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
求是地关照该种“共生共存的现实”,一方面要从“自身纵向视角”考量传统媒介比之于没有因特网的时候是更强大了还是被削弱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方面——从共生共存的现实中,从“多维横向视角”出发,考量一种比较性的竞争态势,看传统媒介是更强大了还是被削弱了,这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一种比较。目前,“在美国,互联网的形态和功能的多样发挥已使它成为一种大众媒体,而在我们国家上网的局限性还很大,从它的作用与发挥的功能上讲,互联网可以说还处在初级阶段。互联网用户在我国是210万(1999年),也不过是《人民日报》一个读者群的概念,占我国人口比例仅千分之几,而在发达国家这个人口比例已占到40%、30%和20%,最起码也是10%。所以说在我们国家,互联网的形态、效力和对社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③这是现实。就说美国吧,上网人数达40%,又能得出怎样的结论呢?笔者认为,结论应当源于两者——因特网与传统媒介——各自日常化的进一步运动。假如因特网强势进一步显现,网络了50%的网民,而传统媒介的受众并未因此有所削减反而上升到了80%或90%了,那么,我们通常惯用的以100%封顶的“分蛋糕式”思维方式就可能在分析问题时遭遇失效,而在我们的思维中就见不到由“共生共存的现实”本身所蕴涵的互动而生发出来的整合力,这一大于100%的整合力大多数时候才是保持与拓展媒体“共生共存的现实”的生长点。可见,在思考传统媒介与因特网的生存逻辑时取一“相互背景”下的“多维横向视角”是必须的、必要的。
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第2页)
第三,同信息相比较而言,传统媒介(报纸、杂志、广播与电视)与因特网在技术层面都被视为“信息通道”。奈斯比特所言的“探讨科技如何与人类精神世界结合的问题”也是以强调信息内容为意义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因此,基本原则之三是,信息从内容层面规定了相互背景下的因特网与传统媒介生存的核心。尽管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宣称“媒介即讯息(Media is message)。”对媒介力的认识有着相当的启发与震撼,但是美国学者切特罗姆批评道:“他的技术自然主义强调媒介是人的生物性延伸,而不是人的社会性延伸。虽然他想通过传播媒介来追踪人类文化的发展,他的历史学却难以置信地缺乏真正的人民。”④这一批评无疑是相当中肯的。“社会性延伸”这一思考维度的缺乏或弱化使得麦氏不将信息本身作为关注的中心,而强调“正是传播媒介在形式上的特性——它在多种多样的物质条件下一再重现——而不是特定的讯息内容,构成了传播媒介的历史行为功效”⑤,“社会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总是取决于人们相互交流所使用的传播媒介的性质,而不是传播的内容”⑥,但是,在日常的传播现实行为中,信息本身却是毫无疑问的关注核心,无论对于传播者每日的信息传播而言还是对于接受者每日的信息接收而言,均是如此。要不然,比方新闻传播行为中对时效性的强调就难以理解,因此,时效性策略实质上是以最新的信息内容抢占报道先机,从而对接受者构成把握力。可见,在更为日常化的传播行为中,信息内容是具有“真正的人民”指向的,因而也就更显根本性、本质性。
论文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第2页)来自
二、 以传统媒介为参照背景的因特网(即“传统媒介VS因特网”)的生存逻辑
因特网一词是英文单词“internet”的音译。Inter是拉丁语前缀(latin prefix),意思是“among;between;with each other”即“相互的”。Net即网络。互联网就是internet的意译。
因特网作为一种极具传播优势与亲和力的信息传播通道,它的横空出世是瞄准也补偿了传统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方面的缺陷与不足。 较之于传统媒介,它的最具有竞争力的特征有:其一,因特网充分的实时互动性(交互性,interactive);其二,无与伦比的时效性与适需对路;其三,突破传统媒介信息传播者与信息接受者间总体上显著的“单向信息流动”的限制。人们常宣称:网上百无禁忌,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在笔者看来,对网上百无禁忌的赞扬与欣赏可以视为传播学中的“民主参与理论”在当今大众社会中得到充分实践后人们对“信息传播与信息接受”关系进行重新理解与定义的一种社会心理。当然,至于说百无禁忌究竟是好是坏却应另当别论。应当遵循的评价原则却是由特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规定的与所能容纳的社会性的衡量标准。既然因特网补足了传统媒介的缺陷与不足,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因特网在提供以前由报纸提供的新闻信息时被称作报纸的“网络版”。“网络版”这一称呼本身即蕴涵了“相互背景”这样一种关系:因 《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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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同信息相比较而言,传统媒介(报纸、杂志、广播与电视)与因特网在技术层面都被视为“信息通道”。奈斯比特所言的“探讨科技如何与人类精神世界结合的问题”也是以强调信息内容为意义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因此,基本原则之三是,信息从内容层面规定了相互背景下的因特网与传统媒介生存的核心。尽管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宣称“媒介即讯息(Media is message)。”对媒介力的认识有着相当的启发与震撼,但是美国学者切特罗姆批评道:“他的技术自然主义强调媒介是人的生物性延伸,而不是人的社会性延伸。虽然他想通过传播媒介来追踪人类文化的发展,他的历史学却难以置信地缺乏真正的人民。”④这一批评无疑是相当中肯的。“社会性延伸”这一思考维度的缺乏或弱化使得麦氏不将信息本身作为关注的中心,而强调“正是传播媒介在形式上的特性——它在多种多样的物质条件下一再重现——而不是特定的讯息内容,构成了传播媒介的历史行为功效”⑤,“社会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总是取决于人们相互交流所使用的传播媒介的性质,而不是传播的内容”⑥,但是,在日常的传播现实行为中,信息本身却是毫无疑问的关注核心,无论对于传播者每日的信息传播而言还是对于接受者每日的信息接收而言,均是如此。要不然,比方新闻传播行为中对时效性的强调就难以理解,因此,时效性策略实质上是以最新的信息内容抢占报道先机,从而对接受者构成把握力。可见,在更为日常化的传播行为中,信息内容是具有“真正的人民”指向的,因而也就更显根本性、本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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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传统媒介为参照背景的因特网(即“传统媒介VS因特网”)的生存逻辑
因特网一词是英文单词“internet”的音译。Inter是拉丁语前缀(latin prefix),意思是“among;between;with each other”即“相互的”。Net即网络。互联网就是internet的意译。
因特网作为一种极具传播优势与亲和力的信息传播通道,它的横空出世是瞄准也补偿了传统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方面的缺陷与不足。 较之于传统媒介,它的最具有竞争力的特征有:其一,因特网充分的实时互动性(交互性,interactive);其二,无与伦比的时效性与适需对路;其三,突破传统媒介信息传播者与信息接受者间总体上显著的“单向信息流动”的限制。人们常宣称:网上百无禁忌,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在笔者看来,对网上百无禁忌的赞扬与欣赏可以视为传播学中的“民主参与理论”在当今大众社会中得到充分实践后人们对“信息传播与信息接受”关系进行重新理解与定义的一种社会心理。当然,至于说百无禁忌究竟是好是坏却应另当别论。应当遵循的评价原则却是由特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规定的与所能容纳的社会性的衡量标准。既然因特网补足了传统媒介的缺陷与不足,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因特网在提供以前由报纸提供的新闻信息时被称作报纸的“网络版”。“网络版”这一称呼本身即蕴涵了“相互背景”这样一种关系:因 《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