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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思维方式的“无为”


实是说既不要有意识地去“为”某事,也不必有意识地“不为”某事。一切听其自然。如果硬是有意识地坚持着“不为”某事,那其实也是一种“为”了。所以无“为”而又无“不为”乃是更深一层的“无为”。例如:
    《论语·微子》:“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老子》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至乐》:“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
    二、“无为”思维模式的普遍性
    作为思维模式的“无为”,其普遍意义不仅在于它普遍出现在许多先秦诸子代表人物的学说中,还在于这种思维模式在诸子们,特别是儒,道,法三大家的哲学自然观,社会政治观,伦理道德观以至于认识论等诸多方面都有具体表现。
    儒、道、法三家主要代表人物都是程度不同的天道无为论者,他们认为“无为”是天地自然的基本特性。孔子说:“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礼记·哀公问》)“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 阳货》)孟子也认为:“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莫之为而为者,天也。”(《孟子·万章上》)而《庄子》书中也说:“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地》)在道家学说中,“道”和“天”、“地”等范畴都具有“无为”的特征。“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 章)“天无为以清,地无为以宁。”(《庄子·至乐》)韩非子也说:“虚静无为,道之情也。”(《韩非子·扬权》)
    这种“无为”的天道观,体现了一种摆脱了原始神学的朴素理性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实际上排挤了人格神或上帝的地位。中国古代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之所以从来没有在社会上具有主导一切的权威,与精英思想家们这种“无为”天道观不无关系。
    由于“道”和天、地都是“无为”的,而人应当以“道”与天地为法,所以人事也应该“无为”。“圣人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
    在社会政治观上,儒、道、法各家皆以“无为而治”作为政治的理想状态。孔子认为古代圣王舜就是无为而治的典范:“无为而治,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 老子亦云:“圣人处无为之事”(《老子》第二章),“我无为而民自化”(《老子》五十七章)。韩非子则曰: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韩非子·主道》)可见他们都认为“无为”是圣王明君之治的极至状态。
    当然,各家“其无为则同,其所以无为则异。”( 《淮南子·要略》)同样标举“无为”,而具体含义和途径则各不相同。儒家的“无为”是要通过道德的力量来实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其身正,不令而行。”( 《论语·卫灵公》)“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孟子·离娄上》人主只要自己德行端正,施行德政,天下的人就会象众星拱北斗一样顺从其治理,这样人主便可以实现无为而治。
    法家则主张通过“ 寄治乱于法术”来实现“无为而治”。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任法不任智,“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管子·白心》)有了好的法,一切依法而行,人主就可以“不自操事”,“不自计虑”,达到“无为而治”。二是要因顺着客观条件来治理,让一切人与物的资源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韩非子·扬权》)
    道家的“无为”则似乎更 加 彻底,老子反对以智治国:“以智治国,国之贼(《老子》六十五章)”;反对以礼治国:“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三十八章)”;反对以仁义治国:“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老子》十九章)”;反对以法治国:“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反对以兵治国:“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三十章)”。他们主张效法无为的道来治国,也就是说,最好的治国方法是无为,也即以“不治”治之。
    尽管具体内含很不相同,但在向往“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这一点上,儒、道、法三家的思维模式是十分相似的。
    “无为”思维模式在伦理道德论方面,突出表现为一种不强迫,不硬行, 不勉强的态度,即认为道德准则和道德修养都必须顺因人之本性,而非借助外力强加于人。用道家的话说叫做“顺物自然”,用儒家的话说叫做“以人治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仁义礼智皆根植于人所固有的善端,因此道德修养无须人为的强迫,只须顺其自然“直养而无害”,自然能使善德生长壮大“塞于天地之间”。而人为的“拔苗助长” 只会适得其反,“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荀子·解蔽》)60所以他认为古代圣人是“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行仁义”是人为地推行;而“由仁义行”则是顺着仁义的路子去走,即前述“因B而A”的格式。荀子虽然认为人性恶,主张人为的“化性起伪”,但他也认为那些“圣人”、“仁者”行仁义之道 是“无为”的。“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夫何强? 何忍?何危?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荀子·解蔽》)行仁义之道并不需要人为的“强”、“忍”、“

危”,顺其自然,“安而行之”而已。
    道家的道德修养学说更是强调因顺自然天性,主张“ 贵天法真”,“与天为一”,反朴归真,反对一切人为的举措。儒家的孝悌仁义在道家看来,仍然属于人为的勉强,“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庄子·天运》)虚静无为 才是最高的道德,“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庄子·天道》)“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庄子·在宥》)
    法家大多主张“不务德而务法”,否定道德教化的作用,强调运用刑赏等法治手段。而他们认为刑赏之所以可用,就在于 人人都有好利恶害之心。韩非子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韩非子·八经》)人主不必试图用道德教化去改变人,而应当因顺着人之本性来治人。显然,这里仍然可见“因B而A”的思维模式。
    在认识论问题上,“ 无为”思维模式则表现为要求人们以虚静之心,不带主观成见地去认识事物。如孔子所说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荀子认为人们在认识上出现偏见和错误,大多由于“自为”的主观因素太多,“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于是导致“蔽于一曲,而失正求”的偏差。他认为正确的认识方法应当以“无为”取代“自为”,“圣人知心术之患,见闭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薄,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悬衡焉。”(《荀子·解蔽》)也就是说要排除一切主观偏见,使自己的内心“虚一而静”,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客观的认识。这与法家的韩非子在认识论上主张“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韩非子·扬权》)意思是一样的。
    道家在认识论上的“无 为”,几乎到了实际上否定认识活动本身的地步,似乎只有无知,才是最大的知。(“至A无A”式。)如《庄子》书中说:“弗知乃知,知乃弗知,孰知不知之知?”(《庄子·知北游》)“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目无所见,耳无所

《作为思维方式的“无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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