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权:卢梭与贡斯当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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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卢梭开创了法国式的自由主义;贡斯当虽为法人,但他的思想却更倾向于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②这当然与他早年就读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的经历不无关系。
自由主义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的分流在西方世界的影响是广泛而持久的。实际上,这样的区分涉及到双方对自由概念的不同理解——即贡斯当提出的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在当代它又被伯林推演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伯林认为积极自由所蕴含的危险十分严重,轻者如斯多葛学派之自我否定,重者如极权主义之尊奉教条。③当自由主义到20世纪发展为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时,我们还可以依稀地看到贡斯当的影子。
①(法)卢梭在其著作中并没有提到“合法性”一词,第一次在著作中使用这一术语的是马克斯·韦伯。这一术语成为分析政治权威问题的核心概念是韦伯的贡献。但是由于(法)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强调的公意观念和民主观念包含了合法性的内容并具有极大的感染力,所以被视为“合法性”问题讨论的开端。
①钱弘道:《为(法)卢梭申辩——(法)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页。
②(法)(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
⑤(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62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页。
①参见(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41页。
②参见(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6页。
③(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5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5页。
⑤ (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6页。
①参见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出版,第4卷,第11章。
②(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10页
③贡斯当是拿破仑独裁统治最激烈的抨击者之一。也许是由于拿破仑政权深受大众欢迎的缘故,贡斯当把拿破仑的独裁统治或多或少看作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结果。
④罗伯斯比尔:《罗伯斯比尔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8卷,第311页。转引自钱弘道《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4页。
⑤尽管没有使用“多数暴政”这一术语,贡斯当可能是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他认为绝对的人民主权在政治实践中导致对个人自由的践踏。他的这一论断在托克维尔那里得到了发展,并由后者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发明了“多数暴政”一词。
⑥参见李强:《(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载于《公共论丛》第四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①(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0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页。
④(法
⑤(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9页。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②(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页。
③参见(意)圭多·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3页。
⑤(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1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4页。
⑦After the French Revolution:Six Critics of Democracy and Nationalism,New York:Hardvvester Wheatsheaf,1991,P105.
⑧参见李强:《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载《公共论从》第四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① (法)卢梭在许多著作均以“日内瓦公民”署名,也因身为“日内瓦公民”而感到自豪。他还将《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根源》一书献日内瓦共和国,足见日内瓦在(法)卢梭心中的地位。
② 转引自曹卫东:《(法)卢梭是个操守主义者》载于《读书》2002年1期。
① 参见李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截《公共论丛》第五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⑤(法)卢梭和(法)贡斯当并没有区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也没有使用过这两个术语。对两种自由分野的关注应当归功于二十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以塞亚·伯林的贡献。但伯林对两种自由论述的最初动机则渊源于(法)贡斯当对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页。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页。
⑧(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①参见 (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73—277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页。
③参见(意)圭多·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2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3页。
⑤(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7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页。
①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1—82页。
②哈耶克在讨论法国式自由主义时,曾指出几个例外:孟德斯鸠、(法)贡斯当以及托克维尔。这几位思想家更接近于英国自由主义,而明显有别于法国自由主义传统。
③ 参见江宜华:《自由主义哲学传统之回顾》,载于《公共论丛》第六辑,三联书店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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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卢梭开创了法国式的自由主义;贡斯当虽为法人,但他的思想却更倾向于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②这当然与他早年就读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的经历不无关系。
自由主义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的分流在西方世界的影响是广泛而持久的。实际上,这样的区分涉及到双方对自由概念的不同理解——即贡斯当提出的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在当代它又被伯林推演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伯林认为积极自由所蕴含的危险十分严重,轻者如斯多葛学派之自我否定,重者如极权主义之尊奉教条。③当自由主义到20世纪发展为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时,我们还可以依稀地看到贡斯当的影子。
①(法)卢梭在其著作中并没有提到“合法性”一词,第一次在著作中使用这一术语的是马克斯·韦伯。这一术语成为分析政治权威问题的核心概念是韦伯的贡献。但是由于(法)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强调的公意观念和民主观念包含了合法性的内容并具有极大的感染力,所以被视为“合法性”问题讨论的开端。
①钱弘道:《为(法)卢梭申辩——(法)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页。
②(法)(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
⑤(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62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页。
①参见(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41页。
②参见(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6页。
③(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5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5页。
⑤ (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06页。
①参见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出版,第4卷,第11章。
②(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10页
③贡斯当是拿破仑独裁统治最激烈的抨击者之一。也许是由于拿破仑政权深受大众欢迎的缘故,贡斯当把拿破仑的独裁统治或多或少看作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结果。
④罗伯斯比尔:《罗伯斯比尔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8卷,第311页。转引自钱弘道《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4页。
⑤尽管没有使用“多数暴政”这一术语,贡斯当可能是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他认为绝对的人民主权在政治实践中导致对个人自由的践踏。他的这一论断在托克维尔那里得到了发展,并由后者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发明了“多数暴政”一词。
⑥参见李强:《(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载于《公共论丛》第四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①(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0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页。
④(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页。
⑤(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页。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9页。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②(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页。
③参见(意)圭多·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3页。
⑤(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1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4页。
⑦After the French Revolution:Six Critics of Democracy and Nationalism,New York:Hardvvester Wheatsheaf,1991,P105.
⑧参见李强:《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载《公共论从》第四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① (法)卢梭在许多著作均以“日内瓦公民”署名,也因身为“日内瓦公民”而感到自豪。他还将《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根源》一书献日内瓦共和国,足见日内瓦在(法)卢梭心中的地位。
② 转引自曹卫东:《(法)卢梭是个操守主义者》载于《读书》2002年1期。
① 参见李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截《公共论丛》第五辑,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
⑤(法)卢梭和(法)贡斯当并没有区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也没有使用过这两个术语。对两种自由分野的关注应当归功于二十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以塞亚·伯林的贡献。但伯林对两种自由论述的最初动机则渊源于(法)贡斯当对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
⑥(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页。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页。
⑧(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①参见 (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73—277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页。
③参见(意)圭多·德·拉吉罗:《欧洲自由主义史》,杨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2页。
④(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3页。
⑤(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7页。
⑥(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页。
①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1—82页。
②哈耶克在讨论法国式自由主义时,曾指出几个例外:孟德斯鸠、(法)贡斯当以及托克维尔。这几位思想家更接近于英国自由主义,而明显有别于法国自由主义传统。
③ 参见江宜华:《自由主义哲学传统之回顾》,载于《公共论丛》第六辑,三联书店2000年版。
《人民主权:卢梭与贡斯当之比较(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