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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


几何的世纪,对比利牛斯山那一侧倡言该世纪是“人的发现”,似乎故意冷落。其代表作《利维坦》从几何公理推理权力运作,与其说是人的“发现”,不如说是以人为题的几何逻辑练习簿。同样是两国近代政治学开山祖,霍布斯与卢梭的差别,是冰与火的区别,几何与美学的差别,逻辑与诗意的差别,恶始善终与善始恶终的差别。前者或许消极,不敢谈人间天堂,不“救赎”,不“解放”,不“改造”,却能避免人改人、人造人的活地狱;后者冲天而起,拍板叫天堂,却先走一段人改人,吓死人,也杀死人的地狱路径。后世所谓英美分析与欧陆演绎,经验归纳与先验独断,逻辑实证与“诗意地栖居”,可能都烙有这一早期分歧之烙印。

而史家至今称法国为“启蒙运动”,不以类似概念称英伦与北国,也是无意,无意中留下的间隙,却比有意刻画更能透露历史消息。英国革命前,苏格兰壁炉边只有三两个思想家窃窃私语,不能称“运动”,至多称“活动”;而美国则几乎记录不到革命前有纯粹观念活动,迹近于无。法国不仅“有”,而且有“深度”,把政治改革延伸入人性改造,时间长,受众多,大规模文学化,确实应该称之为“运动”。就启蒙及其文人性格而言,美国“无”,英国“有”前一半,无后一半,法国则是二者兼备,“大而化之”。这三个数量级,是对比三个民族革命成败的诸多关键之一,可惜后人着墨不多。将革命之原因与负面结果全部归咎于文人,反而有夸大文人作用之嫌,甚至可能从批评一端坠入被批评者的“文化决定论”。但是,革命前的文人启蒙与革命中的社会动荡,两者之间也确有一层负面联系。反省这一联系,有可能会使至今还数量庞大又沉睡于“五四”以降一支新传统中不醒的文学青年,感到气闷。事实上,自“五四”形成那支新传统以来,法兰西文人作品包括哲学在内,在中国接受外来文化的历史记录中总占上风,除了这一流派多具左倾性格,容易通过意识形态之嗅觉,而其他流派则难有如此幸运,网密如篦;还因为接受者之智力结构与法兰西有家族相似,不与英美同,容易通过接受者的智力过滤,网漏吞舟。

