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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方向—学习“三个代表”的体会


  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阐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这“三个代表”的论断,精辟地总结了我们党70多年来历史经验,是跨世纪历史时刻的伟大战略性思考,对全国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最近,江泽民同志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工作时又再次强调:在迈向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党要解决好诸多复杂矛盾和困难,经受住新的考验和锻炼,把我们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党才能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
“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是密切相关、辩证统一的整体,不仅深刻体现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对新时期妇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和根本依据;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党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事业提供指导思想和精神力量;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广大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表,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不断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为实践党的“三个代表”做出新的贡献。
一、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工作是党的基础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是人民团体的根本职责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思想,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何对待群众,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世界观问题、党性问题。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正确地说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地揭示了人民群众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党从她诞生的那天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她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邓小平同志则特别要求全党,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江泽民同志同样指出:必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把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我们要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观点,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既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的观点。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三是要适应新的形势,抓住时代特征,联系妇女的实际,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创性地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妇女群众具体利益相结合上开展工作
中央在《关于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领导的通知》中指出:“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青年、妇女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代表的群众利益。”我们要根据这一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妇女群众具体利益的结合上,找准位置,选好角度,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好工作,把广大妇女为社会发展出力与为自身解放奋斗的两种积极性融会在一起,在促进社会进步中求得妇女发展。
首先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妇联干部讲话时提出要“议大事”、“管本行”,这个大事,就是全党工作的大局;这个本行,就是妇联日常工作,议大事、管本行,就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为妇女进一步解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妇联从自身优势和特点出发,在服从、服务大局中把握着力点,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在农村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双学双比”)。在全国城镇开展了“做‘四有’、‘四自’女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功”活动(“巾帼建功”),不仅受到广大城乡妇女的热烈响应,也受到党和政府的好评,收到了良好效果。事实说明,“双学双比”活动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把妇女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的成功实践。
第二,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确定妇女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我们党制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集中代表了包括广大妇女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这是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保证。作为桥梁纽带,妇联就要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妇女群众中去,要结合妇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妇女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妇联组织在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这一点,历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都根据党在某一阶段的总的方针任务,提出妇联的具体方针任务。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1998年的第八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提出当前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弘扬“四有”、“四自”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促进妇女的发展,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做贡献。同时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宏伟目标,提出到2010年我国妇女发展的总目标。
第三,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制建设要求,推动制定和实施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我们党在取得执政地位后,广大妇女同全国人民一道,成为国家的主人,男女平等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新中国成立不久颁布的婚姻法,成为中国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是我们在执政条件下为妇女群众谋利益、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法律保证。妇联组织在宣传教育妇女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推动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推动、协助立法部门制定专项法律、法规。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使我国一贯坚持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针政策和立法精神体现得更加集中和鲜明,妇女权益的保证内容也更加全面和丰富。这不仅保护了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调动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也保护了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方向—学习“三个代表”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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