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是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惟一出路
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是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惟一出路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而经济、资源、环境都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大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改变,都会引起其他系统发生变化,并对整个大系统的状态产生影响。长期以来,由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意识,违背了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要求,人们只考虑经济增长而忽视其他相关系统的健康发展,使县域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存在着极不协调的关系,造成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甚至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存。
首先,县域经济产值的增加靠消耗大量资源来换取,以至于乱采滥挖、浪费严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资源不断退化,资源基础持续减弱,一些主要自然资源已出现严重短缺,保证程度下降,对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构成严重制约,资源供需前景不容乐观。
其次,随着经济的增长,大部分县域的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固定废弃物及土地污染日益严重;而过度砍伐,盲目开垦,乱杀乱捕,使县域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野生动植物品种数量不断减少,濒危及面临灭绝的物种数量急剧增多。这些情况的存在已经成为县域经济持续增长的制约因素。
因此,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保证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惟一出路。
一、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弱化、消除它们之间的消极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和发展其积极关系,从而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的总要求就是县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即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要以不破坏其再生机制为前提,使自然资源基础得以维持和加强。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域也将逐渐面临资源不够的压力,资源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为了保证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势在必行。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要改变过去那种认为资源无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旧观念,增强资源的人均意识,认识到资源相对短缺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
针对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协调配套措施,大大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延长资源的开发利用期,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这是保护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深化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的资源管理职能,落实资源产业的生产经营权利义务,建立各类资源管理和协调机构,并形成内外结合的资源监督机制,防止对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毁坏浪费。
二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使资源开发与产业建设协调发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发各类矿产资源,防止乱采滥伐,造成浪费。
三要对现有产业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大力推广节约资源、降低原材料、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技成果,使一批重大的工业共性技术广泛地进入企业的技术改造,对那些耗能、耗水高的重工业,应重视提高矿山的采选冶炼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资源回收率。
四要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对煤炭、木材等的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的再生处理,对伴生、共生的矿产资源加强综合勘探、综合开发和深度加工,重视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
五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把节约资源推向市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独立核算及检查验收等制度,使项目的节约效益及时得到反映,确保效益好的节约项目获得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六要实行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资源的国有权益,防止由于资源无偿开采所导致的资源浪费和国家经济权益大量损失。
三、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
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更新思想,树立和普及生态观念、环境意识,我们脚下的土地,头上的天空,地上的河流,山上的一草一木,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我们无权浪费和毁坏子孙财产,也不能留给子孙一个无法生存的环境,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特殊责任。
在发展部署上,必须明确地把环境保护与整治作为县域经济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高度重视,使经济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协调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要使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维持在环境容量所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变普遍的资源浪费为资源节约外,还要特别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整治工作。
一是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耗能量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实行资源优化配置。政府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凡是采用落后工艺、布局不当、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二是现有企业必须明确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强对自身污染的治理工作,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三废”资源化。
三是城镇要实行以工业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使污水、固体垃圾、生产垃圾、噪音等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各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在生态环境整治方面,县域特别是山区县要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的原则,大抓植树种草、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恢复植被,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资源。
五是结合农业区域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和推广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建成一批生态农业县。
六是依法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管理,以生物治理为主,辅之以工程治理,通过疏通河道、加固堤坝、兴修水利、农田整治、退耕还林等保护措施,有效地抑制水土流失。
《节约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是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惟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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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而经济、资源、环境都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大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改变,都会引起其他系统发生变化,并对整个大系统的状态产生影响。长期以来,由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意识,违背了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要求,人们只考虑经济增长而忽视其他相关系统的健康发展,使县域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存在着极不协调的关系,造成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甚至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存。
首先,县域经济产值的增加靠消耗大量资源来换取,以至于乱采滥挖、浪费严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资源不断退化,资源基础持续减弱,一些主要自然资源已出现严重短缺,保证程度下降,对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构成严重制约,资源供需前景不容乐观。
其次,随着经济的增长,大部分县域的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固定废弃物及土地污染日益严重;而过度砍伐,盲目开垦,乱杀乱捕,使县域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野生动植物品种数量不断减少,濒危及面临灭绝的物种数量急剧增多。这些情况的存在已经成为县域经济持续增长的制约因素。
因此,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保证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惟一出路。
一、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弱化、消除它们之间的消极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和发展其积极关系,从而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的总要求就是县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即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要以不破坏其再生机制为前提,使自然资源基础得以维持和加强。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域也将逐渐面临资源不够的压力,资源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为了保证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势在必行。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要改变过去那种认为资源无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旧观念,增强资源的人均意识,认识到资源相对短缺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
针对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协调配套措施,大大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延长资源的开发利用期,全面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这是保护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深化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的资源管理职能,落实资源产业的生产经营权利义务,建立各类资源管理和协调机构,并形成内外结合的资源监督机制,防止对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毁坏浪费。
二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使资源开发与产业建设协调发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发各类矿产资源,防止乱采滥伐,造成浪费。
三要对现有产业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大力推广节约资源、降低原材料、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技成果,使一批重大的工业共性技术广泛地进入企业的技术改造,对那些耗能、耗水高的重工业,应重视提高矿山的采选冶炼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资源回收率。
四要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对煤炭、木材等的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的再生处理,对伴生、共生的矿产资源加强综合勘探、综合开发和深度加工,重视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
五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把节约资源推向市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独立核算及检查验收等制度,使项目的节约效益及时得到反映,确保效益好的节约项目获得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六要实行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资源的国有权益,防止由于资源无偿开采所导致的资源浪费和国家经济权益大量损失。
三、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大力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
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更新思想,树立和普及生态观念、环境意识,我们脚下的土地,头上的天空,地上的河流,山上的一草一木,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我们无权浪费和毁坏子孙财产,也不能留给子孙一个无法生存的环境,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特殊责任。
在发展部署上,必须明确地把环境保护与整治作为县域经济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高度重视,使经济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协调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要使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维持在环境容量所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变普遍的资源浪费为资源节约外,还要特别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整治工作。
一是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耗能量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实行资源优化配置。政府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凡是采用落后工艺、布局不当、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二是现有企业必须明确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强对自身污染的治理工作,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三废”资源化。
三是城镇要实行以工业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使污水、固体垃圾、生产垃圾、噪音等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各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在生态环境整治方面,县域特别是山区县要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的原则,大抓植树种草、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恢复植被,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资源。
五是结合农业区域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和推广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建成一批生态农业县。
六是依法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管理,以生物治理为主,辅之以工程治理,通过疏通河道、加固堤坝、兴修水利、农田整治、退耕还林等保护措施,有效地抑制水土流失。
《节约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是实现县域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惟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