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和朱熹的史学观之比较探析
之道不在于经而在于史的问题,那将必然产生“为子思孟子则孤陋狭劣而不足观,必为司马迁班固范哗陈寿之徒,然后可以造于‘高明正大,简易明白’之域也。”“史是皮外物事,没紧要,可以札记问人。若是经书有疑,这个是切己病痛”,这个问题是根本问题,是非要弄清不可的,否则就不利于自身的修养,因而“看经书与看史书不同。”诸子书和史书如果不以“理”为衡量尺度就会流入俗学。
对于朱熹提出的“经本史末”、“经体史用”说一定要准确理解,它不是说要完全割裂经史之间的关系,更不是说只要经而抛弃史,而是说在经与史的相互关系中要明确区别二者之间的先后主次,即在二者的地位上应该坚持经占主要位置,史居于次要地位,在二者的次序方面应该坚持经在前而史在后。因此,朱熹反对只看《六经》之书而不读史书的片面做法。“浩曰:‘赵书记云:自有见后,只是看《六经》、《语》、《孟》,其他史书杂学皆不必看。’……曰:‘如此,即不见古今成败,便是荆公之学’。”由此可知,朱熹主张在“先经后史”这样一个前提下治经与治史两相结合。
二、治史方法的区别
1.陈亮坚持经史结合的治史方法
陈亮认为治史应该采用经史结合的方法。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解读与程朱理学的理解有很大不同。第一,陈亮认为《书经》是古代历史的记录。“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今载之《书》者皆是也。”第二,《诗经》是有关人情方面的记录。“道之在天下,平施于日用之间……是以既流之情,易发之言,而天下亦不自知其若何,而圣人于其间有取焉。抑不独先王之泽也。”第三,《周礼》是记录国家制度的书籍。“《周礼》一书,先王之遗制具在。”第四,陈亮认为《春秋》是记录古代天子之事的文献。“夫《春秋》,天子之事也……而况鲁,周之宗国,其事可得而详也。”第五,《礼记》记录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制度。“《礼记》一书,或杂出于汉儒之手。今取《曲礼》若《内则》、《少仪》诸篇,群而读之,其所载不过日常饮食、洒扫应对之事要,圣人之极致安在?”
通过总结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论述,可以看出陈亮认为所谓的儒家经典,其实就是对过去史实的记录。这种对儒家经典的认识,后来在叶适那里发展为以经为史的观念,尽管直至清儒章学诚才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但是在陈亮那里确实已经含有“六经皆史”的意思表示。
儒家经典《六经》作为先王致治之极的事实载体,它的重大意义在于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实情,集中表述了处于此特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对于天道的理解与践行,简单地说就是文以载道,《六经》为载道之书,故“《六经》作而天人之际其始终可考矣。”陈亮认为《六经》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天人之际的历史性变动,《六经》的内容也是历史的,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字记录,所以《六经》本身也是历史的产物。在陈亮看来,中国历朝历代的史学著作都是载道之具,从这一角度来说,历代史著的功用价值是基本一样的。借助对儒家的《六经》和诸史进行反复研究与探讨,可以了解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人们在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六经》与诸史既然充分体现了天地人三才的交错流行变化,那它们便是人类以往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之实录,而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是在社会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控制之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天人之际的古今之变,还是人类过去的生产生活经验都可以在历史主体那里得以重现。正是在此条件下,陈亮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
陈亮认为《六经》为载道之书,并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如果根据陈亮对《六经》之绝对性、神圣性的某种程度的否定,进而断言陈亮蔑视《六经》权威性的话,这种理解方式不是很客观公允的。只能说《六经》在陈亮心目的地位确实没有在理学家那里的地位那样崇高,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陈亮蔑视《六经》在儒家经典中的权威地位,事实正好与此相对,陈亮是非常认同《六经》权威性的,不过陈亮所理解的《六经》权威性与理学家的理解方式有别。在陈亮看来,《六经》的权威性在于《六经》在记述古今之变、天人之际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圣人“相时宜以立民极”的根本精神,正是这种总结归纳古今世事之变以相度时宜、因时权变的精神,才真正体现了圣人之道。这大概就是陈亮所体认的《六经》之权威性所在,它乃万世之法程,可以“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感者也。”而理学家所理解的《六经》的权威性则在于它们体现了亘古至今的天理,保存了圣人关于仁义道德的言论与说教。
