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在我国自然保护区系统中的地位
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近40年的努力,至1993年底,全国已建自然保护区763处,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区)[2]。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6618万hm2,占国土面积6.8%[3]。并且,自然保护区类型丰富,共分三个类别九个类型[4],它们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主体。根据国家现有规定,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2 森林公园建设始于1982年建立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因森林旅游的开发而发展很快,至1993年,全国共建森林公园313处,其中国家级 220处,森林公园保护和经营面积达 289万hm2,占国土面积O.3%[5]。但森林公园目前发展势头很足,1994年已发展到600多处[6],经营总面积也不断增加。森林公园的建立、审批和管理归属各级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3 风景名胜区的历史较久,但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大规模建设投资是在198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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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森林公园建设始于1982年建立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因森林旅游的开发而发展很快,至1993年,全国共建森林公园313处,其中国家级 220处,森林公园保护和经营面积达 289万hm2,占国土面积O.3%[5]。但森林公园目前发展势头很足,1994年已发展到600多处[6],经营总面积也不断增加。森林公园的建立、审批和管理归属各级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3 风景名胜区的历史较久,但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大规模建设投资是在198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后。至
l994年初,全国共建有风景名胜区512处,面积达96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其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19处[7]。风景名胜区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由城建园林部门管理。由此可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都对保护我国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作出巨大贡献。它们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各有优势。从管理目标看,自然保护区以绝对保护为主,承担的保护任务最重,而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以保护和开发旅游并重,从保护对象看,自然保护区的科学意义较大,景观的自然性最强,面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则融自然、社会及人文景观于一体;从管理要求看,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必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需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问题,审批程序复杂,而森林公园是由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机构和人员是在部门内部调配,建立、审批的灵活性强;从现有经济效益看,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发受到限制,旅游开发仅限于实验区,而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旅游收益较大,至1994年,森林公园共接待中外游客2亿多人次,总收入6亿多元[6],而风景名胜区仅1993年就接待3亿人次,回笼货币200多亿元[7];从现有规模来看,自然保护区面积最大,占国土6.8%,风景名胜区占国土1%,森林公园仅占0.3%,但从发展趋势和潜力来看,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已达稳定发展阶段,而森林公园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相对于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来看,其发展潜力很大。
《森林公园在我国自然保护区系统中的地位(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