§§文学如激情踢马刺,能使革命飞奔

革命如遇文学,一定如火如荼。马鞍下增设一激情踢马刺,当使胯下飞奔,在空间上放大,在时间上延长,直至延伸到文学所在地──精神领域,啃噬文学它自己。

美国革命没有留下类似纪录,如有之,革命前仅一本《常识(1776年),革命中仅一本《联邦党人文集》(1787~1788年),却都不是文学,或革命文学。前者仅为应急,由一个外人来挑破殖民地与母邦之关系已名存实亡,说服当地人正视现实,敢于独立;后者是拉票,多局限在制度比较、政治程序上立论,说服百姓投票通过1787年宪法。两本小册子,反映美国革命之“历史性局限”向纵深发展──越来越自觉地限制在政治本身,不扩及政治之外的其他领域。尤其是后一本小册子,在那样重大的历史关头,却不向文化深处挖,更没有就此延伸入新“政教合一”之圣地:如“改造国民性”、如“伦理觉悟方是吾人文化之最后觉悟”、如“文化革命才能最终保障政治革命”。是否18世纪北美民众觉悟已高,不必改造?当然不是。当日民众之愚昧,一点也不亚于此后两个世纪以法国革命领衔的另外几场大革命。美国也有文学,但文学史开窍晚,殖民时代所谓文学多半是私人通信作品,略输文采;美国也有文人,但没有凸起一个文人阶层,稍逊风骚;美国也有观念活动,但没有文学踢马刺,马归马,刺归刺,只识弯弓射大雕──政治只是政治本身,政治权力的顽症,只能依靠权力分立与权力平衡来驾驭。这些缺陷,都可看作是美国历史的乏味,乏味处却耐人寻味。美国革命说穿了,“卑之无甚高论”,只是一个单调直面,直面其政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这样的政治当然有失败记录,还有撤烂污的时候,如19世纪与20世纪两个世纪末选出的那几个总统,可谓一塌糊涂,乏善可乘。但是这样的政治有一点好:政治与社会领域其它领域有一条隔离带,大失败与撤烂污,只是政治本身失调,不至于蔓延为其它领域的大动荡。无怪后人罗隆基有言:最好的政治是政治行政化,行政技术化,换言之,政治应该走下行线,而不能走上行线,不能期政治以道德至善,更不能授政治以建立至善王国之特权。同样是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此前也有1781年邦联条例的失败,人谋不臧,呈瘫痪之势,此时之北美,如果按照法国革命的逻辑以及中国读者习惯的思路,很容易往政治之外想,把一场政治失败从参与者人谋不臧扩展为全民族抽象的文化责任。从1781失败至1787年改制,华盛顿们确实是有足够多的理由,将邦联制瘫痪归咎为一场文化失败或国民之劣根性:如各州“只知地方自保,不顾全局利益”;民众“只知私利不知公意”;民军之挫败“是因为拖着王权思想之小辫与英王作战”,等等。但从北美人的实证眼光看去,政治更多的是与利益选择相关,而不是与文化观念相关;从邦联到联邦,是制度选择的失败,就在制度选择这一层面推倒重来,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挖“文化老根”,将制度选择扩展为文化论争,把少数人之责任推卸为全民族之国民性。1787年北美之令人沮丧,是有一点象法国的1793,也有理由走向一场深挖“人性劣根”、“道德革新”、“国民改造”的文化战争,而法国果然就这样发生,从政治革命走向社会革命,再从社会革命走向“共和2年的文化革命”。但在北美费城,面临差不多的政治危机,那55个人却拉起了窗帘,低声进行一场制度层面几乎是技术性格的讨价还价。在那里,是律师而不是文人,是实业家而不是作家,是来谈判而不是决斗。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一旦成文,则交公众投票。至于公众,400万人中有投票权者,也不过是一群“农众”,在传阅《常识》之前,至多只读过一本《圣经》。大选之日之所以放在秋天11月第一个星期二,是在等这群农业人口在那个月里先把一年庄稼收割完毕,临出发前的星期日上午还要进一次教堂,下午上路,第三天才能步行或骑马走到距离最近的一个投票地点。看不懂选票者,还要允许他们以玉米粒而代之。如此村夫愚顽,更兼宗教愚昧,居然形成惯例,从农业社会至工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至今日所谓后现代,社会形态两次变迁,总统历经43届,而大选之日不敢变。放在中国,岂不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末庄中人”,不是阿Q,也是赵老太爷。当有萧涧秋自北大来,先打倒赵老太爷(华盛顿),再启蒙阿Q(谢斯起义),特别是要通过读“新小说”而改造“国民性”,阿Q文化觉醒,才可放心让其投票,否则就可能被“柿油

党”(汉密尔顿)误导。而北美则不然,是政治,不是文化,是逻辑,不是哲学,是技艺,不是诗艺,是匠人,不是哲人,是制度制约人性弱点,而不是以道德至善强行改造人性。倘有新传统文学青年出,当掩鼻而走:二百年前一部乡村宪法,间杂玉米粒,一股干草气,至今不思改版,有何“文化深度”可言?如之,一“末庄文化”耳!

唯法国可让中国的新旧文人称心。他们是更深层次即文化层次上的“姊妹”,历史来源不一,文人病如一。法兰西的政治身首异处,“生活在别处”,政治中的可变因素不在政治,却在政治领域之外,存在于文学和观念领域之中。按托克威尔说法,如果法国人能够有数年一度的三级会议参与政府管理,哪怕他们能够持续参加地区一级的议会,加入到国家的日常生活,他们就会对具有真空纯度的纯粹理论保留必要的怀疑,不会让作家们的抽象观念牵着鼻子走。在寻找政治权力与知识份子权威分离的社会学原因时,托克威尔抱怨:法兰西民族疏远具体事务,厌倦了它自身的制度,又无能为力去改革它,同时,它又是所有民族中最具文学色彩!托克威尔发现,法国“权力No.1”即“君权”,并不是结束于其他状态,而是结束于这种精神分裂症。文人们远离政治,却能够在文学或者哲学氛围中谈政治,而能够谈的却又只剩下他们!这使得文人有更大的空间更热忱的勇气向深处挖掘政治的“文化老根”,何况这个政府还悬赏出题刺激这些谈论。

§§北美“革命者”看法国革命

那一代美国领袖是法国革命的目睹者,甚至是亲历者。征鞍未解,彼岸革命就已上马,当然感到亲切,却又陌生,并逐渐担忧起来。独立战争的大多数领袖后来都参加了费城制宪会议,那55个人的签到本给左翼史学家提供了阶级分析的最好文本。根据美国史学家比尔德的统计,55个代表多半是实业人士,至少是律师,唯独

《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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