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中)
中在, 传统的“空间化时间”是否能够描述单个的人的生存?个人反观自己的时候,真能象是一个“旁观者”观察某个客体一样, 看清自己的生命轨迹吗?祁克果对此无疑是否定的。 与对象化思想方式的“空间化时间”观相对立,他提出了一种“生活-时间”。 所谓“生活-时间”即基本指向生存个体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观也必须要在生存论的背景下来理解。它的基本特征是, 在单个的人“当下”的具体生存处境下,个体只能是在不可逆的事态延续“之中”, 这是一种“当下”的延续,个体在其中就等于其以内向性或主体性方式的“展开”过程。这是一种“局内”的时间,个体唯有在“事后”才能将“自己”与“过程”分别开来, 才能对“过程”进行一种时序的或逻辑的重建。而这种“事后”的重建, 总已经与单个的人那时“当下”的经历产生了某种存在论上的区别。
将这种时间观与生存概念联系起来,我们可以看到, 生存就其表现出的时间维度而言,它具有这样两个方面的特征。首先,生存所展现的时间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日常时间,而是与单个的人的内向性或主体性的展开相关的时间,或者简单地说, 是与具体人的有目的活动相关的时间。这是以某个“瞬间”为核心而展现开来的过程,具体体现在, 单个的人在内向性中以一种激情的关切观照自己的时候, 尤其是关涉到面对不确定性需要作出某种决断时,个体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以某种意义在当下向个体显明出来。 换句话说,在主体的内向性中,过去以个人的
其次,生存过程是永远不会完成的过程。按克里马库斯的话说, 单个的人始终处在成为的过程中,就是不断努力的过程:
他把所有的思考投入在生成中。这很象拥有某种风格(style), 唯有那确实具有了风格的人才是永远未完成的。
他把这种努力(striving)与《会饮篇》中苏格拉底所说的爱欲(eros)相类比, 爱欲是不知满足的,在被满足的同时,总同时呈现出“缺欠”,激励其追求新的满足。 因此它是“贫乏和富足结合所生成的”。同样,“什么是生存,生存就是无限和有限、 永恒和暂时在一起生出的孩子,因此它是一种持续的努力。” 生存在时间维度上的这些特征, 同时也就是祁克果单个的人在时间维度上的特征。单个的人作为内向性或主体性乃是一种“据有过程”, 并且这种过程是一个未有止境的努力过程。
第四章 伦理与宗教A的途径
祁克果最广为人知的学说就是其人生三阶段的学说, 即人的生存可能会经历审美、伦理和宗教的阶段,而宗教阶段又可分为宗教A与宗教B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 在祁克果看来,个人的有所觉醒是自伦理阶段始,因此,我们可以说, 对于有所觉醒的个人而言,其生存上的自我实现以及成为个体的人,可能会经历伦理的、 宗教A与宗教B的阶段。阶段这个词有几方面的含义。除了具有前后相继的阶段这方面的含义之外, 另一重要的含义就是一种生存的境界、类型或途径。 如果我们侧重于后一种含义来看我们要讨论的问题,那么我们下面就会看到,伦理的与宗教A的方式乃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在祁克果看来,它们共同的特点就在于其内在的(immanent)的方式。因此,在本文看来,成为个体的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即伦理-宗教A的途径,以及宗教B的径。 当然,这两种途径在祁克果看来并不是相当的,或对个人不具有同样的意义与结果。 宗教B显然被他置于一个更高或更完全的一个地位。 这说明伦理-宗教A的途径尽管对后一个途径(阶段)常常是必不可少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起点,但却是有其局限的。 本章我们主要讨论伦理-宗教A的途径及其局限,以此为背景突出宗教A的基本特征。 自下一章起再具体讨论宗教B的途径。
第一节 伦理阶段的特点
在祁克果的描述中,审美的阶段可以表现为两种表面上似乎完全不同的方式, 即可以表现为“直接性”的方式,亦可以以“反思性”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审美阶段的特点并不像我们有时误解的那样,似乎只用“直接性”就能够完全刻画。 黑格尔主义式的那种“反思性”思辩同样也是审美阶段的一种重要表现。因此,严格的说, 审美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由这两种方式所拥有的共同特点所决定,这就是缺乏决断。缺乏决断意昧着,从我们上章的讨论可以看到,个人面向自己的内向性维度尚未开启, 即个人尚未有自身的觉醒。在祁克果看来,这种维度的开启不是一个认识论或知识层面的问题,乃是一个生存论层面上的问题。
