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法学理论(五)
[8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9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5] 恩格斯:《恩格斯致马克思》(1851年2月13)。
[86]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7] 列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经验批判主义的认识论》。《列宁选集》第2卷第161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88]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4~7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9]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0]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1]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91~29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4]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22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95]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8~249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96] 恩格斯:《致符·博尔吉乌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506页。
[97]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268页。
[98] 恩格斯:《致符·博尔吉乌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505~506页。
[9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7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3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0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2] 蔡守秋著,《武汉大学学报》1981年第3期。
[103] 蔡守秋著,《法学研究》1981年第3期。
[104] 蔡守秋著,《环境法》1987年第2期。
[105]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89年7月版。
[106] 收入《儒学与法律文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版。
[107]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2月第1版。
[108] 江山著,《法的自然精神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09] 笔者注:在江山的著作中,“同构”是一个经常使用、含义复杂的解释,仅他自己在《互助与自足──法与经济的历史逻辑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一书中的解释就达1000多字。根据他的注释(第47页),“同构多用于物理学和数学领域,我现在将它引进为一个哲学范畴,同构即诸相互助且同一的状态,也是可以相对感觉、表述、解释的世界”。他认为“同构是最为普遍的用。同构可以是不同级次或不同领域或交叉共存的。绝对意义上讲,宇宙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统一整体或总同构”,“总凡一切现象(在、为、生、是、有、流)均可称之为同构”,“本体变转即是相,诸相互助同一即为同构”。有时笔者将江山的“同构”理解为为目前较为流行的“综合”、“结合”或“统一”等概念。
[110] 以上参看江山著《法的自然精神》,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6章“法域和正义”的第5节“人际同构法”,第160~169页。
[111] 江山著,《互助与自足-法与经济的历史逻辑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2月第1版,第322页。
[112] 同上注,第322页。
[113] 同上注,第223页。
[114] 同上注,第103页。
[115] 同上注,第104页。
[116] 同上注,第104页。
[117] 同上注,第220页,第224页。
[118] Green Justice: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Courts. by Thomas More Hoban and Richard Oliver Brooks, Published in 1987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by Westview Press, Inc. I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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