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命题与邓小平政治理论的使命 2
【内容提要】马克思完成了对政治解放的历史批判,建立起“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著名命题。邓小平把这一命题的展开提到了新的历史层面和新的理论境界。邓小平的政治努力以超越政治解放为使命,实际回应了“历史终结论”,回应了“第三波”。邓小平的政治努力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话语体系的转换,成功地在中国开始了超越政治解放的路径探索。
【关 键 词】马克思的命题/邓小平政治理论/超越政治解放
【 正 文 】
1.邓小平如何提出问题?
1.1 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超越是马克思完成历史唯物主义发现的重要关键点。在这一超越的理论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重要命题。这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第一个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命题,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早期理论史上的一个支柱性的命题。“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35页。),只有超越政治解放,克服市民社会,使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类存在物的时候,才能实现人类解放。这一命题规定了1844年以后马克思的工作中心,构成马克思其后为中心工作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这一命题也为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政治实践的历史内涵作了说明。从此以后,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就是以实现对政治解放的扬弃和争取人类解放的目标为自身的历史规定性和主要哲学基础。
1.2 但是,在20世纪社会主义历史上,以否定政治解放,争取人类解放为旗帜的政治实践却显现出难以尽言的幼稚,在一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上,屡屡出现悲剧式的扭曲。到20世纪晚期,邓小平以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展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实践努力和理论努力时,所面对的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验的严重不足,以及至少是形式民主意义上的民主传统的严重缺乏。在论及推进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使命时(注:关于政治制度改革,1979年邓小平的提法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8页。)在1977年到1982年间,邓小平稳定使用的范畴是改革和完善“政治制度”,明确要改革的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范畴。1982年在胡耀邦所作党的十二大报告中,以及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邓小平的讲话中,正式使用“政治体制改革”的提法。此后,中国共产党的各种文件,邓小平的讲话和文章里,不再使用“政治制度改革”一语,对于处于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和工业化初、中期进程中的中国来说,这一提法改变的理由是十分清楚的。至于本文的表述,将在更接近邓小平原意的意义上主要使用“政治制度”这一范畴。),邓小平是这样提出问题的: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在这里,邓小平以一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政治责任心以及一种历史哲学家的忧思陈述着20世纪社会主义政治史上一个不容回避的悲剧性事实:当资本主义以“政治解放”的名义为人类政治文明所提供的结果、特别是制度成果高度成熟,而以扬弃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成果为己任的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却显得如此的不成熟,乃至于在资本主义政治框架中都已解决好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中还未能解决好。面对这一事实,邓小平给自己规定的政治实践努力和政治理论努力的使命是,在中国建立旧中国没有留下的、新中国建国后又没有自觉及系统地建立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6页。)他坚定地认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他以毛泽东在战争年代就十分赞许他的那种“能吃夹生饭”的意志和魄力,矢志不渝地要啃下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这颗远未成熟、因而满带酸涩的果子,他坚信在社会主义中国能够建设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1.3 “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这在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理论中,是一套具有范式革命意义的新的话语系统,一套新的观察和说明框架,因为此前话语体系的中心词是阶级斗争、暴力革命、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的专政。当然,这段时间里出现了戈尔巴乔夫式的“公开性”、“民主化”,但那是在西方形式民主的框架中所作的论说。在马克思政治理论史上,邓小平的努力是独创性,划阶段的。邓小平矢志于中国这样特殊的土地上,探索人类政治文明历史进步的真正具有建设性价值的具体途径,因而,也在理论上探索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长期未能获得应有关切的民主政治的学理领域。
科莱蒂有一个看法,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缺少一个真正的政治理论”。(注:L.科莱蒂:《政治和哲学的对话》。载《新左派评论》第86期,1974年7~8月。)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事实,因为由马克思所建立的“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命题,已在历史哲学的层面上完成了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政治解放的批判,已在根本上建立起马克思政治学、政治哲学的完整的论证逻辑。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除了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而外,在民主政治、法治、平等、自由等权利体系中的诸范畴,长期处于马克思主义者们的理论视野之外,或以一种抽象、笼统的“已完成批判”为理由,以一种盲目自大的理论奢侈而弃之不顾。如果我们借用列宁的一种表述方法,把马克思所建立的“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完整的话语体系作为大写字母的政治学理论,那么,在民主政治、法治、平等、自由等权利体系中的诸
在苏联东欧政治剧变的时候,哈贝马斯写了一篇反思性的长文,其中认为,马克思主义缺乏一个令人满意的法学传统,是左派要记取的最重要教训之一。而海尔布隆纳早就有这样的看法:社会主义国家在诸如“自由”这样的主要战场上“打了败仗”(注:R.L.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赞成与反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1982年版,第110页。)。不得不承认20世纪后期社会主义遇到严重挫折,而挫折的一些重要原因不能不说与哈贝马斯所说的“法学传统”的缺乏有关。历史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反思的丰富材料。问题应该这样看,如果在大写字母的含义上来谈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传统,那么哈贝马斯的看法未必中肯;如果在小写字母的含义上谈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法的理论传统,那么不能不承认哈贝马斯的看法实属无可厚非。而且还应该补充说,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中展开马克思“从政治解放 《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命题与邓小平政治理论的使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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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马克思的命题/邓小平政治理论/超越政治解放
【 正 文 】
1.邓小平如何提出问题?
