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其交易
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第三,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降低投资者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降低产品的风险溢价,提高投资产品的竞争力。第四,改善证券市场的产品风险结构,提高低风险证券产品的市场比例,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第五,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广阔的开发空间。房地产抵押贷款、各种消费信贷贷款(、各种信用卡类信贷产品以及基础建设项目等,都已经形成相当规模,有效的交易平台可以为这些资产的证券化实践提供二级市场的保证。
2.建立统一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服务系统
在发展过程中,信托产品的创新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但信托产品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限制是发行后的流动性问题。为此信托公司通过一些手段如回购保证或柜台买卖信息提示等方式,力图为投资者提供转手交易服务,主要包括信托产品合同中有关转让的条款,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可以向受托人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利用证券公司的网络平台提高流动性;信托公司的理财优势同银行服务结合。
这些提高信托产品流动的措施反映了市场对信托产品流动性的要求。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投资者没有积极利用上述交易平台的原因有二。一是所推出的交易服务基本上是交易需求的提示功能,没有形成系统的交易模式,缺乏交易的价格发现机制。二是由于产品流动性差,信托产品在设计时被赋予了相当高的流动性溢价以吸引投资者;投资者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已通过流动性溢价得到补偿。在中国债券类产品种类较少、不能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要求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购买后没有转让的计划和要求。这些局部的服务措施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因此,在产品创新和证券化产品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建立有效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服务系统,对提高产品的标准化和可交易性、降低产品的流动性溢价、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 选择适合提供交易服务的证券化产品
1. MBS是交易所提供交易服务的首选
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国家具有创新多、产品多样、发展迅速等特点。但是结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相关的法律制度、资产特性等因素,从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交易服务的角度看,MBS是考虑提供交易服务的首选。
从我国居民生活改善和消费结构发展的趋势看,家庭开支中用于食品消费的比例逐年下降, 人均用于住房支出部分相应地会不断上升。在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众多的农村人口逐渐迁移到城市,使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因此,我国住宅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在合适的政策环境中,潜在需求必将转化为现实市场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我国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这样一种结构决定了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机中的地位和影响。近年来, 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机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的趋势,从2001年的39%,预测会上升到2005年的42%至67%,2010年的45%至62%。因此,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新增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中的比重将快速上升,会对银行产生很大的压力。缓解银行压力并保证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机构正在积极制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案,有关监管部门正对各种方案进行讨论,预计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久会有实质性的进展。
2.CDO产品是值得关注的产品
抵押债务权益市场自1996年以来发展突飞猛进,几乎是信用卡证券化市场的两倍,与MBS一起成为最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欧洲,MBS和CDO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展最快的两类市场。与MBS相比较,CDO的标的资产、SPV结构和管理条例更多样化。
CDO产品具有其独特的投资特性。第一,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的保守前提和CDO结构中“超常抵押”的特性,所以CDO不仅具有一般ABS的特性,而且其结构具有相当的强度和稳定性。第二,透明度高:CDO交易中出售标的资产的银行通常是大商业银行。因此,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取有关它们的信息。优先债券投资者承担非常低的风险,只需分析一些市场总体的数据。次级债券投资者则需要具体分析CDO的风险、收益、法律条款,密切关注影响投资回报的各种因素。第三,标准化高:尽管CDO产品的起步较晚,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欧美市场上日趋完善的法规和监管经验可供借鉴。第四,流动性高:随着越来越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CDO的发行和交易得到迅猛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CDO交易市场大约占全部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的40%。第五,较高的收益率:与相同信用等级的传统ABS产品相比,CDO具有较高的收益率。第六,行业相关性低:CDO与传统ABS的相关性很低。信用评级机构在计算资产组合的离散指数时,将CDO和传统ABS作为两个不同的行业。因此,对投资者来说,对CDO的投资可以起到分散投资组合的作用。
CDO产品在中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并且越来越多地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倡导的做法,用资本充足率办法对表外业务实施监管。因此,贷款证券化正在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据Fitch信用评级公司2003年的报告,中国农业银行在2003年5月成功地推出了私募形式的合成CDO。该报告预计中国的商业银行不仅会推出更多的CDO产品,而且会成为全球CDO的资产管理者。
3. 关注信托收益权凭证市场的发展
在资产证券化依然面临法律制度方面的障碍、标准化的MBS和CDO产品尚须一定时间得以全面开发的情况下,目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收益权凭证可以是建立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服务体系的出发点。主要原因有二:第一,为收益权凭证提供直接、有效的交易服务,可以增加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降低发行成本,提高投资价值。第二,信托收益权凭证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基本特征,如到期日、收益率、信用等级等,建立信托收益权凭证的交易服务模式既可以为日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全面展开提供技术准备,又可以在实践中积累交易服务和监管经验。
4.发展债券类产品的交易平台
第一,根据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特性,建立多种服务模式的交易平台,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转让服务。第二,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债券类产品的交易平台/系统。由于ABS和MBS产品交易市场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市场,建立专门的固定收益证券交易系统,既可以有效地为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服务,也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投资理财服务。第三,市场组织者参与证券化产品的形成过程,可以对产品的标准化和可交易性提出相关的要求,使交易市场的组织成为资产证券化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以交易平台为出发点,引导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进程。第四,市场组织者在构建交易平台过程中,应将交易产品的信用等级作为交易系统的重要参数,推动信用评级等相关机构职能的发展,并在交易监管中将定期的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提供交易服务的重要条件之一。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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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统一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服务系统
