真实的东西。
我记得我们有的领导同志在视察的时候,常会撇开随行人员,地方安排去哪里,偏不去哪里,我们喜欢这种微服了解民情的做法,这种做法能够解决一定问题,但是现代社会中的很多问题不是通过这种途径都能解决的。
中国媒体的责任与方向:十六大后的传媒角色(第4页)
有些问题,我们觉得是常识:不能指望将所有的东西都纳入自己的控制之内,这样既害了下级政府,也害了上级政府,既害了政府本身,也害了媒体,整个社会就有可能走向不健康的轨道。
喻国明:政府和媒介最理想化的关系不应该简单到谁是谁的胳膊或者大腿,他应该是你的一个朋友,而且是个诤友,能在很多地方提醒你。自己的手很难给自己动手术。
曾有官员问我:你要是个官员,是个当事人,媒体来报道这个问题时,你会觉得烦吗?我承认我也会觉得烦,没有监督是最让人舒服的。但问题是,既然你在这个岗位上,就要面对这种麻烦,因为此事关系民众利益,老百姓有权知道,有权给你添麻烦,你必须承担义务。
从人的本性上说,谁都不喜欢有人在旁说三道四,西方国家的官员内心也很讨厌媒体,但他们不得不面对。因为它后面有一套制度化的东西作保证。
中国还缺乏这种体制。不欢迎媒体报道成了所谓的常态,因为我们体制上没有规定必须得这么做,没有规定事件发生时就应该有媒体及时介入,没有规定信息披露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程度,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把情况向老百姓说清楚。
对于捂盖子的现象,不能单纯地把责任推到具体的官员和当事人身上,没有制度的约束,谁愿意走不轻松的道路呢?解决之道还在于制度建设,比如制定“情报公开法”,一些重大事情,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事老百姓有权知道,以便于作出相应决策。
展江:以美国为例,美国媒体的很多做法是给政府提意见而不反对他们的社会和制度,这对促进社会整体健康是有好处的,当然,媒体在局部报道上可能存在不实报道,但是马克思曾经强调过报刊的“有机运动”原理:个别报道可能会失实,但是各种媒体作为整体,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最后得出的是比较接近于真实的报道,或者以越来越准确的事实来纠正差错,它的正面作用是很明显的。
以前不久美国发生的枪击事件为例,每一起事件媒体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是不是引起恐慌?结果是没有,因为长期以来由于媒体和政府的良性互动,整个社会都显得很有理性,无论是政府的决策还是媒体的反应,整个社会并没有因为媒体的介入而失衡,反而会由于获得的信息是比较对称和平衡的而作出合理的应对。
喻国明:媒体有双重属性,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也有产业的性质,所以美国一位学者说,媒体是宪法惟一保护的一个行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说国会不得制定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所以媒体有足够的行动空间,使得媒介作为一个产业能够享受到这种保护。当然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因此媒介行业跟其他行业不能完全等同,它必须要有社会公益意识,拥有公共产品的一面,要对社会负责,并不完全是惟利是图的,并不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这在西方也是很自觉的。
吴思:20年来的最大变化是市场体制确立,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对信息需求没那么大,住房、医疗等国家都包了,不需要自己作出决策。现在个人要自己作出判断,而正确判断的前提就是要掌握充分的信息,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关乎整个社会的运行状况。
■应该为中国媒体发展创造怎样的空间?
杜导正:最近,我听说过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有关宣传的一些话。李长春同志正确阐述了新闻宣传中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的关系。中央领导同志还提出 《中国媒体的责任与方向:十六大后的传媒角色(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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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西方国家的官员因对媒体有所忌惮而有所约束,而我们的不少地方,因为没有媒体监督,司法独立体系也不完整,实际上害了不少官员!有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曾说:“中国做官,如果做到了厅局级,就没有监督了。”如果官员到了一定级别就没有监督了,这到底对官员好还是不好呢?我想,当然是对官员不好。
实际上,中央政府是很想了解真实情况的,比如中央政府很希望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访,中央政府也会希望地方政府做得更好一些,但如果仅通过视察去了解,那么看到的只会是好东西,而不是真实的东西。
我记得我们有的领导同志在视察的时候,常会撇开随行人员,地方安排去哪里,偏不去哪里,我们喜欢这种微服了解民情的做法,这种做法能够解决一定问题,但是现代社会中的很多问题不是通过这种途径都能解决的。
中国媒体的责任与方向:十六大后的传媒角色(第4页)
有些问题,我们觉得是常识:不能指望将所有的东西都纳入自己的控制之内,这样既害了下级政府,也害了上级政府,既害了政府本身,也害了媒体,整个社会就有可能走向不健康的轨道。
喻国明:政府和媒介最理想化的关系不应该简单到谁是谁的胳膊或者大腿,他应该是你的一个朋友,而且是个诤友,能在很多地方提醒你。自己的手很难给自己动手术。
曾有官员问我:你要是个官员,是个当事人,媒体来报道这个问题时,你会觉得烦吗?我承认我也会觉得烦,没有监督是最让人舒服的。但问题是,既然你在这个岗位上,就要面对这种麻烦,因为此事关系民众利益,老百姓有权知道,有权给你添麻烦,你必须承担义务。
从人的本性上说,谁都不喜欢有人在旁说三道四,西方国家的官员内心也很讨厌媒体,但他们不得不面对。因为它后面有一套制度化的东西作保证。
中国还缺乏这种体制。不欢迎媒体报道成了所谓的常态,因为我们体制上没有规定必须得这么做,没有规定事件发生时就应该有媒体及时介入,没有规定信息披露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程度,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把情况向老百姓说清楚。
对于捂盖子的现象,不能单纯地把责任推到具体的官员和当事人身上,没有制度的约束,谁愿意走不轻松的道路呢?解决之道还在于制度建设,比如制定“情报公开法”,一些重大事情,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事老百姓有权知道,以便于作出相应决策。
展江:以美国为例,美国媒体的很多做法是给政府提意见而不反对他们的社会和制度,这对促进社会整体健康是有好处的,当然,媒体在局部报道上可能存在不实报道,但是马克思曾经强调过报刊的“有机运动”原理:个别报道可能会失实,但是各种媒体作为整体,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最后得出的是比较接近于真实的报道,或者以越来越准确的事实来纠正差错,它的正面作用是很明显的。
以前不久美国发生的枪击事件为例,每一起事件媒体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是不是引起恐慌?结果是没有,因为长期以来由于媒体和政府的良性互动,整个社会都显得很有理性,无论是政府的决策还是媒体的反应,整个社会并没有因为媒体的介入而失衡,反而会由于获得的信息是比较对称和平衡的而作出合理的应对。
喻国明:媒体有双重属性,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也有产业的性质,所以美国一位学者说,媒体是宪法惟一保护的一个行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说国会不得制定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所以媒体有足够的行动空间,使得媒介作为一个产业能够享受到这种保护。当然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因此媒介行业跟其他行业不能完全等同,它必须要有社会公益意识,拥有公共产品的一面,要对社会负责,并不完全是惟利是图的,并不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这在西方也是很自觉的。
吴思:20年来的最大变化是市场体制确立,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对信息需求没那么大,住房、医疗等国家都包了,不需要自己作出决策。现在个人要自己作出判断,而正确判断的前提就是要掌握充分的信息,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关乎整个社会的运行状况。
■应该为中国媒体发展创造怎样的空间?
杜导正:最近,我听说过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有关宣传的一些话。李长春同志正确阐述了新闻宣传中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的关系。中央领导同志还提出 《中国媒体的责任与方向:十六大后的传媒角色(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