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浅议未来中国宪政原理
国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以为中国在毛泽东时代过分地平等,在转向不平等的自由经济过程中变得半平等,而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这是对过去和现在的曲解,也是在理论上对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经济的曲解。当然,我并不预先反对这种可能性:在实现宪政民主之后,人们去大力争取社会民主主义。我也不反对这种现实考虑,提倡社会民主主义是为了促成宪政民主。
让我们记住,自由主义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和前提,让我们共同搭建自由主义的宪政平台,在此之后人们鼓吹什么主义都可以。其实,也只有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才能真正有意义地谈论和争取自己喜好的各种主义。
注释
1. 托马斯·迈尔:《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6、96页。
2.勃兰特、克赖斯基、帕尔梅:《社会民主与未来》,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40页。
3.《社会民主主义导论》,第165-166页。
4. 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页。
5.斯蒂芬·L·埃尔金:“新旧宪政论”,载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第27页。
6.卡尔罗·爱德华·索乌坦:“一般的宪政论”,载于《新宪政论》,第92页。
7.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9-90页。
8.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56页。
9.同7,第89页。
10. 同8,第154页。
1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64页。
12.戈尔巴乔夫:《真相与自白: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16页。
13.Amy Gutmann, Liberal equa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3.
14.莱斯利·阿穆尔:“约翰·洛克与美国宪政”,载于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三联书店,2001年,第29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3383.html
让我们记住,自由主义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和前提,让我们共同搭建自由主义的宪政平台,在此之后人们鼓吹什么主义都可以。其实,也只有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才能真正有意义地谈论和争取自己喜好的各种主义。
注释
1. 托马斯·迈尔:《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6、96页。
2.勃兰特、克赖斯基、帕尔梅:《社会民主与未来》,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40页。
3.《社会民主主义导论》,第165-166页。
4. 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页。
5.斯蒂芬·L·埃尔金:“新旧宪政论”,载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第27页。
6.卡尔罗·爱德华·索乌坦:“一般的宪政论”,载于《新宪政论》,第92页。
7.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9-90页。
8.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56页。
9.同7,第89页。
10. 同8,第154页。
1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64页。
12.戈尔巴乔夫:《真相与自白: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16页。
13.Amy Gutmann, Liberal equa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3.
14.莱斯利·阿穆尔:“约翰·洛克与美国宪政”,载于罗森鲍姆编:《宪政的哲学之维》,三联书店,2001年,第29页。
《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浅议未来中国宪政原理(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