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民”到“立人”:五四启蒙思潮的形成
和权利的学说,而且与他们一样试图通过强调自由的非个体性而剥夺人们的自由。在他的《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包括了民主自由和人权等一系列命题。但是,孙中山却一再强调:“我们革命党向来主张三民主义去革命,而不主张以革命去争自由”[13]他一直痛心疾首于中国人的“一片散沙”状态,在他看来,这种状态是因为中国人享有的自由太多。他甚至认为:“到底中国为什么要革命呢?直接了当说,是和欧洲革命的目的相反。欧洲从前因为太没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争自由。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受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他所希望的是:“打破各人的自由,结成很坚固的团体,象把士敏土参加到散沙里头,结成一块坚固石头一样。”[14]他认为推倒满情之后社会之所以出现那么多的混乱,就是因为自由太多。因此,他的主张是:“在今天,自由这个名词究竟要怎么应用呢?如果用到个人,就成一片散沙。万不可再用到个人上去,要用到国家上去。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的国家。要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由。”[15]他一再讲的都是服从命令,牺牲奉献,忠心报国。并且因此而对青年学生高喊自由的口号深恶痛绝。历史没有给孙中山掌握国家权利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是他的幸运。从他的三民主义思想看,可以说样样合于中国的专制传统,而且从来就没有准备给人民以自由,也从来没有考虑如何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执政者的侵犯。在他的眼里,卢梭的天赋人权说是有害而无利的。他说“象卢梭那些人,便说人人有天赋的权利,君主不能侵夺。由于卢梭的学说,便发生法国革命”。而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是:“人民拿了充分的民权,便不要领袖,把许多有知识有本事的领袖都杀死了,只剩得一班暴徒……”[16]正是这种认识使这位华盛顿的崇拜者最终没有成为华盛顿,而且使辛亥革命应该具有的意义大大地打了折扣。
在辛亥革命前夕中国思想界的转化过程中,鲁迅是有代表性的。通过鲁迅的思想,既可以看到他与梁启超、孙中山等人的思想联系,也可以看到他拓展和蜕变的轨迹及其全部复杂性。
在1907年前后,面对当时中国的现实,鲁迅的结论与梁启超的“新民说”保持了明显的联系。他说:“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17]这与当时许多人的表述是一致的。考察“尊个性而张精神”的目的指向,仍然很容易发现一个大写的“国”字。“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这些表述使人们看到鲁迅当时立人的目的仍然是为了“邦国”之“兴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鲁迅从梁启超的思想出发,却常常游离强国目的,而留连于个人自由的主题。他处处为人的个性而辩护,为个性自由而呐喊。他抨击中国人在西方文化冲击之下出现的两种选择:一是“辁才小慧之徒,于是竞言武事……谓钩爪锯牙,为国家首事”,这是对富国强兵论者的不屑;一是一些人“痛乎外侮迭来,不可终日,自既荒陋,则不得已,姑拾他人之余绪,思纠大群以抗御,而又飞扬其性,善能攘扰,见异己者兴,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他甚至对民主制度表示了极大的不信任。其原因却是深怕民主压抑了自由。他把“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作为当务之急,努力鼓吹个人自由,张扬人格独立和个性尊严。他赞美克尔凯郭尔,赞美易卜生,张扬那个曾经宣布“我是国家死敌”的斯蒂纳尔,对其思想津津乐道:“人必发挥自性,而脱观念世界之执持。惟此自性,即造物主。惟有此我,本属自由;既本有矣,而更外求也,是曰矛盾。自由之得以力,而力即在乎个人,亦即资财,亦即权利。故苟有外力来被,则无间出于寡人,或出于众庶,皆专制也。”“凡一个人,其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
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
