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户自发移民是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最好形式
贫企业承包,是指政府选定的扶贫企业,有的是县、乡政府举办的农业扶贫企业,使用中央和省、地(州、市)、县政府财政拨出的易地搬迁专用款,享受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接受易地搬迁农民在企业做工。企业之所以愿意承包易地搬迁扶贫开发,主要在于企业本身需要劳动力,特别是可以使用政府财政拨出的易地搬迁款,享受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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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承包移民搬迁的动力
企业之所以愿意并积极参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主要动力源于政府制定并给予的优惠政策,可以使他们获得超额利润。政府的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是:
一是可以使用无偿财政拨款和优惠扶贫贷款。按照规定,对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农户,中央和省级政府分不同类型给予搬迁补助和在安置区全面建设基础设施、社会服务配套设施、安居房、基本农田地和高稳产地,使搬迁贫困农户一来便有房子住、有土地耕种、有水喝、有医疗点看病、子女有学上。从实践上看,参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农业龙头企业一般都请求政府机构让他们统一使用这笔可观的财政无偿拨款,从中获得了自己承担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的权利,或者由他们向社会发包这些工程的权利。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基建工程中普遍存在着招标投标的暗箱操作、降低采购建筑材料的标准、施工偷工减料等现象,由此赚取超额的利润。在此,我们不能随意怀疑参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上述行为,但是揽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肯定有钱可赚则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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