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解读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
归于政治学研
究的范畴。由于个人的善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完成,伦理学从广义上讲就是政治学
的组成部分。" 国家的目的是善良的生活。……政治社会的存在是为了高贵的行
为,而不是仅仅为了单纯的共同相处。"[10] 这一点遭到当代自由主义者的批评。
他们认为政治只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领域,其范围不可能也不应该包括
伦理学。因为自由主义者坚信一个独立于政治和国家的市民社会是公民自由的根
本保障。国家只是必要的恶,其本身不可能担负起使个人道德完善的目标。伦理
学也不是政治学的分支,而是与政治学相并列的学科。因为伦理实践完全可以脱
离政治领域而在市民社会得到实现,比如宗教已经广泛地渗入到西方社会,在伦
理教化上为实现社会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为当
代自由主义者所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极权的担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
是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对柏拉图的激烈批判。波普尔认为,乌
托邦的社会工程很可能毁灭人类的自由,而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第一个乌托邦。
柏拉图把实现善的理念视为理想城邦的最终目的,由于现实难以符合乌托邦的社
会工程师对这种理想的构想,即使乌托邦本身的目标是人类的解放,但像柏拉图
这样的设计者最终都会情不自禁地采用强制手段甚至是极权主义,这样就会造成
一种强制实行的封闭社会,由此将毁灭现代的开放社会所赖以存在的个人自由的
基础。
而另一位当代著名的自由主义者罗素从伦理本身的性质出发,认为把伦理看
作政治的目标必然导向极权主义。他认为在伦理领域不可能存在像" 雪是白的"
这样的客观一致的命题,因此强调伦理价值的一元性并将其付诸于政治实践,必
然造成持不同伦理判断的集团对暴力的使用。
方法论问题:普遍主义的误区
笔者认为,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误读在本质上是源于他们
治思想史的方法论,即走入了普遍主义的误区。普遍主义是在批判历史主义的弊
端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历史主义的代表是萨拜因,他认为," 政治理论本身是
种文化传统,而他的历史反映了人们对于政治问题的思考伴随着时间的进化。"[11]
在此基础上,萨拜因主张,对于历史上任何一种政治理论的理解都必须把它置于
它所产生的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之中,并且视之为对于某种特定的政治事实的反
应。随着历史主义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其中存在的弊病。美国著名政治学
家伊斯顿认为,历史主义者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价值的相对主义,他们对于历史
上的政治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并不是根据这些思想对于当前现实的意义,而是根据
它们的历史环境进行的。因此历史主义者对政治思想所可能具有的普遍价值不感
兴趣,只是通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和那些里程碑式的事件的说明来对今天所达到的
成就进行解释。这种方法论最终导致对于现实采取一种承认而非批判的基本立场。
但20世纪出现的西方政治危机促使学者们试图在政治思想史的演变中寻找危
机的根源,由此引发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转向,即由以萨拜因为代表的历
史主义转向以施特劳斯为代表的普遍主义。施特劳斯相信存在一种关于合理的政
治社会的绝对知识,他表示," 我们能够提出我们社会的理想的价值问题这一点
就足以证明,对于一个人来说存在着某种根本不隶属于它所处的社会的东西,而
是我们可以,也必须寻找一种标准,使我们能够以此来对我们自己的以及任何其
他社会的理想进行判断。"[12] 可见,普遍主义与历史主义截然相反,强调历史
上的思想对现实的意义,从而为当代人评价以前的政治思想提供了可能性空间。
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批判就是采取了普遍主义的方法论。
然而,普遍主义在否定历史主义的同时,却走入了新的误区。这种误区导致
了施特劳斯和当代自由主义者虽然都遵循普遍主义却最后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一吊诡的现象。施特劳斯认为西方古典政治哲学才是真正具有普遍意义的,而
近代政治思想的历史实际上是一种古典传统不断变质和扭曲,从而也是一段不断
堕落的历史。当代自由主义者则视现代自由主义理念为普遍价值,拒斥古典政治
