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和谐社会
话题缘起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们党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思考的新突破。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特征,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意义重大。这期话题我们特约专家谈学习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宗桂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在很多方面坚持不懈地努力。其中,坚持并实现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公平正义首先体现在分配上 从利益分配的角度看,公平正义的实现最为必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将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调整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符合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状况。在按照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下,劳力、资金、知识等等都是生产要素,换言之,无论参与分配者是提供劳动力,还是提供资金(资本),或者提供知识(包括技术),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都是各具权利、人格平等的公民。因此,按照他们各自的贡献,进行公平正义的分配,显然具有无与伦比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配,并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的分配,还应当包括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的分配。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所有政治权益,对于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者来说,都是一样的,必须一视同仁。公民所应当享有的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生产要素提供者所作出的贡献,进行合理的分配。任何生产要素的提供者,都不应当侵占其他生产要素提供者的权益。否则,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就必然导致矛盾的出现乃至激化,社会和谐也就无从实现。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建构和谐社会的努力中,通过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以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应当是题中应有之义。 公平正义应贯穿于经济、法律、道德等层面 从社会整体全面和谐的角度看,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每个公民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等等,都是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和基本特征。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贯彻,有利于社会整体全面和谐的实现。公平正义的贯彻,是在经济、法律、道德等层面,维护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们和谐共存,共同发展。 从民族振兴的角度看,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华民族的振兴,需要若干代人的持续努力。中国的现代化实现之日,才是中华民族振兴之时。作为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振兴中华的实现,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因此,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下同心,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没有不同利益的妥善协调,没有各种矛盾的正确处理,就没有团结统一的局面的出现,就没有和谐社会的出现,从而就没有民族振兴可言。 公平正义不是传统社会的均贫富 值得注意的是,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实现,并不是传统社会的均贫富,也不是计划经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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