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仁礼相成思想及人性观
、蛋生鸡一样是一个矛盾,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前一个仁指的是人之为人本诸自然、根之于心的真性情,而后一个仁则指的是经由礼的规范之后,在社会生活中实现了的完美人格。两个仁实际上是同一范畴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所具有的两种不同的型态。换言之,仁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有一个从潜在的德性到经由礼的规范而实现为完美人格的过程。它是动态的,不是静止不变的。因此,依仁成礼和以礼成仁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由此我们还可以发现,仁作为一种品德具有内在和外在双重性质。就其根源而言,仁是内在的,就其实现而言,仁是外在的。明白了这一点,则那种关于“《论语》中的‘仁’充满悖论,神秘莫测”,“复杂得使人灰心丧气”的悲叹便似乎可以终止了。(4)
三、由仁礼相成看孔子的人性观
仁礼相辅相成的关系,或者可以这样来比喻:根之于心的性情之仁犹如一块璞玉,虽然蕴含着上好的玉质,但未经雕琢之前,它还不能说是纯美纯善的艺术品。它不仅质朴无文,混沌未开,而且还混合着其它杂质,甚至藏污纳垢。这时,充其量它只是一块上好的玉材而已,既非艺术成品,也就没有多少观赏价值。一块玉材只有经过一番精雕细刻之后,才能剔去杂质,尽现文理,成为美仑美奂、赏心悦目的艺术珍品。同样,根之于心的仁要从潜在的德性之真发展为现实的人格之美,也必须经过一番刻磨雕琢的功夫,只不过刻磨雕琢的工具不是刻刀,而是礼。因此,学礼、知礼、视听言动皆不违礼是人们修养成人必不可少的功夫。仁不存于心,礼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仁虽存于心,没有礼的约束和规范,也未必能实现为完美的人格。《三字经》中“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这几句话,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而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为仁”这句话,也必须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也才感到妥帖。
通过上述喻论,我们似可对孔子的人性观有所解悟。有的学者说,孔子对人性未曾有明确的主张,此说似可商榷。仁作为潜在的德性根之于心,其质地美善,但未经礼的雕琢之前,它又非纯美纯善,这就是我们从上述喻论中得出的结论。如此,则似乎可以肯定:人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即是孔子的人性观。以此为基础,孔子既确立了仁的自主性地位,又确立了礼的规范性权威。因为人性有善,所以“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因为人性非纯美纯善,所以需要“学礼”、“知礼”,“克己复礼为仁”,“不学礼,无以立”。毫无疑问,如果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果为孔子的人性观,则人在修养成人的过程中,其来自内部的自由、自律和来自外部的他由、他律,应当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其间并无逻辑上的矛盾和不彻底。有的学者之所以有此看法,主要原因可能即是未能认清孔子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这一独特的人性观。
关于孔子人性观的上述认定,还可以使我们对于从孔子到孟荀之间儒学发展的逻辑线索有更加清醒的认识。事实上,孟子的性本善和荀子的性本恶,恰是孔子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两个方面合乎逻辑的分化和发展。孟子就其性美善的一面而言性善,以此为基础,强调“存心养性”,强调道德自觉;荀子则就其人性非纯美纯善的一面而言性恶,强调克己修身,强调礼法规范。看起来矛盾对立、不可调和,事实上却本出一源,都是上承孔子而来。
从仁礼相辅相成的关系中推论孔子的人性观乃是一个尝试,结论未必恰当,但研究孔子的人性观,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以子贡在孔门弟子中的地位及其与孔子关系的密切,他所“不可得而闻”的,别人恐怕也难得而闻。因此,《论语》所载孔子明确论及人性的话只有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不奇怪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太相信子贡的话。从《论语》所载内容来看,孔子的确不象后来的孟子和荀子那样,直接而明确地谈论人性是什么或不是什么。这可能与他对人性动态而复杂的特点的深刻体认有关。我们平常说到孩子,往往说:这孩子还小,没定性。就是说这孩子长大后究竟怎么样,还说不准。说不准自然就不好强说。孔子对于人性的态度,可能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如果用查引得的方法,从《论语》中寻找“性”字,然后就此探究孔子的人性观,那一定会空手失望而归,绝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一句“性相近”,并非没有价值,但除了含有后来孟子所揭示的“圣人与我同然者”的意思之外,并未揭示“性”本身的性质内涵。因此,我们不能用查引得的方式去研究孔子的人性观。事实上,孔子有他自己谈论人性的独特方式,如果我们能转换一下角度,重新审视一下《论语》中的有关记载,那么,其中很多并未明言人性如何的话,实际上恰恰蕴含着孔子的人性预设及其对人性的独特体认。比如,当宰我欲改三年之丧而孔子批评他“不仁”时,这正如我们平常指责某某人“没人性”一样,其中正暗含着一个人性本善的价值预设。再如,孔子论“直躬”,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这个“直”实际上就是父子天性的自然流露。天性由中而出,不加伪饰,是为直。孔子很珍
参考文献:
[1]王钧林 中国儒学史·先秦卷 ,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2]吴龙辉 原始儒家考述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6年。
[3]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上册 ,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
[4][美]郝大维、安乐哲著,蒋弋为、李志林译: 孔子哲学发微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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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仁礼相成看孔子的人性观
