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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中)


祁克果明确地划分了这样的界线:仅仅“知道”生活意味着什么是一回事, 而“能够”将这种知识用在自己的生活中,活在自己的生命里, 成为自己个体生命中那被据为己有的实在,则是另一回事。在知道与能够之间还夹着一道意愿和情感的鸿沟。 在鸿沟的这边,当人还生活在理论和公众说法中的时候,人还活在一种“普遍性”中; 唯有意识到这种鸿沟并在内向性中越过这个鸿沟,个人才成为个体的自己。 这中间的跨越就是一个“个体化”的过程。具体地说,按照克里马库斯双重反思的说法, 即不断地把在第一向度中所反思的概念, 通过第二向度的反思将其与个人的具体生存处境联系起来。然而,这里关键的因素乃是借着与意愿和信仰有关的个体-决断, 使实在的“知道”能够据为己有。关于这个方面,我们会在下面讨论“主体性”的时候再进一步讨论。
以上我们基本上是在存在论(生存论)层面上讨论内向性的含义, 实际祁克果自己在其署名著作中也常讲到内向性,表明内向性这个概念同时有其宗教上的含义。 如果我们仅从生存论的层面看内向性,那么内向性就只是指单个的人与“自己”的关系; 而从信仰论的角度看内向性,它的宗教性含义则表现在:单个的人独自地与“上帝”的面对。这里我们不易理解个人面对“自己”与面对“上帝”的关系。然而我们知道, 在祁克果的思想中,不存在生存论与信仰论的界线,成为单个的人就是成为真正的基督徒。 在他看来,正如我们上节所引证的,个人不能面对上帝,也就无法面对自己。 个人如果没有上帝,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我。在意义上,面对上帝与面对自己有某种紧密的辩证关系。
为了理解这种宗教方面的含义, 我们可以具体但简单地看一下他在信仰的语境下对内向性这个概念的使用。在祁克果早期的造就讲章中,他讲到一种隐秘的内向性。 具体语境针对的是中世纪或更早的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所表现出的假冒为善。正如在新约中耶稣所批评的, 他们是为了使个人(与上帝相关)的内向性能被人所注意或信服,而强求一种能被人看见的外在表现。所谓隐秘的内向性就是耶稣所提倡的, 不要象法利赛人那样站在十字路口祷告,而要进入内室关上门祷告; 不要象他们那样故意把脸弄得难看,让人看出自己是在禁食,而要梳头洗脸不叫人看出自己在禁食。 这一切都只为了让暗中的上帝看见。 这种不为他人所知或所关注的个人与上帝的个人性关系(personal relationship)就是这种内向性的主要含义。但祁克果意识到,在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中,出现了一种相反的情况, 即每个人都可以在一种隐秘的意义上轻易地称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正如祁克果所嘲讽的:“是的, 最终我们在隐秘的内向性上都是真正的基督徒,我们都是榜样,多么有趣”。 针对这种情况,他不再提所谓隐秘的内向性,而是强调内外的一致。内向性的含义仍然是个人与上帝的个人性关系,  但这种信仰的或激情的内向性一定会通过某种并非有意的行为流溢出来。在这一点上, 祁克果十分看重新约中雅各书的教导:信心若是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对祁克果来说,个人所信的,就是他所是的,同时也就是他所做的。在这个意义上, 内向性有其与个体在具体生存中的个人性决断相关的一面。


2.主体性
主体性也是祁克果用来说明单个的人的一个主要概念, 或者不如说是克里马库斯常用的一

个概念。和内向性比较起来,主体性更多地被用在哲学类的作品中, 尤其是托名于克里马库斯的《附言》中。这个概念可以说祁克果最易受到误解的概念, 非常容易与认识论中主观主义的“主观”相混淆。主要的原因在于, 主体性与和其对立的客体性都是来自黑格尔的哲学,在那里它们都主要具有认识论的含义,因而主体与主观、 客体与客观在用词的词根上都是紧密关联在一起的。 克里马库斯在使用这些术语来表述他的思想时,与主体性相对照的客体性基本上仍然保持了“客观”的含义,但是, 如果再按“客观”对应过来来理解“主体”,将其误解为“主观”则就相差甚远了。 这是由于单个的人这个范畴的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认识论的范围, 因而与之相关的“主体”的含义也相应地有了重大的转变。大多数的祁克果学者都同意, 在克里马库斯所表述的思想中,“主体性(subjectivity)不应与主观主义((subjectivism)相混同”。 只要我们认真读他的作品,我们就会同意这个观点。概括地说,它们间的区别在于, 主观主义及其“主观”基本上是传统认识论上的范畴,  而克氏所说的“主体性”或“主体”基本上是一个生存论上的范畴。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区别的具体含义。
我们会注意到,在《附言》中,克里马库斯讲到主体性时, 总是把它与个别的主体思想者(subjective thinker)或者生存主体(existing subject)关联起来。 当用到前者时,主体思想者的思想特点如我们前面所述,是双向反思, 总有一个向度和思想者自己正在进行反思这种生存处境关联起来。因此,这里所提到的思想者或主体, 都是指处于具体生存处境下的具体的人,而非传统认识框架中的反思主体, 传统反思主体所面对的是其现成的认识客体,而生存主体所面对的是其生存处境; 传统反思主体是处于一个概念的的框架外,而生存主体则处于一个要时时面对自身未来的选择中。 站在这样一个生存(论)的立场上来考察生存主体与其思想的关系, 就会看到在传统认识论中不被关注的两个区别。
首先,对于具体的生存主体而言, 其生存中所存在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可能与现实的区别。如克里马库斯在其中所言:“人思索和生存,生存把思想和存在分离, 分别而相继地把握它们。” 思想及其所得到的认识给生存中的个人提供的只是其生存的可能性。对克里马库斯来说,思想不能把握或提供具体个人的生存现实, 尽管从黑格尔为代表的认识论而言,理性会同时触及到可能性和现实性。克里马库斯认为, 从生存的角度说,思想只能把握生存的可能性:

抽象思想同时考虑可能性和现实性,但它对现实性的理解是一种虚假的反思,因为概念于其中被思索的媒介毕竟是媒介,不是现实性,而是可能性,抽象思想只能通过取消现实性才能把握它,但这意味已经把现实性转化成了可能性。 

祁克果自己也坚持这一看法:“知识将每一件事都置于可能性中, 就其在可能性的范围而言,它在生存的现实性之外。” 就是说,思想过程只是把握了生存可能性, 而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可能性的实现。从具体生存者的角度看,他思想着怎么去做X, 并不等于他实际上做了X,在这个意义上,“思”不意味着“在”。
其次, 与上述区别相关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思想(理智)与意志(意愿)的区别。思想是可能性得以理解的手段,而所理解的可能性乃要通过意志得以实现。 在具体生存者的角度看,在构想某种生存可能性和实现这种可能性之间, 存在着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即具体人的意志。其可能性的实现,以他个人意愿的决断为前提。 这种意志所要面对的,是知识以可能性的方式所体现出来的生存的不确定性。从这个角度, 具体人的生存可被看作是从具有不确定性的可能(潜在)到现实的过程,一种生成(becoming)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是单个的人的志趣、意愿和决断得以展现的过程, 这个过程有任何的结果,也都与这些因素有极密切的关系。 单个的人在其生存过程中所展现的这些因素,即使其生存可能得以实现的志趣、意愿和决断, 就是祁克果所言之主体性所包含的内容。
然而,

《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中)(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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