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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


——兼析中国近代以来的“激进”与“保守”思维定式
    一

    正如一切生命都有其不变的遗传基因一样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或任何一种——地域的、行业的、家族的或个人的文化,总有某些由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所决定的,属于特殊性范畴的,万变不离其宗的传统,如语言、文字、习俗或某些元始的、不变的或难以改变的心理定势,正是这些文化特质或文化基因构成了文化的本体,有如个性将人和人区别开来一样,将文化与文化区别开来。文化本体是无形的,而文化形态则是有形的。也正如无形的灵魂或个性决定和规范有形的行为与命运一样,无形的文化本体也决定和规范了有形的文化形态的内涵与演化。所以,文化本体的本质是保守的、不变的,不可能与其他文化本体“通约”的。然而,文化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活体,只不过变化的并非本体而是形态,如语言的方言化、文言文的白话文化、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文化制度的改革与变化、意识形态的演变、信息传播方式与手段的进化……等等。也就是说,文化形态的本质是进步的、变异的,可以与其他文化形态融会贯通的。也正如一切生命都是靠新陈代谢来维持和延续一样,文化也是靠了文化形态的变异来保证其本体的不变和“以致通久”的。正是这变与不变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文化的延续、传播、交融、整合和发展。对此,陈登原早就说过:“穷则为变,变则能通,通则能久者,是谓文化随环境而创,随困难而变,而变也者,所以致通久:即谓进步之说焉。”[1](第1册,P.11)其他一些学者,也在不同程度上说过类似的话。 他们只是未能将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明确地加以区分和界定罢了。就连“文化本体”和“文化形态”这两个词也非我的发明或杜撰,不少学者早就用过,却界说不一,而且往往将本体当作形态或是相反。如,强调人类文化的共性而否认文化本体的差异 ,或将儒家文化等同于中国本体文化来加以批判或继承 等等。那么,具体地说,中国文化本体究竟是什么呢?
    与世界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相比,中华民族的文化以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而闻名于世,对此我们似乎耳熟能详,诸如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十二三亿人口,五千年文明史等等,但却往往不是将它作为一个沉重的包袱加以诅咒 ,便是将它作为一笔丰硕的遗产加以炫耀,由此便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激进”与“保守”之争,而很少进一步去思考其中的丰富内涵。因而,也就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三者正是决定中国文化本体的根本因素之所在。
    地大物博,意味着我们拥有几近欧洲版图的辽阔土地。我们不但拥有自西部的珠穆朗玛峰和帕米尔高原到东南沿海平原,自东北寒带到南海热带,差异性极大的、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而且,国土主要处于温带,从而具有农业长足发展与自给自足的巨大潜力。由此,便决定了中国文化是一种建立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基础上的“自养型”农耕文化。而农耕文化是一种有“根”的文化,即不得不被土地、水源、血缘、祖先、家园所束缚的文化,这就又决定了中国文化的“内敛性”。相形之下,无论是西亚还是西欧,皆由于缺乏农业长足发展的条件,而不得不通过对外贸易和殖民来发展商品经济,从而形成一种“异养型”和“外拓性”的文化。
    人口众多,意味着我们拥有不亚于欧洲的众多的民族。他们长期生活在这个由高山、高原、沙漠、原始森林和海洋构成的,相对封闭的,益于农业长足发展的大环境中,自然是始终以农耕民族为主体。而且,中国的人口爆炸只是明代后期以来近几百年的事,在此之前的数千年中,中国的人口长期在一二千万至五千万之间摆动,始终不存在人口增长与资源枯竭的矛盾,因而,也不存在必须向外扩张的压力和必须改造自然以缓解这一矛盾的压力。由此便决定了中国文化是一种 “天人合一”的生存态文化,而非西方的“人与自然对立”或“人与人对立”的发展态文化。加之“地大物博”为民族的迁徙提供了广阔的周旋余地,民族矛盾自然也就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所以,中国既没有像欧洲那样形成许多国家,也没有像印度那样虽然形成一个国家,可是里头却有很多不同的宗教、语言和文字,而是形成了一个以汉族、汉语和农耕文化为主体,不同的民族及其丰富多样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共存的,“和而不同”的大一统中华民族。 
    历史悠久,则意味着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和由此而形成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经历了数千年的磨合与交融,凝聚成浓重的“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的民族大一统历史意识。正因如此,中华文化才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所以,中华民族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间,虽不断遭遇到“外族”入侵,整个或半壁江山由“外族”统治的时间将近二分之一,而中华文化却依然屹立至今。而且,在世界文化之林中,也只有中国文化体系是数千年延续发展而从未间断的。[2]正是这种历时数千年的磨合过程,使中国文化具有极强的包容力,以致任何武力的征服者皆不得不转化为文化的被征服者,并最终汇合到中华民族中来。
    这三者的综合作用,决定了中国文化本体具有以下基本内容,即:
    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和谐宇宙意识。
    天道循环,周行不殆的因果轮回意识。
    血缘宗法,自然纲纪的伦理道德意识。
    唯我独尊,普济四夷的中华天朝意识。
    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文化包容意识。
    自足自守,自治自强的内敛生存意识。
    重德轻才,重义轻利的群体价值意识。
    家族本位,光宗耀祖的不朽人生意识。
    也许还不止于此。但这些无疑都是中国人——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也无论是华侨还是华裔,普遍存在的、万变不离其宗的心理定势。它们或多或少地淀积在中国人的心灵和意识深处,成为超越意识的“集体无意识”,支配或左右着中国人的最终的选择或决定。例如,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懂得什么“循环往复,周行不殆”,但愚昧、麻木如阿Q者,临刑时,“在百忙中”,居然也会“‘无师自通’的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般的集体无意识也只有中国人才会有,而且往往是在最终的选择或决定时才会起作用。又如,中国人中从来不乏见利忘义之徒,但无论是在舆论或人们心中,还是在历史上,他们和他们的行为都是处于被鄙视和受谴责的地位。所以中国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为了生存,他们不仅要拿出大量的资产去巴结官宦或培养子弟登龙,以谋求政治的庇护;还必须动用大

量资财去广济博施或兴办公益事业,以换取乡里的情谊。如果说前者意味着用钱谋“权”,那么后者便意味着花钱博“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观念和行为在西方人或其他民族的心目中,往往是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而在中国人则是一种心理定势。这种心理定势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在平常是不自觉或不那么自觉的,往往要到关键时刻,不得不做出最终的抉择之时才会显现。而且一遇到适合的条件,便会冒出来并大肆泛滥。例如“文革”时,正是按照“红”即是为公,即是“义”,“专”即是谋私,即是“不义”的“革命”逻辑(其实是传统的重义轻利心理定势),广大“革命群众”才会理直气壮地批判“只专不红”、“三名三高”的所谓“黑帮” ,毫无顾忌地去抄家和“打砸抢”所谓的“不义之财”,却又并非全都据为己有,而是大多交公、廉价变卖或一把火烧掉。又如,在毛泽东时代,强调革命利益高于一切之时,中国传统的血缘宗法伦理观似乎被彻底“革”掉了(其实革命的一方却始终保持着浓厚的血缘宗法意

《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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