仁礼相辅相成的关系,或者可以这样来比喻:根之于心的性情之仁犹如一块璞玉,虽然蕴含着上好的玉质,但未经雕琢之前,它还不能说是纯美纯善的艺术品。它不仅质朴无文,混沌未开,而且还混合着其它杂质,甚至藏污纳垢。这时,充其量它只是一块上好的玉材而已,既非艺术成品,也就没有多少观赏价值。一块玉材只有经过一番精雕细刻之后,才能剔去杂质,尽现文理,成为美仑美奂、赏心悦目的艺术珍品。同样,根之于心的仁要从潜在的德性之真发展为现实的人格之美,也必须经过一番刻磨雕琢的功夫,只不过刻磨雕琢的工具不是刻刀,而是礼。因此,学礼、知礼、视听言动皆不违礼是人们修养成人必不可少的功夫。仁不存于心,礼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仁虽存于心,没有礼的约束和规范,也未必能实现为完美的人格。《三字经》中“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这几句话,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而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为仁”这句话,也必须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也才感到妥帖。
通过上述喻论,我们似可对孔子的人性观有所解悟。有的学者说,孔子对人性未曾有明确的主张,此说似可商榷。仁作为潜在的德性根之于心,其质地美善,但未经礼的雕琢之前,它又非纯美纯善,这就是我们从上述喻论中得出的结论。如此,则似乎可以肯定:人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即是孔子的人性观。以此为基础,孔子既确立了仁的自主性地位,又确立了礼的规范性权威。因为人性有善,所以“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因为人性非纯美纯善,所以需要“学礼”、“知礼”,“克己复礼为仁”,“不学礼,无以立”。毫无疑问,如果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果为孔子的人性观,则人在修养成人的过程中,其来自内部的自由、自律和来自外部的他由、他律,应当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其间并无逻辑上的矛盾和不彻底。有的学者之所以有此看法,主要原因可能即是未能认清孔子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这一独特的人性观。
关于孔子人性观的上述认定,还可以使我们对于从孔子到孟荀之间儒学发展的逻辑线索有更加清醒的认识。事实上,孟子的性本善和荀子的性本恶,恰是孔子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两个方面合乎逻辑的分化和发展。孟子就其性美善的一面而言性善,以此为基础,强调“存心养性”,强调道德自觉;荀子则就其人性非纯美纯善的一面而言性恶,强调克己修身,强调礼法规范。看起来矛盾对立、不可调和,事实上却本出一源,都是上承孔子而来。
从仁礼相辅相成的关系中推论孔子的人性观乃是一个尝试,结论未必恰当,但研究孔子的人性观,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以子贡在孔门弟子中的地位及其与孔子关系的密切,他所“不可得而闻”的,别人恐怕也难得而闻。因此,《论语》所载孔子明确论及人性的话只有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不奇怪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太相信子贡的话。从《论语》所载内容来看,孔子的确不象后来的孟子和荀子那样,直接而明确地谈论人性是什么或不是什么。这可能与他对人性动态而复杂的特点的深刻体认有关。我们平常说到孩子,往往说:这孩子还小,没定性。就是说这孩子长大后究竟怎么样,还说不准。说不准自然就不好强说。孔子对于人性的态度,可能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如果用查引得的方法,从《论语》中寻找“性”字,然后就此探究孔子的人性观,那一定会空手失望而归,绝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一句“性相近”,并非没有价值,但除了含有后来孟子所揭示的“圣人与我同然者”的意思之外,并未揭示“性”本身的性质内涵。因此,我们不能用查引得的方式去研究孔子的人性观。事实上,孔子有他自己谈论人性的独特方式,如果我们能转换一下角度,重新审视一下《论语》中的有关记载,那么,其中很多并未明言人性如何的话,实际上恰恰蕴含着孔子的人性预设及其对人性的独特体认。比如,当宰我欲改三年之丧而孔子批评他“不仁”时,这正如我们平常指责某某人“没人性”一样,其中正暗含着一个人性本善的价值预设。再如,孔子论“直躬”,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这个“直”实际上就是父子天性的自然流露。天性由中而出,不加伪饰,是为直。孔子很珍
视直性,反对不直,认为“人之生也直,枉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直所透露出来的真性情乃是“礼之本”,如父子天性即是孝敬之本。失去了这点天性,什么孝敬什么礼义,统统失去了意义。这点天性乃是善的种子,或者用王阳明的话说,是照亮人生的“一点灵明”,可贵无比。但是,孔子又说,“直而无礼则绞”。这又说明,直之为性虽然可贵,但若无礼乐文饰节制,也未必即是美德,纵使父子天性也不例外。如果对父母不能“生事之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则单凭一点父子天性,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孝敬。如此一来,则孔子关于天性美善而又非纯美纯善,必经礼乐规范而后至美至善的思想,岂不是昭然若揭了吗?细审上引孔子话语,其间? 湮抟桓鲂宰郑??渌?廴炊际侨诵栽诰咛迩榭鱿碌木咛灞硐帧?鬃诱?谴诱庑└鞑幌嗤?娜诵员硐址绞街校?孤冻鋈诵远???指丛拥奶氐恪V灰?颐亲?唤嵌龋?谋浞椒ǎ?趴硎右埃?蚓筒荒逊⑾郑?鬃拥娜诵怨劬?且痪洹靶韵嘟?玻?跋嘣兑病彼?煞段В??怯凶鸥?臃岣缓蜕羁痰哪诤??/P>
参考文献:
[1]王钧林 中国儒学史·先秦卷 ,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2]吴龙辉 原始儒家考述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6年。
[3]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上册 ,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
[4][美]郝大维、安乐哲著,蒋弋为、李志林译: 孔子哲学发微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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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仁礼相成思想及人性观(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