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人获得和谐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以人为本,要求社会尊重人的权利,提高人的素质,改善人的生活质量,优化人的发展环境,妥善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类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以人为本就是要求社会更加和谐、更加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所有这一切都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在坚定地向人回归,走进以人为本的新时代。
以人为本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冲破了以神学为代表的宗教保守势力对人的思想禁锢,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关注现世人生,改变生存条件,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马克思继承了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优秀思想遗产,并把对人的价值和全面发展的伟大理想置于由他实现了的哲学革命变革的基础之上。马克思科学的人学思想为现时代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了不竭的思想源泉,是社会主义转向关注人的生存和价值的不朽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根基。“以人为本”的“人”是指现实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所有社会成员,其主体是人民,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动力。“本”就是根本。“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人民的生存、享受、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目的和衡量标准。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共同体内各种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实现社会和谐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它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胡锦涛同志从六个方面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也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根本前提。以人为本,就是突出人是社会的核心和主体,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就是围绕人这一核心和主体处理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保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环境等各个层次结构中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和发展。因此,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内容,没有以人为本这一理念,就无法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向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最终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心情舒畅,生活幸福,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动态而非静态,相对而非绝对的过程。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实现,根本上还要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入手。要通过确立一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制度推进以人为本;通过完善按能力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制度体现以人为本;通过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制度体现以人为本;通过优化服务和管理制度体现以人为本。
《论以人为本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