2.朱熹坚持以理统史的治史方法
在朱熹眼中,经与史的地位是不同的,用“以理统史、经主史辅”来概括朱熹的经史观大概是不会错的,这种经史观也是其理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以“理”或“天理”为最高标准或原则来规定史学的研究对象和对史事取舍,并以此作为评价史著的准则。(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
朱熹认为读史、修史首先要有一个指导思想,否则,史书看得多,反而会把人看坏了。读史应该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高伦理道德修养和情操气节。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他历史哲学的核心——理。凡合乎天理之正的,就是符合大经大法,才是真史学。在此前提条件下,朱熹提出了读史的宗旨和方法。他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这里的“大伦理”是指专制王权社会的伦理纲常,“大机会”是指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走向,“圣人固视天下无不可为之时,然势不到他做,亦做不得。”“大治乱得失”是指历史的经验教训。朱熹认为读史要把“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三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综合全面研究,才能读懂史书,这样对于体悟“义理”才会有所帮助,这是读史必须遵循的宗旨原则。关于读史的方法,“先读《史记》,《史记》与《左传》相包;次看《左传》,次看《通鉴》,有余力则看全史。”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史学就很发达,遗留下来的史著浩如烟海,所谓的读史方法,其实就是在繁多史学著作中先读什么后看什么的问题,也即看史的次序问题。从朱熹的有关读史的先后次序的话语里也渗透着他的“先经后史”论。
以经为本,以史为用,以理阐史,以史证理是朱熹治史的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朱熹的治史方法论是一种强调实证,主张采用各种有效手段的治学方法论,而治史的最终目的则要归结到体认天理上去。这是他治经的方法,也是治史的方法。朱熹的治史方法很有特色,这里重点讨论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之间的关系。
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大概有两层关系,第一,在经史之间主次关系上,明见天理是主要方面,是治史的目的;而治史方法则为次要方面,它是发 《陈亮和朱熹的史学观之比较探析(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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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熹提出的“经本史末”、“经体史用”说一定要准确理解,它不是说要完全割裂经史之间的关系,更不是说只要经而抛弃史,而是说在经与史的相互关系中要明确区别二者之间的先后主次,即在二者的地位上应该坚持经占主要位置,史居于次要地位,在二者的次序方面应该坚持经在前而史在后。因此,朱熹反对只看《六经》之书而不读史书的片面做法。“浩曰:‘赵书记云:自有见后,只是看《六经》、《语》、《孟》,其他史书杂学皆不必看。’……曰:‘如此,即不见古今成败,便是荆公之学’。”由此可知,朱熹主张在“先经后史”这样一个前提下治经与治史两相结合。
二、治史方法的区别
1.陈亮坚持经史结合的治史方法
陈亮认为治史应该采用经史结合的方法。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解读与程朱理学的理解有很大不同。第一,陈亮认为《书经》是古代历史的记录。“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今载之《书》者皆是也。”第二,《诗经》是有关人情方面的记录。“道之在天下,平施于日用之间……是以既流之情,易发之言,而天下亦不自知其若何,而圣人于其间有取焉。抑不独先王之泽也。”第三,《周礼》是记录国家制度的书籍。“《周礼》一书,先王之遗制具在。”第四,陈亮认为《春秋》是记录古代天子之事的文献。“夫《春秋》,天子之事也……而况鲁,周之宗国,其事可得而详也。”第五,《礼记》记录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制度。“《礼记》一书,或杂出于汉儒之手。今取《曲礼》若《内则》、《少仪》诸篇,群而读之,其所载不过日常饮食、洒扫应对之事要,圣人之极致安在?”