是否尊重人的价值和个体自由,是欧洲现代与中世纪的一个分水岭,也是识别和确认一种文明是否进入现代或者是否具有现代性的重要标志。无论20世纪西方的一些学者是如何把明明白白的现代性涂抹得模糊不清,现代性却仍然应该是明明白白的:它以文艺复兴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为基础,所以无论是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信仰的自由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等何种因素,都以人的解放、生活的幸福和人权的保障为基础。因此,现代性的基本点就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和出发点,以人的自由和权利为最高价值尺度。1907年前后的鲁迅已经接近了这一基本点。在对中国文化深刻的生命体验和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在中国人和西方人不同生存状态的强烈对比之下,鲁迅看到了生为中国人的多重悲剧:缺乏人格独立的合法性,缺乏个人权利的合法性,缺乏自由发展的合法性。因此,当他面对西方现代思想时,不仅心向往之,而且找到了自己朦胧思想的语言表达。他强烈地意识到,中国人应该从纲常名
总而言之,鲁迅从国家目的走向立人,但一旦发现了个人自由之后,却立即受到了人权思想的强烈吸引。他虽然一腿仍然处于梁启超的新民学说之中(仍然没有与梁启超为国家富强而维新、又为维新而新民的基本思路划清界限),而另一腿却已经跨出,开始以人作为思考问题的中心和进行判断的价值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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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亥革命前夕中国思想界的转化过程中,鲁迅是有代表性的。通过鲁迅的思想,既可以看到他与梁启超、孙中山等人的思想联系,也可以看到他拓展和蜕变的轨迹及其全部复杂性。
在1907年前后,面对当时中国的现实,鲁迅的结论与梁启超的“新民说”保持了明显的联系。他说:“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17]这与当时许多人的表述是一致的。考察“尊个性而张精神”的目的指向,仍然很容易发现一个大写的“国”字。“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这些表述使人们看到鲁迅当时立人的目的仍然是为了“邦国”之“兴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鲁迅从梁启超的思想出发,却常常游离强国目的,而留连于个人自由的主题。他处处为人的个性而辩护,为个性自由而呐喊。他抨击中国人在西方文化冲击之下出现的两种选择:一是“辁才小慧之徒,于是竞言武事……谓钩爪锯牙,为国家首事”,这是对富国强兵论者的不屑;一是一些人“痛乎外侮迭来,不可终日,自既荒陋,则不得已,姑拾他人之余绪,思纠大群以抗御,而又飞扬其性,善能攘扰,见异己者兴,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他甚至对民主制度表示了极大的不信任。其原因却是深怕民主压抑了自由。他把“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作为当务之急,努力鼓吹个人自由,张扬人格独立和个性尊严。他赞美克尔凯郭尔,赞美易卜生,张扬那个曾经宣布“我是国家死敌”的斯蒂纳尔,对其思想津津乐道:“人必发挥自性,而脱观念世界之执持。惟此自性,即造物主。惟有此我,本属自由;既本有矣,而更外求也,是曰矛盾。自由之得以力,而力即在乎个人,亦即资财,亦即权利。故苟有外力来被,则无间出于寡人,或出于众庶,皆专制也。”“凡一个人,其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
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也。”
是否尊重人的价值和个体自由,是欧洲现代与中世纪的一个分水岭,也是识别和确认一种文明是否进入现代或者是否具有现代性的重要标志。无论20世纪西方的一些学者是如何把明明白白的现代性涂抹得模糊不清,现代性却仍然应该是明明白白的:它以文艺复兴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为基础,所以无论是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信仰的自由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等何种因素,都以人的解放、生活的幸福和人权的保障为基础。因此,现代性的基本点就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和出发点,以人的自由和权利为最高价值尺度。1907年前后的鲁迅已经接近了这一基本点。在对中国文化深刻的生命体验和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在中国人和西方人不同生存状态的强烈对比之下,鲁迅看到了生为中国人的多重悲剧:缺乏人格独立的合法性,缺乏个人权利的合法性,缺乏自由发展的合法性。因此,当他面对西方现代思想时,不仅心向往之,而且找到了自己朦胧思想的语言表达。他强烈地意识到,中国人应该从纲常名
教和各种奴役关系中解放出来,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
总而言之,鲁迅从国家目的走向立人,但一旦发现了个人自由之后,却立即受到了人权思想的强烈吸引。他虽然一腿仍然处于梁启超的新民学说之中(仍然没有与梁启超为国家富强而维新、又为维新而新民的基本思路划清界限),而另一腿却已经跨出,开始以人作为思考问题的中心和进行判断的价值尺度。
《从“新民”到“立人”:五四启蒙思潮的形成(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