伦理阶段的基本特征就是个人决断的出现。 这里决断( decision )可以和抉择(choice)互换使用。 决断的基本含义就是个人要在所显露出自身的多种生存可能性中作出某种抉择,并为此承担责任。 祁克果对伦理阶段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其成名作《或此或彼》中。严格地说,该书中所论述的伦理学上的观点, 应该被归之为所托名的作者威廉法官。按照美国当代哲学家马克.泰勒(Mark C.Taylor)的分析, 对于这种伦理生存阶段所具有的这种抉择特征,可以划分出两个层次。首先,在祁克果(或威廉法官,本节中均作此理解)看来,这种抉择意味着选择自己;其次, 它意昧着努力要达到某种目标的决心。后者以前者为其前提。
就前一个层面来说,个人在伦理阶段对自己的选择可以和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相对照来理解。祁克果之所以用“选择自己”来替代传统的“认识自己”, 是因为他思想的背景是生存论的,而非近代以来人们所习惯的认识论框架。和苏格拉底相似,对祁克果来说,认识自己同时是一种生存性的行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上的思索:
伦理的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不仅仅是一种沉思,而是对自己的某种反思,这种反思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因此我有意使用‘选择自己’来替代认识自己。
这种用语上的变换不仅仅是一个说法不同的问题, 而确实是两种不同视(论)域之间的区别。如果我们仅就近代来认识论的框架来看“认识自己”, “自己”已先行地成为一个现成的认识对象,并且人对于对象化了的“自己”的认识, 也只能是把其已有的特性揭示出来,而不会也不应该对其有所改变。 但祁克果在生存性的论域中使用选择自己则与上述的含义完全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过抉择, 这之后的自己已经完全不同于这之前的“自己”。这其中发生了一种生存上的转变。 这种生存论上的转变在逻辑性的论述上似乎是一种悖论:“这个自我此前并未生存, 只是借着选择而进入到生存(come into existence)。但它确实已经生存,因为正是它选择了自己。” 在存在论的语境来处理这种转变,常常使用由可能(潜在)向现实(实际存在)的处理方式。 而祁克果在个人生存的视域中进一步将其与个人内向维度的开启关联起来。
这里我们所关注的是这种生存论的决断何以成为伦理生存阶段的特点, 换句话说,所发生的转换在何种意义上与伦理的因素关联在一起。当我们关注这样的问题时, 我们就不能不注意到这样的事实:个人对自己的选 《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中)(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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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种时间观与生存概念联系起来,我们可以看到, 生存就其表现出的时间维度而言,它具有这样两个方面的特征。首先,生存所展现的时间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日常时间,而是与单个的人的内向性或主体性的展开相关的时间,或者简单地说, 是与具体人的有目的活动相关的时间。这是以某个“瞬间”为核心而展现开来的过程,具体体现在, 单个的人在内向性中以一种激情的关切观照自己的时候, 尤其是关涉到面对不确定性需要作出某种决断时,个体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以某种意义在当下向个体显明出来。 换句话说,在主体的内向性中,过去以个人的
已有“历史”的方式被个人具有, 未来则以其向前延续的可能性的方式向他呈现。在这种时间性的意义下, 生存表现为是从可能到现实的实现过程。这种实现过程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个体化过程”。 在以后几章的分析中,我们会看到, 这种个体化的实现途径可以区分为两条主要的途径:伦理-宗教A的途径,以及宗教B的途径。
其次,生存过程是永远不会完成的过程。按克里马库斯的话说, 单个的人始终处在成为的过程中,就是不断努力的过程:
他把所有的思考投入在生成中。这很象拥有某种风格(style), 唯有那确实具有了风格的人才是永远未完成的。
他把这种努力(striving)与《会饮篇》中苏格拉底所说的爱欲(eros)相类比, 爱欲是不知满足的,在被满足的同时,总同时呈现出“缺欠”,激励其追求新的满足。 因此它是“贫乏和富足结合所生成的”。同样,“什么是生存,生存就是无限和有限、 永恒和暂时在一起生出的孩子,因此它是一种持续的努力。” 生存在时间维度上的这些特征, 同时也就是祁克果单个的人在时间维度上的特征。单个的人作为内向性或主体性乃是一种“据有过程”, 并且这种过程是一个未有止境的努力过程。
第四章 伦理与宗教A的途径