哲学。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双方都走入了普遍主义的误
区,普遍主义本身存在走向狭隘的普遍主义的危险。施特劳斯主张" 充分的理解
就是按照与某一思想家对于自己的思想的理解完全一致的方式对其思想加以理解。
"[13] 但这种对于过去著作进行理解的标准并不具有客观意义。施特劳斯自
己也承认,并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对于过去著作进行理解的方法,因此理解就
成为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理解者即思想史研究者本人的先入之见影响的、带有
和虚无主义,施特劳斯和当代自由主义者的分歧便是很好的例证。前者实际上把
古典政治哲学奉为普遍的价值,后者则把自由主义视为检视任何社会的普遍标准。
普遍主义最终成为学者们阐发自己价值观的遮羞布。这种普遍主义的误区其实没
有意识到历史性与普遍性共存于西方政治思想当中。研究西方政治思想史应该对
其中的历史性成分和普遍性成分进行鉴别,然后予以客观的评价,而不是把政治
思想统统置于普遍性的框架内予以赞同或者批判,从而忽视了其中的历史性成分。
对于历史性成分,我们只能按照当时具体的历史情境去理解,而不能断章取
义地去批判。不幸的是,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误读便是以自由
主义的理念来检视古人思想中的历史性成分,实际上是" 关公战秦琼" ,继而也
忽视了古典伦理政治蕴含的普遍性成分的永恒价值。
重新解读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第3页)
笔者在此试图运用普遍性与历史性的两分法,通过对当代自由主义者的误读
的批判,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进行重新解读。关于对古典伦理观的批判,实际
上是自由主义者未能在深刻体认古希腊思想家对伦理的哲学阐释的情况下,匆忙
用自由主义的伦理观来考察古典伦理的含义。其实罗素自己也承认," 我们受了
民主理论的影响,已经习惯于把正义和平等结合在一起;然而在柏拉图却并没有
这种涵义。"[14]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的确已经远离了我们这些当代人
对正义的一般性理解,虽然大家都是用同一个词。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正义更
多的是在程序的意义上予以理解,而非 《重新解读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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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的范畴。由于个人的善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完成,伦理学从广义上讲就是政治学
的组成部分。" 国家的目的是善良的生活。……政治社会的存在是为了高贵的行
为,而不是仅仅为了单纯的共同相处。"[10] 这一点遭到当代自由主义者的批评。
他们认为政治只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领域,其范围不可能也不应该包括
伦理学。因为自由主义者坚信一个独立于政治和国家的市民社会是公民自由的根
本保障。国家只是必要的恶,其本身不可能担负起使个人道德完善的目标。伦理
学也不是政治学的分支,而是与政治学相并列的学科。因为伦理实践完全可以脱
离政治领域而在市民社会得到实现,比如宗教已经广泛地渗入到西方社会,在伦
理教化上为实现社会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为当
代自由主义者所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极权的担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
是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对柏拉图的激烈批判。波普尔认为,乌
托邦的社会工程很可能毁灭人类的自由,而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第一个乌托邦。
柏拉图把实现善的理念视为理想城邦的最终目的,由于现实难以符合乌托邦的社
会工程师对这种理想的构想,即使乌托邦本身的目标是人类的解放,但像柏拉图
这样的设计者最终都会情不自禁地采用强制手段甚至是极权主义,这样就会造成
一种强制实行的封闭社会,由此将毁灭现代的开放社会所赖以存在的个人自由的
基础。
而另一位当代著名的自由主义者罗素从伦理本身的性质出发,认为把伦理看
作政治的目标必然导向极权主义。他认为在伦理领域不可能存在像" 雪是白的"
这样的客观一致的命题,因此强调伦理价值的一元性并将其付诸于政治实践,必
然造成持不同伦理判断的集团对暴力的使用。
方法论问题:普遍主义的误区
笔者认为,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误读在本质上是源于他们
治思想史的方法论,即走入了普遍主义的误区。普遍主义是在批判历史主义的弊
端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历史主义的代表是萨拜因,他认为," 政治理论本身是
