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指导财政理论和实践
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是党中央站在世纪之交的历史高度,着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承历史,前瞻未来所作出的精辟论述。它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更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纲领。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讲的是我党在经济基础中的地位,“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强调了我党在上层建筑的作用,“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标。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把“三个代表”作为一个整体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是一门大学问,是对我党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一个大考验,也是江泽民同志面对新世纪提出的一个大思路。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生产力最新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5页)我们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的精神,就必须从这“四个紧密结合”入手,全面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思想的内涵,从而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新的世纪即将来临。党的十五大已经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建党100 周年,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建国100周年, 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实现这个任务,就必须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搞清楚“三个代表”的内涵和要求,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而财政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江泽民同志在年初省部级高级干部财税研讨班上的讲话)在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中,负有重要的使命,更要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全面落实国家职能的角度出发,以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目标为要求,全面开展工作。而不能简单地从收收支支出发,把财政工作局限在预算资金这个小范围之中。
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做好财政工作,就必须正确理解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具体要求。国家职能的内容很多,如无产阶级民主和专政等,实现这些国家职能的目的,就是小平同志所讲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发展生产力,始终是国家职能的重要内容。这一点,从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三个大大”(生产力大大提高,产品大大丰富,人民觉悟大大提高)的描述,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到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都反映了这种思想。财政要履行国家职能,就必须为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我们必须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标准,根据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开展财政理论研究,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何社会的生产力都是不平衡的,生产力多层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多样性。这一点,在我国表现得更为明显。我国正处于从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中间,“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页)由于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不彻底,对封建生产关系的革命一直到土改时期才全面补课完成,因此,一些旧的、落后的生产力仍在我国存在,生产力层次很复杂:一方面,有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但实力不强。尽管建国初期我们接受了敌伪财产,但那时的现代化生产力才刚刚达到30%多。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广大的小生产,广大的农村还处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之中。根据这个国情,我们要为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服务,就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的改革,使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我们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是完全正确的,不是搞私有化。发展民营经济,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是促进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这与私有化有原则的区别。朱róng@①基总理说:“我国的公共财政,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不能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还需要在竞争性领域中有必要的投入和盈利,这比资本主义国家范围要大一些。”(见朱róng@①基总理在省部级高级干部财税研讨班上的讲话)财政必须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作用。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搞债转股;用财政资金贴息,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用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发债等,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财政的作用,进行资产重组等等。近期我们对辽宁省国有企业进行了考察,鞍钢、东北电力、抚顺石化以及沈阳铁西区,通过财政政策的支持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调整,已经走出低谷,出现了扭亏增盈的趋势。实践证明,只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得好,运用得好,国有企业就大有希望。
因此,按照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国家必须要运用法权,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促使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就必须建立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实现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的需要;就必须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有序的分配与再分配。财政要在发展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分配国民生产总值,提高国民收入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就必须在整个再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管理。现在的核算体系,没法使价值与使用价值对应起来,加大了财政管理的难度。在这种核算体系下,有人认为,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财力正在减少。这是对财政工作的误解。首先,GDP这个指标有很多重复计算的成分, 用这个指标来衡量财政的职能,本身就不准确。其次,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减少,也不等于财政职能的减少。我们讲财政要对整个再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并不是讲要统统包起来,全部收上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对社会总产品必须进行六项扣除,不仅仅是财政直接分配,还包括了信贷、价格等间接分配。 现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减少,是直接分配和间接分配比例的调整,是间接分配多了,直接分配少了。如拨改贷,就拿出去了一大块应由财政直接分配的资金。我们把目光停留在财政收上来的资金上,在不知道蛋糕有多大的情况下去进行切割,永远会感到财政资金不足。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分配和再分配的角度去考虑我们的财政问题,从组织(近期和长期的)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为基点,明确财政在再生产过程中有中介地位,以发展经济、做好做大蛋糕的基础研究财政问题,只有这样,才符合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
当然,我们的财政工作中的确存在着很多缺陷,特别是在预算管理上,一度重收入而轻支出。财政部近期进行的改革,就是从支出管理入手,规范财政支出的范围,调整支出管理的方法,改进支出管理的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财政部的机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这次改革,抓住了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十分重要。但如何在改革中贯彻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还值得好好研究。我认为,必须对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进行界定。比如:
