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形态具有先进性。这种先进性应当也必须建立在代表社会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基础之上。只有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愿望、要求,得到社会大多数人的认同,党的先进性才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当然,党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要反映广大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决不意味着要淡化党的阶级性。我们不能把党的阶级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对立起来,似乎强调阶级性、先进性,就不能讲群众性。如果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不能被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所接受,甚至与他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相矛盾、相冲突,那就注定要失去吸引力。失去了对广大群众有吸引力的意识形态,也就谈不上什么先进性。
党的意识形态应当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建立在广泛的民族认同基础上的。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只有深深地扎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才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国,如何在历史文明传承中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课题。冷战结束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际上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文化战”,他们凭借其经济强势,以文化作为手段,妄图达到控制世界的目的。这使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面临着双重任务,对外要防范西化、分化,对内要防止社会思想多样化对主流意识形态和基本价值观的淡化和冲击。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同时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里所说的中国实际,包括生长在中国民族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特点、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离开中国优秀民族文化,与民族文化相脱离、甚至相对立的意识形态,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为人们所接受,是不会有什么生命力的。应当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包含的和谐哲学、和谐思想正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党的意识形态应当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不仅是用来解释世界,更要用来改造世界。世界在变化,时代在发展,党的理论应当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其中也包括对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的吸收和融合。我们既不能游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去追求什么“新理论”,也不能关起门来盲目地排斥那些本应属于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党的意识形态才具有生机勃勃的活力。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首先在于他们失去了民心,而失去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意识形态变成了群众不再相信的陈腐说教,失去了说服力和战斗力。而僵化的理论是抵挡不住西化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冲击的。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应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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