祁克果最广为人知的学说就是其人生三阶段的学说, 即人的生存可能会经历审美、伦理和宗教的阶段,而宗教阶段又可分为宗教A与宗教B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 在祁克果看来,个人的有所觉醒是自伦理阶段始,因此,我们可以说, 对于有所觉醒的个人而言,其生存上的自我实现以及成为个体的人,可能会经历伦理的、 宗教A与宗教B的阶段。阶段这个词有几方面的含义。除了具有前后相继的阶段这方面的含义之外, 另一重要的含义就是一种生存的境界、类型或途径。 如果我们侧重于后一种含义来看我们要讨论的问题,那么我们下面就会看到,伦理的与宗教A的方式乃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在祁克果看来,它们共同的特点就在于其内在的(immanent)的方式。因此,在本文看来,成为个体的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即伦理-宗教A的途径,以及宗教B的径。 当然,这两种途径在祁克果看来并不是相当的,或对个人不具有同样的意义与结果。 宗教B显然被他置于一个更高或更完全的一个地位。 这说明伦理-宗教A的途径尽管对后一个途径(阶段)常常是必不可少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起点,但却是有其局限的。 本章我们主要讨论伦理-宗教A的途径及其局限,以此为背景突出宗教A的基本特征。 自下一章起再具体讨论宗教B的途径。
第一节 伦理阶段的特点
在祁克果的描述中,审美的阶段可以表现为两种表面上似乎完全不同的方式, 即可以表现为“直接性”的方式,亦可以以“反思性”的方式表现出来。 因此审美阶段的特点并不像我们有时误解的那样,似乎只用“直接性”就能够完全刻画。 黑格尔主义式的那种“反思性”思辩同样也是审美阶段的一种重要表现。因此,严格的说, 审美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由这两种方式所拥有的共同特点所决定,这就是缺乏决断。缺乏决断意昧着,从我们上章的讨论可以看到,个人面向自己的内向性维度尚未开启, 即个人尚未有自身的觉醒。在祁克果看来,这种维度的开启不是一个认识论或知识层面的问题,乃是一个生存论层面上的问题。
伦理阶段的基本特征就是个人决断的出现。 这里决断( decision )可以和抉择(choice)互换使用。 决断的基本含义就是个人要在所显露出自身的多种生存可能性中作出某种抉择,并为此承担责任。 祁克果对伦理阶段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其成名作《或此或彼》中。严格地说,该书中所论述的伦理学上的观点, 应该被归之为所托名的作者威廉法官。按照美国当代哲学家马克.泰勒(Mark C.Taylor)的分析, 对于这种伦理生存阶段所具有的这种抉择特征,可以划分出两个层次。首先,在祁克果(或威廉法官,本节中均作此理解)看来,这种抉择意味着选择自己;其次, 它意昧着努力要达到某种目标的决心。后者以前者为其前提。
就前一个层面来说,个人在伦理阶段对自己的选择可以和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相对照来理解。祁克果之所以用“选择自己”来替代传统的“认识自己”, 是因为他思想的背景是生存论的,而非近代以来人们所习惯的认识论框架。和苏格拉底相似,对祁克果来说,认识自己同时是一种生存性的行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上的思索:
伦理的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不仅仅是一种沉思,而是对自己的某种反思,这种反思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因此我有意使用‘选择自己’来替代认识自己。
这种用语上的变换不仅仅是一个说法不同的问题, 而确实是两种不同视(论)域之间的区别。如果我们仅就近代来认识论的框架来看“认识自己”, “自己”已先行地成为一个现成的认识对象,并且人对于对象化了的“自己”的认识, 也只能是把其已有的特性揭示出来,而不会也不应该对其有所改变。 但祁克果在生存性的论域中使用选择自己则与上述的含义完全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过抉择, 这之后的自己已经完全不同于这之前的“自己”。这其中发生了一种生存上的转变。 这种生存论上的转变在逻辑性的论述上似乎是一种悖论:“这个自我此前并未生存, 只是借着选择而进入到生存(come into existence)。但它确实已经生存,因为正是它选择了自己。” 在存在论的语境来处理这种转变,常常使用由可能(潜在)向现实(实际存在)的处理方式。 而祁克果在个人生存的视域中进一步将其与个人内向维度的开启关联起来。
这里我们所关注的是这种生存论的决断何以成为伦理生存阶段的特点, 换句话说,所发生的转换在何种意义上与伦理的因素关联在一起。当我们关注这样的问题时, 我们就不能不注意到这样的事实:个人对自己的选 《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中)(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