《以“三个代表”指导财政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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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讲的是我党在经济基础中的地位,“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强调了我党在上层建筑的作用,“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标。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把“三个代表”作为一个整体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是一门大学问,是对我党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一个大考验,也是江泽民同志面对新世纪提出的一个大思路。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生产力最新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5页)我们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的精神,就必须从这“四个紧密结合”入手,全面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思想的内涵,从而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新的世纪即将来临。党的十五大已经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建党100 周年,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建国100周年, 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实现这个任务,就必须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搞清楚“三个代表”的内涵和要求,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而财政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江泽民同志在年初省部级高级干部财税研讨班上的讲话)在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中,负有重要的使命,更要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全面落实国家职能的角度出发,以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目标为要求,全面开展工作。而不能简单地从收收支支出发,把财政工作局限在预算资金这个小范围之中。
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做好财政工作,就必须正确理解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具体要求。国家职能的内容很多,如无产阶级民主和专政等,实现这些国家职能的目的,就是小平同志所讲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发展生产力,始终是国家职能的重要内容。这一点,从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三个大大”(生产力大大提高,产品大大丰富,人民觉悟大大提高)的描述,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到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都反映了这种思想。财政要履行国家职能,就必须为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我们必须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标准,根据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开展财政理论研究,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何社会的生产力都是不平衡的,生产力多层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多样性。这一点,在我国表现得更为明显。我国正处于从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中间,“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页)由于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不彻底,对封建生产关系的革命一直到土改时期才全面补课完成,因此,一些旧的、落后的生产力仍在我国存在,生产力层次很复杂:一方面,有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但实力不强。尽管建国初期我们接受了敌伪财产,但那时的现代化生产力才刚刚达到30%多。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广大的小生产,广大的农村还处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之中。根据这个国情,我们要为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服务,就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的改革,使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我们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是完全正确的,不是搞私有化。发展民营经济,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是促进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这与私有化有原则的区别。朱róng@①基总理说:“我国的公共财政,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不能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还需要在竞争性领域中有必要的投入和盈利,这比资本主义国家范围要大一些。”(见朱róng@①基总理在省部级高级干部财税研讨班上的讲话)财政必须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作用。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搞债转股;用财政资金贴息,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用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发债等,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财政的作用,进行资产重组等等。近期我们对辽宁省国有企业进行了考察,鞍钢、东北电力、抚顺石化以及沈阳铁西区,通过财政政策的支持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调整,已经走出低谷,出现了扭亏增盈的趋势。实践证明,只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得好,运用得好,国有企业就大有希望。
因此,按照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国家必须要运用法权,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促使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就必须建立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实现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的需要;就必须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有序的分配与再分配。财政要在发展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分配国民生产总值,提高国民收入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就必须在整个再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管理。现在的核算体系,没法使价值与使用价值对应起来,加大了财政管理的难度。在这种核算体系下,有人认为,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财力正在减少。这是对财政工作的误解。首先,GDP这个指标有很多重复计算的成分, 用这个指标来衡量财政的职能,本身就不准确。其次,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减少,也不等于财政职能的减少。我们讲财政要对整个再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并不是讲要统统包起来,全部收上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对社会总产品必须进行六项扣除,不仅仅是财政直接分配,还包括了信贷、价格等间接分配。 现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减少,是直接分配和间接分配比例的调整,是间接分配多了,直接分配少了。如拨改贷,就拿出去了一大块应由财政直接分配的资金。我们把目光停留在财政收上来的资金上,在不知道蛋糕有多大的情况下去进行切割,永远会感到财政资金不足。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分配和再分配的角度去考虑我们的财政问题,从组织(近期和长期的)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为基点,明确财政在再生产过程中有中介地位,以发展经济、做好做大蛋糕的基础研究财政问题,只有这样,才符合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
当然,我们的财政工作中的确存在着很多缺陷,特别是在预算管理上,一度重收入而轻支出。财政部近期进行的改革,就是从支出管理入手,规范财政支出的范围,调整支出管理的方法,改进支出管理的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财政部的机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这次改革,抓住了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十分重要。但如何在改革中贯彻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还值得好好研究。我认为,必须对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进行界定。比如:
《以“三个代表”指导财政理论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