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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


由选择。没有人能够连用超出思想和学术以外的权力作作出判决。陈独秀曾经声种他们的某些主张「不容匡正」,而匡下者却层出不穷。林纾在自己编写的小说中表达了依靠外力把陈独秀、胡适、钱玄同诸人一纲打尽的愿望。除了留下足资谈助的一个笑话以外,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袁世凯限制言论自由的《报纸条例》。有了新闻和出版自由,短短几年,各地就创办了四百多份支持新文化的报刊。虽然出现过一些封报和逮捕新闻记者的事件,但创办新的报刊登记即可,实际影响不大。就中国大陆而言,这是继民国元年,二年后,言论最为自由的时期。再加上蔡元培1917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按照世界通行的现代大学原则改造这间学校,学术自由也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在思想和言论自由有所保障的状态下,各种思想可以自由竞争,多种声音并存,互相牵制,你死我活互不相容的戾气较易化解。在北京大学,最极端的鼓吹无政府主义的文章,经常现现在《北京大学学生周刊》上;最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亦有一些感兴趣的师生组成研究会公开、自由地研讨。「学术自由、教授治校,以及无畏地追求真理,成为治校的准则。」而且「北大所发生的影响非常深远……甚至各地的中学也沿袭了北大的组织制度,提倡思想自由」。⑨思潮的激进通常是社会矛盾尖锐加上压制言路的苦果。新文化运动发生在思想和言论比较自由的环境下,又以维护和扩大这些自由为职志。视之为导致文化激进思想潮泛滥,显然不符合实际。 

政治激进主义与新文化运动的关系 

从辛亥革命至五十年代,中国一直战乱未息,如果加上被毛泽东称为「全面内战」的文化大革命,则动乱的时间更长。这些动乱是不是新文化运动的后果?限于篇幅,一篇小文不可能全面回答这个问题,本文主要以紧随新文化运动后兴起的国民革命为例,看看两者何关连。其实弄清这一时段的情况,整个问题的答案也思过半矣。 

这期间的战乱首先是由军阀造成的。段祺瑞等人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冀图用武力统一全国。西南军阀则以「护法」为名,力图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用孙文的话来说,两者是「一丘之貉」。 

「国民革命」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它的兴起,国共合作,国民党改组中采纳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纲领,党军的编练,都留下了来自苏俄的胎记。不过,不能把苏俄的影响与新文化运动混为一谈。后者反对的是中世纪的意识形态;而前者虽与后者有切合点,亦有很大的相左之处。 

苏俄十月革命的冲击波遍及世界各主要国家,不过,作为激进思想,布 什维主义仅是多元文化中的一元。它能否成为政治激进主义的实践,取决于不同的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在中国、离开了共产党和国民党的紧密合作,不可能形成如此规模的国民革命。无不讳言,新创建的小组织--中国共产党发展如此迅猛,借助国民党之处更多。 

以《建设》、《星期评论》为代表,一些国民党领袖如胡汉民、戴秀陶等人支持文化运动。但孙中山欣赏和理解的主要是五四爱国运动。他支持思想革新,对新文化运动却不完全理解。他从新文化运动中得出的直接结论是要加强宣传工作。用他看书的话来说是:「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革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于是蓬蓬勃勃,抒发主论……推其原始,不过由于出版界之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遂至与论放异彩学潮弥漫全国,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兵法攻心,语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因此,他汲汲於筹款建立印刷所,鼓他所发明的让后知后觉跟随先知先觉的,「知难行易」一类理论。而对作为新文化运动追求的核心价值--个自由以及白话文学等等则持反对的态度。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初,其领袖虽然以不谈政治相标榜,其实他们选取了一条与当时的军阀,政客有别的救国道路。《青年》创刊伊如,便在第一页登出《社告》,揭橥他们的宗旨是「商榷将来所以修身治国之道」。(11)他们说「不谈政治」而又突显「修身治国之道」,大致有这么几个要点:所谓「不谈政治不过是避免进行当前政治行动的鼓动,着重从学理的层面设清有关问题,使人们可以得到认识处理当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启示。这就是他们「不谈治」而又突显「修身治国之道」的真实含义。后者大致有这么几个要点: 

1、根据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学理,反覆阐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强调「国家为人而设,非人为国家而生」,「吾人爱国之行为,在振张一已这权利,以堵拄国家牺牲一已之权利,则反员害国家存立之要素……故国家识务,与小已自由之畛域,必区处条理,各适其宜。」(12)用陈独秀的话来说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 

2、提倡以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更替东方的家族本位主义。陈独秀指出:「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律以今日文明社会之组识,宗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日养成依赖性,找贼个人之生产力。东洋民族社会中种种卑劣不法惨酷衰佩之象,皆以此四者为之因。欲转善因,是在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3、鼓吹法治。陈独秀写道:「以法治实利为重者,未尝无刻薄寡恩之嫌。然其结虹,社会个人,不相依赖,人自为战,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各守分际,不相侵渔,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社会经济,亦因以 然有叙」。(15)而法治的必然归宿是宪政。 

4、反对南北军阀进行的战争,支持和谈载军,力图以思相的灌输和批判,帮助中国人树立科学(理性)的态度,摆脱中国古代文化负面因素的束缚,接受来自西方的现代文明观念,提高现代公民素质,为民主共和的现代中国构筑牢固的基础。所谓「西化」、「反传统」,就是这些努力的不尽准确的表述。 

新文化运动这条「修身治国」之道,与当时国民党(包括中华革命党)的主张迥然不同。 

辛亥革命后,国民党没有完成革命政党到民主政党的转型。它一直没有放弃武装

,是政治激进主义的代表。1917年开始,在「护法」的旗号下,力图用武力扫平政敌,统一全国,建立自己支配下的中央政权,当时的中央政府内以段祺瑞为代表则坚持武力统一的政策。在混乱的政局中,两者是对立的两极。国民革命的兴起虽有苏俄和中国共产党参与的新因素,但它是国民党的「护法」战争的继续发发展。离开了这条基本线索,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这一时期的政治激进主义。 

对於这两极的主张,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都批评和否定态度。除了对北方政府不断有所批评外,陈独秀也指出南方的护法者亦有违法,双方不妥协的极端态度更是不可取的。他说:「我劝南方护法诸公,不要拿抽象的护扭牌,来压倒一切,要从具体的事实上,想想自己所做所为,有无再要他人来护法的地方。再想想除了法律问题以外,有无关系国家存亡的政治问题,比护法更加紧要?又再想想现在既不能达「武力解决」的目的,那「政治解决」的方法,是否应当采用?」(16)至於蔡元培、胡适等人一贯主张调和、妥协,更是象所周知的。直至1922年,他们还再次重申:「我们深信南北没有不可和解的问题。」(17)这些都是与国民党的「激进」针锋相对的。 

进一步考察国民革命的实际状况,它与新文化运动背道而驰,更洞若观火。 

在中国大陆,至今仍流行着这样的观点,国民党建立的专制统治,是1927年蒋介石等有「清党」中「背叛」革命的结果。其实,从国民党改组到1925年国年政府在广州成立前后,极权统治体制已见端儿。 

首先,与新文化运动的追求针锋相对,国民革命的领导者们把反个人自由作为思想教育的中心之一。 

黄埔军校造就了国民党建立全国政权的基本骨干。孙中山以

《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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