通过总结陈亮对儒家经典的论述,可以看出陈亮认为所谓的儒家经典,其实就是对过去史实的记录。这种对儒家经典的认识,后来在叶适那里发展为以经为史的观念,尽管直至清儒章学诚才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但是在陈亮那里确实已经含有“六经皆史”的意思表示。
儒家经典《六经》作为先王致治之极的事实载体,它的重大意义在于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实情,集中表述了处于此特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对于天道的理解与践行,简单地说就是文以载道,《六经》为载道之书,故“《六经》作而天人之际其始终可考矣。”陈亮认为《六经》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天人之际的历史性变动,《六经》的内容也是历史的,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字记录,所以《六经》本身也是历史的产物。在陈亮看来,中国历朝历代的史学著作都是载道之具,从这一角度来说,历代史著的功用价值是基本一样的。借助对儒家的《六经》和诸史进行反复研究与探讨,可以了解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人们在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六经》与诸史既然充分体现了天地人三才的交错流行变化,那它们便是人类以往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之实录,而社会生产与社会实践是在社会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控制之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天人之际的古今之变,还是人类过去的生产生活经验都可以在历史主体那里得以重现。正是在此条件下,陈亮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
陈亮认为《六经》为载道之书,并把《六经》与诸史相提并论。如果根据陈亮对《六经》之绝对性、神圣性的某种程度的否定,进而断言陈亮蔑视《六经》权威性的话,这种理解方式不是很客观公允的。只能说《六经》在陈亮心目的地位确实没有在理学家那里的地位那样崇高,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陈亮蔑视《六经》在儒家经典中的权威地位,事实正好与此相对,陈亮是非常认同《六经》权威性的,不过陈亮所理解的《六经》权威性与理学家的理解方式有别。在陈亮看来,《六经》的权威性在于《六经》在记述古今之变、天人之际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圣人“相时宜以立民极”的根本精神,正是这种总结归纳古今世事之变以相度时宜、因时权变的精神,才真正体现了圣人之道。这大概就是陈亮所体认的《六经》之权威性所在,它乃万世之法程,可以“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感者也。”而理学家所理解的《六经》的权威性则在于它们体现了亘古至今的天理,保存了圣人关于仁义道德的言论与说教。
2.朱熹坚持以理统史的治史方法
在朱熹眼中,经与史的地位是不同的,用“以理统史、经主史辅”来概括朱熹的经史观大概是不会错的,这种经史观也是其理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以“理”或“天理”为最高标准或原则来规定史学的研究对象和对史事取舍,并以此作为评价史著的准则。(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
朱熹认为读史、修史首先要有一个指导思想,否则,史书看得多,反而会把人看坏了。读史应该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高伦理道德修养和情操气节。这个指导思想就是他历史哲学的核心——理。凡合乎天理之正的,就是符合大经大法,才是真史学。在此前提条件下,朱熹提出了读史的宗旨和方法。他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这里的“大伦理”是指专制王权社会的伦理纲常,“大机会”是指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走向,“圣人固视天下无不可为之时,然势不到他做,亦做不得。”“大治乱得失”是指历史的经验教训。朱熹认为读史要把“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三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综合全面研究,才能读懂史书,这样对于体悟“义理”才会有所帮助,这是读史必须遵循的宗旨原则。关于读史的方法,“先读《史记》,《史记》与《左传》相包;次看《左传》,次看《通鉴》,有余力则看全史。”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史学就很发达,遗留下来的史著浩如烟海,所谓的读史方法,其实就是在繁多史学著作中先读什么后看什么的问题,也即看史的次序问题。从朱熹的有关读史的先后次序的话语里也渗透着他的“先经后史”论。
以经为本,以史为用,以理阐史,以史证理是朱熹治史的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朱熹的治史方法论是一种强调实证,主张采用各种有效手段的治学方法论,而治史的最终目的则要归结到体认天理上去。这是他治经的方法,也是治史的方法。朱熹的治史方法很有特色,这里重点讨论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之间的关系。
朱熹的治史方法与他的理学思想大概有两层关系,第一,在经史之间主次关系上,明见天理是主要方面,是治史的目的;而治史方法则为次要方面,它是发 《陈亮和朱熹的史学观之比较探析(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