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的政绩考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科学、有效的政绩考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对政绩考评工作提出新要求
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评工作应当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应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创造政绩的全过程。各级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破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弊端,建立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制度规范,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以实现社会公平、增强社会活力为目的,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管理,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在考评标准上,应实现由偏重单一的经济增长向注重社会全面发展的转变。一是由单项考评向多项考评转变。由以往的偏重经济增长指标向社会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拓展,用反映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取代单一的以GDP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做法,使考评指标体现全面性。二是由线性指标考评向非线性指标考评转变。以往偏重经济增长的观点是线性的,认为发展只有单一轨道、单一发展模式。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的多样性,强调不同地区可以通过不同的发展路径,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实现所要达到的目标。三是由重硬指标、轻软指标向软硬指标并重转变。不仅重视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的工作的考评,而且重视对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不易量化的工作进行考评。
完善政绩考评指标体系
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政绩考评工作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
在经济建设方面,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在做好对GDP增长率、人均GDP增长率考评的同时,高度重视考评经济运行调控、自主创新能力、社会事业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指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把GDP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等综合起来考虑,主要考评三次产业比重、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坚持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强对人口出生率、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城乡综合环境指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率和森林覆盖率的考评等。
在政治建设方面,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在科学执政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用科学思想、科学制度、科学方法领导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主要考评施政理念、决策程序、工作成效等;在民主执政上,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主要考评基层民主政治、政务公开等;在依法执政上,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保持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主要考评立法、普法、执法、守法等。
在文化建设方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汇聚强大精神动力。对文化活动,主要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大型文体活动、学术交流等;对城乡文化设施建设,主要考评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藏书量、日接待读者量、博物馆数量、互联网普及率等;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主要考评居民的文化消费占总支出的比重、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艺演出业、娱乐业、广告业、会展业、旅游业等;对思想道德建设,主要考评思想状况、道德水准、社会风气和文明程度等。
在社会建设方面,努力推进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的全面进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社会事业主要考评义务教育普及率、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收入比重,平均预期寿命、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网点覆盖率,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要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等;社会保障主要考评城乡社会保险覆盖率、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率、扶贫济困及防灾救灾等;社会管理主要考评政府施政成本、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处理突发性及群体性事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信用环境建设等;公共服务主要考评公众满意度、行政效能及服务质量、社会治安、基础设施等。
推进政绩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好政绩考评工作,就要推进政绩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组织考评与群众评价的关系。政绩考评要坚持提高民主化程度,坚持把组织考评和群众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当前,特别应当加大群众参与考评的力度。人民群众是干部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一切政绩都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政绩考评要坚持显绩与潜绩相统一,克服和纠正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既要注重考评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又要重视考评具有长远影响和作用的潜绩;对工作实绩要充分肯定,对潜在政绩也要积极评价;对物化成果要正确对待,对非物化成果也要客观评价。
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的关系。任何工作成绩都是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每个成员在围绕整体目标、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也创造了个人政绩。既要避免政绩考评简单地平均政绩,又不能因强调集体努力而否认个人贡献。
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的关系。政绩考评既要看到干部自身素质和主观努力的程度,又要分析外部条件、环境基础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既要看干部在任期内做出的成绩,又要看前任留下的基础和起点;既要看干部某一时期的表现,又要注意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既要看干部履行职责的一般情况,又要考察其在特殊时期是否能经得起考验。
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的关系。对本身有量化指标的工作要坚持做到量化考核;对没有具体指标但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也要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则应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变抽象为具体。
集中考评与经常性考评的关系。政绩考评仅仅依靠年度的集中考评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平时考评,使考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经常性考评可以及时了解考评对象的工作情况,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也为集中考评奠定了基础,使政绩考评结果更科学、更准确。
《以科学的政绩考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