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理性之巴别塔
够,而是绝对少不了,更确切地讲,只有法感情的病理学之中蕴藏着法的全部秘密。在人们因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所感到的痛苦之中,蕴含着权利对他而言究竟为何物(目前是对他个人,接着是对人类社会)的被动的本能的告白,与长久平稳地享受权利相比,权利的真义和真正的本质只有在充满激情形式的瞬间,才明明白白的显现出来,未有亲身体验得到这一痛苦或未通过他人经历着一痛苦的人,即使把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不会知晓权利为何物,不是智慧,只有情感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称谓是正确无误的(《为权利而斗争》)”。让我们铭记这种诺斯底灵知主义气息的呻吟!这是近代法人文关怀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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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苗:理性之巴别塔(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