1.1 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超越是马克思完成历史唯物主义发现的重要关键点。在这一超越的理论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重要命题。这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第一个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命题,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早期理论史上的一个支柱性的命题。“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类解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35页。),只有超越政治解放,克服市民社会,使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类存在物的时候,才能实现人类解放。这一命题规定了1844年以后马克思的工作中心,构成马克思其后为中心工作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这一命题也为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政治实践的历史内涵作了说明。从此以后,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就是以实现对政治解放的扬弃和争取人类解放的目标为自身的历史规定性和主要哲学基础。
1.2 但是,在20世纪社会主义历史上,以否定政治解放,争取人类解放为旗帜的政治实践却显现出难以尽言的幼稚,在一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上,屡屡出现悲剧式的扭曲。到20世纪晚期,邓小平以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展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实践努力和理论努力时,所面对的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验的严重不足,以及至少是形式民主意义上的民主传统的严重缺乏。在论及推进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使命时(注:关于政治制度改革,1979年邓小平的提法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8页。)在1977年到1982年间,邓小平稳定使用的范畴是改革和完善“政治制度”,明确要改革的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范畴。1982年在胡耀邦所作党的十二大报告中,以及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邓小平的讲话中,正式使用“政治体制改革”的提法。此后,中国共产党的各种文件,邓小平的讲话和文章里,不再使用“政治制度改革”一语,对于处于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和工业化初、中期进程中的中国来说,这一提法改变的理由是十分清楚的。至于本文的表述,将在更接近邓小平原意的意义上主要使用“政治制度”这一范畴。),邓小平是这样提出问题的: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在这里,邓小平以一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政治责任心以及一种历史哲学家的忧思陈述着20世纪社会主义政治史上一个不容回避的悲剧性事实:当资本主义以“政治解放”的名义为人类政治文明所提供的结果、特别是制度成果高度成熟,而以扬弃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成果为己任的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却显得如此的不成熟,乃至于在资本主义政治框架中都已解决好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中还未能解决好。面对这一事实,邓小平给自己规定的政治实践努力和政治理论努力的使命是,在中国建立旧中国没有留下的、新中国建国后又没有自觉及系统地建立的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6页。)他坚定地认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他以毛泽东在战争年代就十分赞许他的那种“能吃夹生饭”的意志和魄力,矢志不渝地要啃下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这颗远未成熟、因而满带酸涩的果子,他坚信在社会主义中国能够建设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1.3 “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这在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理论中,是一套具有范式革命意义的新的话语系统,一套新的观察和说明框架,因为此前话语体系的中心词是阶级斗争、暴力革命、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的专政。当然,这段时间里出现了戈尔巴乔夫式的“公开性”、“民主化”,但那是在西方形式民主的框架中所作的论说。在马克思政治理论史上,邓小平的努力是独创性,划阶段的。邓小平矢志于中国这样特殊的土地上,探索人类政治文明历史进步的真正具有建设性价值的具体途径,因而,也在理论上探索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长期未能获得应有关切的民主政治的学理领域。
科莱蒂有一个看法,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缺少一个真正的政治理论”。(注:L.科莱蒂:《政治和哲学的对话》。载《新左派评论》第86期,1974年7~8月。)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事实,因为由马克思所建立的“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命题,已在历史哲学的层面上完成了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政治解放的批判,已在根本上建立起马克思政治学、政治哲学的完整的论证逻辑。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除了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而外,在民主政治、法治、平等、自由等权利体系中的诸范畴,长期处于马克思主义者们的理论视野之外,或以一种抽象、笼统的“已完成批判”为理由,以一种盲目自大的理论奢侈而弃之不顾。如果我们借用列宁的一种表述方法,把马克思所建立的“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完整的话语体系作为大写字母的政治学理论,那么,在民主政治、法治、平等、自由等权利体系中的诸
范畴观察则是小写字母的政治学理论。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就不能不承认面对这样一个事实: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大写字母的政治学体系,但长期缺少一个小写字母的政治学传统。
在苏联东欧政治剧变的时候,哈贝马斯写了一篇反思性的长文,其中认为,马克思主义缺乏一个令人满意的法学传统,是左派要记取的最重要教训之一。而海尔布隆纳早就有这样的看法:社会主义国家在诸如“自由”这样的主要战场上“打了败仗”(注:R.L.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赞成与反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1982年版,第110页。)。不得不承认20世纪后期社会主义遇到严重挫折,而挫折的一些重要原因不能不说与哈贝马斯所说的“法学传统”的缺乏有关。历史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反思的丰富材料。问题应该这样看,如果在大写字母的含义上来谈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传统,那么哈贝马斯的看法未必中肯;如果在小写字母的含义上谈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法的理论传统,那么不能不承认哈贝马斯的看法实属无可厚非。而且还应该补充说,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中展开马克思“从政治解放 《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命题与邓小平政治理论的使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