在发展过程中,信托产品的创新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但信托产品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限制是发行后的流动性问题。为此信托公司通过一些手段如回购保证或柜台买卖信息提示等方式,力图为投资者提供转手交易服务,主要包括信托产品合同中有关转让的条款,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可以向受托人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利用证券公司的网络平台提高流动性;信托公司的理财优势同银行服务结合。
这些提高信托产品流动的措施反映了市场对信托产品流动性的要求。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投资者没有积极利用上述交易平台的原因有二。一是所推出的交易服务基本上是交易需求的提示功能,没有形成系统的交易模式,缺乏交易的价格发现机制。二是由于产品流动性差,信托产品在设计时被赋予了相当高的流动性溢价以吸引投资者;投资者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已通过流动性溢价得到补偿。在中国债券类产品种类较少、不能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要求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购买后没有转让的计划和要求。这些局部的服务措施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因此,在产品创新和证券化产品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建立有效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服务系统,对提高产品的标准化和可交易性、降低产品的流动性溢价、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 选择适合提供交易服务的证券化产品
1. MBS是交易所提供交易服务的首选
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国家具有创新多、产品多样、发展迅速等特点。但是结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相关的法律制度、资产特性等因素,从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交易服务的角度看,MBS是考虑提供交易服务的首选。
在我国,房地产业作为支持MBS发展的“基础”行业,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住宅产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迅速发展,平均年增长率达37.8%。
从我国居民生活改善和消费结构发展的趋势看,家庭开支中用于食品消费的比例逐年下降, 人均用于住房支出部分相应地会不断上升。在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众多的农村人口逐渐迁移到城市,使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因此,我国住宅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在合适的政策环境中,潜在需求必将转化为现实市场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我国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这样一种结构决定了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机中的地位和影响。近年来, 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机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的趋势,从2001年的39%,预测会上升到2005年的42%至67%,2010年的45%至62%。因此,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新增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中的比重将快速上升,会对银行产生很大的压力。缓解银行压力并保证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机构正在积极制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案,有关监管部门正对各种方案进行讨论,预计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久会有实质性的进展。
2.CDO产品是值得关注的产品
抵押债务权益市场自1996年以来发展突飞猛进,几乎是信用卡证券化市场的两倍,与MBS一起成为最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欧洲,MBS和CDO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展最快的两类市场。与MBS相比较,CDO的标的资产、SPV结构和管理条例更多样化。
CDO产品具有其独特的投资特性。第一,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的保守前提和CDO结构中“超常抵押”的特性,所以CDO不仅具有一般ABS的特性,而且其结构具有相当的强度和稳定性。第二,透明度高:CDO交易中出售标的资产的银行通常是大商业银行。因此,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取有关它们的信息。优先债券投资者承担非常低的风险,只需分析一些市场总体的数据。次级债券投资者则需要具体分析CDO的风险、收益、法律条款,密切关注影响投资回报的各种因素。第三,标准化高:尽管CDO产品的起步较晚,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欧美市场上日趋完善的法规和监管经验可供借鉴。第四,流动性高:随着越来越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CDO的发行和交易得到迅猛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CDO交易市场大约占全部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的40%。第五,较高的收益率:与相同信用等级的传统ABS产品相比,CDO具有较高的收益率。第六,行业相关性低:CDO与传统ABS的相关性很低。信用评级机构在计算资产组合的离散指数时,将CDO和传统ABS作为两个不同的行业。因此,对投资者来说,对CDO的投资可以起到分散投资组合的作用。
CDO产品在中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并且越来越多地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倡导的做法,用资本充足率办法对表外业务实施监管。因此,贷款证券化正在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据Fitch信用评级公司2003年的报告,中国农业银行在2003年5月成功地推出了私募形式的合成CDO。该报告预计中国的商业银行不仅会推出更多的CDO产品,而且会成为全球CDO的资产管理者。
3. 关注信托收益权凭证市场的发展
在资产证券化依然面临法律制度方面的障碍、标准化的MBS和CDO产品尚须一定时间得以全面开发的情况下,目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收益权凭证可以是建立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服务体系的出发点。主要原因有二:第一,为收益权凭证提供直接、有效的交易服务,可以增加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降低发行成本,提高投资价值。第二,信托收益权凭证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基本特征,如到期日、收益率、信用等级等,建立信托收益权凭证的交易服务模式既可以为日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全面展开提供技术准备,又可以在实践中积累交易服务和监管经验。
4.发展债券类产品的交易平台
第一,根据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特性,建立多种服务模式的交易平台,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转让服务。第二,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债券类产品的交易平台/系统。由于ABS和MBS产品交易市场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市场,建立专门的固定收益证券交易系统,既可以有效地为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服务,也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投资理财服务。第三,市场组织者参与证券化产品的形成过程,可以对产品的标准化和可交易性提出相关的要求,使交易市场的组织成为资产证券化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以交易平台为出发点,引导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进程。第四,市场组织者在构建交易平台过程中,应将交易产品的信用等级作为交易系统的重要参数,推动信用评级等相关机构职能的发展,并在交易监管中将定期的信用评级报告作为提供交易服务的重要条件之一。
来源:证券时报
《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其交易(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