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儒家之道(二)
有诸己之谓信,
充实之谓美,
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
大而化之之谓圣,
圣而不可知之谓神。[9]
而且,孟子断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0]通过发掘内在的精神资源,在人性的潜能中获得自我的觉解,这种深刻的信念使得孟子给儒家事业增加了一个“天人合一的”向度。从孟子的这种视角来看,学习成为“大人”,需要培养人将整个宇宙作为自己生活经验来加以体现的那种感受性:
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11]
正如孟子所设想的,儒家学者是模范导师、政治领袖、创造意义的思想家和有机知识分子。
荀子:儒家学术的传播者
如果说孟子带来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成果,荀子(约公元前298-338)则真诚地将儒家事业转化为一种现实和系统的探究,这种探究在于人类状况,尤其在于礼制和权威。公元前30世纪中期,在富足而强大的齐国都城稷下,聚集着一批活跃的学者,以其渊博、思想的精微、逻辑、经验主义、头脑实际和善于论证,荀子普遍被确认为其中最杰出者。荀子的所谓“非十二子”,使我们得以了解当时思想界的概貌。他对同时代几乎所有主要思想潮流之缺失的深刻洞见,有助于建立作为一种有力的政治和社会劝导的儒家学派。
结合同时代人的各种睿见,以阐述一种关于自我和社会的综合性的观点,荀子的这种能力显著地开阔了儒家的话语。不过,荀子的主要论敌却是孟子,他坚决攻击孟子人性本善的观点是一种天真的道德乐观主义。
荀子忠实于孔子的精神(孟子亦然),也强调修身的中心地位。他将儒家教育的过程—从学习成为君子到仿效圣人,从习诗到践礼—概括为一种积累知识、技能、睿识和智能的不断努力。荀子认为,除非进行有效的社会约束,人类易于滋生过度的需求以满足其感性欲望,那将不可避免地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一人类繁荣昌盛的先决条件。对荀子而言,孟子一派性善论信守最严重的缺失在于:它排除了礼制和权威,而礼制和权威对于保持有机社会的安定团结颇为需要。通过强调人性本恶,荀子简别出人心(人的理性)的认知功能作为道德的基础。经由自觉地控制我们的欲望与感性,以符合社会规范,我们就会成为有道德的人。
和孟子一样,荀子相信所有人通过修身能够达到完美的可能性,相信人性和作为基本德性的正义感,相信作为王道的仁政,相信社会和谐以及教育。但是,关于所有这些如何得以实现的观点,荀子和孟子却有着显著的不同!由荀子所塑造的儒家事业,将学习视为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对于转化人性,诸如古代圣贤、经典传统、习俗规范、师长、政府规章制度以及政府官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重要的资源。一个有教养的人是一个人类社群的充分社会化的参与者,他或她成功地升华了自己的本能要求,去促进社会的公益。
在法令、秩序、权威和礼制方面,荀子讲究现实的立场似乎有接近法家关于社会一致政策的危险,后者是专为统治者的利益而设计的。荀子关于行为客观标准的坚决主张,或许会为权威主义的兴起提供意识形态的基础,而权威主义则导致了秦朝(公元钱221-206)的专制。事实上,韩国的理论家韩非(约公元钱233)和秦国的丞相李斯(约公元前208)这两位最有影响的法家人物,便都是荀子的学生。不过,在儒学作为一项学术事业而继续的过程中,荀子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荀子不同意法家的策略:以社会文化多样性为代价来强化国家权力。他对“天”的自然主义的诠释,对文化细致入微的理解,对“心”在认识论方面和语言在社会功能方面的富有洞见的观察,对道德推理和论证艺术的强调,对发展演化的信念,以及对政治制度的兴趣等等,都显著地丰富了儒学遗产,以至于他被尊为儒家的典范式学者超过三个世纪。
孟子和荀子将儒学深化并拓展到这样一个程度:在孔子亲炙弟子那里所罕闻的关于人性与天道的看法,被充分地阐释为一种一贯的“天人合一的”观点。根据孟子和荀子的诠释,学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包容了将我们的生物性实在转化为自我审美表达的整个过程。修身的丰富语汇—举止的合礼,心智的滋养,灵魂的净化,以及精神的升华——与同样细致入微的“经世”艺术的语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儒学提供了两个不可分割的向度:“内圣外王”。
政治的儒家化
为时不长的秦王朝的专制统治,标志着法家的短暂胜利,但在西汉王朝(公元前206-公元8年)初年,君主绝对专权、周边所属王国完全服从中央政府、思想的大一统以及无情地强化法令,这些法家的实践被道家的休养生息和无为而治所取代。历史上,这种实践通常被认为是黄老之术—被归于黄帝和道家神秘创始人老子的统治术。象陆贾、贾谊等几位儒学思想家,在政策方面做出过重要贡献。甚至在董仲舒(约公元前179-104年)之前,在汉家朝堂之上已经可以听到儒家的劝导,并且,刚刚出现的将帝国建立在儒家原则之上的趋势益发明显。实际上,汉代政治逐渐的儒家化,在王朝建立之初就已经开始了。无论是恢复封建制,还是于朝堂之上实行煞费苦心的廷礼,都使得汉儒们在塑造政府的基本结构方面贡献良多。通过广泛搜寻和口头转述而重获佚失的经典,汉王朝决定补偿秦代
焚书所造成的文化破坏,这显示了将儒家传统作为形成中政治意识形态有机组成部分的自觉努力。
在武帝(公元前140-87年)这位具有法家专制君主气质的统治时代,儒家劝导已经在中央官僚体制中树立了牢固的地位。在皇权和政府明确的分离中,在通过举荐和征选双重机制的官员选拔中,在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中,在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中,以及在教育系统中,儒家的影响显而易见。随着礼制在政府行为、社会关系的界定以及民事纠纷的调节方面变得日益重要,儒家的理念也在法律体系中获得了牢固的建立。然而,直到丞相公孙弘说服武帝正式宣布只有儒家学派方可得到国家的支持,儒家才成为官方认可的帝国意识形态和国家崇拜。
结果,儒家经典成为各个教育层次的核心科目。公元前136年,武帝于朝廷设立五经博士,并于公元前124年分配五十名官派学生跟随他们学习。这实际上创建了一所帝国大学。到公元前8年,登记注册的学生达三千人,并且,至公元1年,每年有一百人通过国家主办的考试进入到政府之中。简言之,那些受过儒家教育的人开始为官僚体系配备人员。公元58年,所有国家举办的学校要求祭祀孔子,而在公元175年,政府化了几十年组织专家学者经过会议所许可选定的经典版本,被颁刻在了巨大的石碑之上。这些石碑树立在都城,直到今天,他们仍然完好地保存在西安的国家博物馆中。试图永久保存和昭示神圣经典确定内容的行为,象征着经典儒家传统的形成。
儒学作为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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