种文化传统,而他的历史反映了人们对于政治问题的思考伴随着时间的进化。"[11]
在此基础上,萨拜因主张,对于历史上任何一种政治理论的理解都必须把它置于
它所产生的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之中,并且视之为对于某种特定的政治事实的反
应。随着历史主义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其中存在的弊病。美国著名政治学
家伊斯顿认为,历史主义者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价值的相对主义,他们对于历史
上的政治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并不是根据这些思想对于当前现实的意义,而是根据
它们的历史环境进行的。因此历史主义者对政治思想所可能具有的普遍价值不感
兴趣,只是通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和那些里程碑式的事件的说明来对今天所达到的
成就进行解释。这种方法论最终导致对于现实采取一种承认而非批判的基本立场。
但20世纪出现的西方政治危机促使学者们试图在政治思想史的演变中寻找危
机的根源,由此引发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转向,即由以萨拜因为代表的历
史主义转向以施特劳斯为代表的普遍主义。施特劳斯相信存在一种关于合理的政
治社会的绝对知识,他表示," 我们能够提出我们社会的理想的价值问题这一点
就足以证明,对于一个人来说存在着某种根本不隶属于它所处的社会的东西,而
是我们可以,也必须寻找一种标准,使我们能够以此来对我们自己的以及任何其
他社会的理想进行判断。"[12] 可见,普遍主义与历史主义截然相反,强调历史
上的思想对现实的意义,从而为当代人评价以前的政治思想提供了可能性空间。
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批判就是采取了普遍主义的方法论。
然而,普遍主义在否定历史主义的同时,却走入了新的误区。这种误区导致
了施特劳斯和当代自由主义者虽然都遵循普遍主义却最后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一吊诡的现象。施特劳斯认为西方古典政治哲学才是真正具有普遍意义的,而
近代政治思想的历史实际上是一种古典传统不断变质和扭曲,从而也是一段不断
堕落的历史。当代自由主义者则视现代自由主义理念为普遍价值,拒斥古典政治
哲学。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双方都走入了普遍主义的误
区,普遍主义本身存在走向狭隘的普遍主义的危险。施特劳斯主张" 充分的理解
就是按照与某一思想家对于自己的思想的理解完全一致的方式对其思想加以理解。
"[13] 但这种对于过去著作进行理解的标准并不具有客观意义。施特劳斯自
己也承认,并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对于过去著作进行理解的方法,因此理解就
成为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理解者即思想史研究者本人的先入之见影响的、带有
极强主观性的作业过程。这必然导致对普遍主义本质的歪曲,最终走向相对主义
和虚无主义,施特劳斯和当代自由主义者的分歧便是很好的例证。前者实际上把
古典政治哲学奉为普遍的价值,后者则把自由主义视为检视任何社会的普遍标准。
普遍主义最终成为学者们阐发自己价值观的遮羞布。这种普遍主义的误区其实没
有意识到历史性与普遍性共存于西方政治思想当中。研究西方政治思想史应该对
其中的历史性成分和普遍性成分进行鉴别,然后予以客观的评价,而不是把政治
思想统统置于普遍性的框架内予以赞同或者批判,从而忽视了其中的历史性成分。
对于历史性成分,我们只能按照当时具体的历史情境去理解,而不能断章取
义地去批判。不幸的是,当代自由主义者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的误读便是以自由
主义的理念来检视古人思想中的历史性成分,实际上是" 关公战秦琼" ,继而也
忽视了古典伦理政治蕴含的普遍性成分的永恒价值。
重新解读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第3页)
笔者在此试图运用普遍性与历史性的两分法,通过对当代自由主义者的误读
的批判,对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进行重新解读。关于对古典伦理观的批判,实际
上是自由主义者未能在深刻体认古希腊思想家对伦理的哲学阐释的情况下,匆忙
用自由主义的伦理观来考察古典伦理的含义。其实罗素自己也承认," 我们受了
民主理论的影响,已经习惯于把正义和平等结合在一起;然而在柏拉图却并没有
这种涵义。"[14]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的确已经远离了我们这些当代人
对正义的一般性理解,虽然大家都是用同一个词。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正义更
多的是在程序的意义上予以理解,而非 《重新解读西方古典伦理政治观(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