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上)
论。 争论的核心是关于共相的实在性问题。 这可以说是个“共相难题”( Problem of Universal),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同时也是一个“殊相(个体)问题”。 如果说柏拉图的相论可以看作是一种极端的实在论,那么中世纪中期以后, 多数实在论者所坚持的则是一种温和的实在论。这种实在论基本上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 既肯定个别事物的现实存在,同时也肯定了寓于其中的普遍本质以某种个体化的方式与之一同存在, 并且这种本质在本体论意义上具有优先的地位。这样, 摆在实在论者面前的“共相难题”实际主要地表现为:如何使具有普遍性品格的本质个体化到能够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中去,使之成为该个别事物的根源或者原因。 这个问题在中世纪被称之为“个体化原则”(principle of individuation ,“原则”当时亦有原因之意)问题。
托马斯.阿奎那比较典型地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在阿奎那的整个思想中,他作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 他强调存在或“是”的首要意义是其作为动词的含义,在“使动”的意义上,存在表现为是一种活动, 而与存在者或其属性有根本区别。严格说来, 它是使得具有潜存性的实体现实化为存在者的一种活动。“存在者是存在活动产生的个体(个别物)”。
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在本体论上把实体分析为形式和质料。 但他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为了解决“个体化原则”问题,他把亚氏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 形式被他进一步区别为具有普遍特性的偶性形式和具体的实体形式; 同时质料也被划分为具有一般特性的共同质料以及具有个别性的能指质料。 他借此指出,事物被个体化的特殊本质只与实质形式和能指质料相关。这两者在存在活动中的结合成为该个别事物的原因。就前者来说,个体性的含义表现为与自身同一;就后者说, 个体性的含义包括与他者的区别。他用此解释了个别人之为个别人的两重原因, 即作为有形质料的肉体和作为实质形式的个人灵魂。两者在现实的存在活动中形成为个具体的人。
针对13世纪后半叶出现的个体化完全出自于质料的观点, 司各脱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回应。他参与争论的问题是:天使的个体性人格(the personality of the angels)是否能够从质料个体化得到说明?司各脱的回答是否定的。 尽管从根本上说,他还属于温和实在论的行列,因为他坚持形式及相的存在。但他已经敏锐的看到, 如不从根本上以一种全新的思路出发,个体化原则就始终不能达到彻底。因此, 他打破了自亚里士多德到阿奎那以来从潜能-现实活动的那种解释模式。 把质料和形式归入个别事物之属性的范围,而另外提出“个性”(haecceitas)作为决定和承载这种属性的终极性实在。
这时形式和质料不再是思想上的区别,而是一种现实的区别。 就是说形式有某种不依赖于质料的现实性(解释了灵魂及天使的独立实在), 同时质料也由于自身具有一定的形式而具有独立性。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个别事物之为个别事物的根本原因。 只有其终极性的“个性”使之成为该事物。这样,就在本体论层面上, 最为彻底地达到和贯穿了“这个”的原则。但是,我们同时看到,正是达到了这个层次, 如司各脱所强调的,我们对“个性”不能再说什么,不能对其有任何规定,因为一旦有所规定, 就不能不涉及某种普遍性的形式,而从本体论层面上,它,而不是这些具有普遍性品格的属性,更具优先性。
这种立场十分接近唯名论的立场, 因而实际上为中世纪后期唯名论的复兴奠定了基础。威廉 .奥康就是这种唯名论的代表。所谓“奥康剃刀”就是针对遍实在。在他看来,无论出自逻辑理由或经验理由, 都没有必要在个别事物之外设立普遍实在。共相,从逻辑上讲,只是对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或思想的指代。 而这些概念乃是心灵自身活动的结果,并非对应着什么外部实在。 只有具体的个别事物是实在的,它是“这个”而非某种类的集合;并且它能够成为自身, 乃是以其独有的“个体性”为其原因。这种“个体性”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这使得该个别事物与他者毫无共通之处。
从上面我们对古代思想勾划出的粗略线索中我们看到, 从极端的实在论到极端的唯名论,从把个别事物看作是虚幻的,或者其相互间的区别仅仅是现象或量上的区别, 到承认个别事物的现实存在,乃至认定其相互间的区别是本体论上“个体性”的区别, 这期间对个别事物的看法真是经历了一个巨大的变化。 所涉及问题的核心在于:决定某个别事物为其个别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个(体)性,还是共性, 抑或是共性与个(体)性的结合? 如果是后两者,那么它们如何经过“个体化”的过程而成为该事物的特殊本质? 这问题可以表述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个体问题”:个别事物之成为自身在本体论上是如何可能的?对于这个问题,从我们上述所勾划的线索来看, 沿古代本体论的途径对此所作出的探求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这一点在司各脱那里就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即主要体现在他的“个性”观念上。一方面, 对“个体化原则”的探求确实要求对个别事物之为自身的可能性从本体论上给予说明, 而“个性”也确实达到了这个层面并且专就为此而提出,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终极性和优先性, 它在本体论层面又是不能被说明的,是不可言述的。这中间似乎包含了某种悖论,&n bsp;这悖论最终被康德在一定程度上提示出来。
历史进入近代是以“人的发现”为其标志, 这给人类思想带来了某种转向和分化。转向表现在人的思想越来越多地关注到人自己, 但也存在着这样的分化:在日常层面个人呈现出来的同时,人在哲学认识论上却被抽象成为绝对的理性。
在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著作的发现, 重新把古希腊时期人的理性和批判精神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民族语言的兴起产生的大量文学作品, 其对人性的多个方面进行的细致描写,也让个人对自己的感性需要给予肯定。当然, 宗教改革在对个人的解放方面或许作出了更大的贡献。路德提出的因信称义和唯有圣经的标准, 把个人从一种庞大的教阶制度以及等级社会中解脱出来,个人凭着自己的信仰而直接站在上帝的面前,因着《圣经》的话语可以和上帝直接沟通。这种个人在上帝面前之独立地位的获得, 是近代个人主义兴起的主要根源之一。因为它直接奠定了平民社会中人与人平等的基础。 这种平等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首先在政治和伦理领域中表现出来。在政治领域中, 平等意味着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等级阶层的特权逐渐被废除, 每个人作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在伦理领域中,人的任何伦理的诉求也都开始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当一个社会的等级体制分崩离析之际,正是这种政治和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和责任, 规定了人之作为个人的含义。因此可以说, 所谓“人的发现”在日常现实的层面主要体现为个人的出现。
《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上)(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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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比较典型地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在阿奎那的整个思想中,他作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 他强调存在或“是”的首要意义是其作为动词的含义,在“使动”的意义上,存在表现为是一种活动, 而与存在者或其属性有根本区别。严格说来, 它是使得具有潜存性的实体现实化为存在者的一种活动。“存在者是存在活动产生的个体(个别物)”。
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在本体论上把实体分析为形式和质料。 但他并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为了解决“个体化原则”问题,他把亚氏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 形式被他进一步区别为具有普遍特性的偶性形式和具体的实体形式; 同时质料也被划分为具有一般特性的共同质料以及具有个别性的能指质料。 他借此指出,事物被个体化的特殊本质只与实质形式和能指质料相关。这两者在存在活动中的结合成为该个别事物的原因。就前者来说,个体性的含义表现为与自身同一;就后者说, 个体性的含义包括与他者的区别。他用此解释了个别人之为个别人的两重原因, 即作为有形质料的肉体和作为实质形式的个人灵魂。两者在现实的存在活动中形成为个具体的人。
我们应该注意到, 如何理解个人灵魂和具体天使的实在性, 构成了阿奎那提出其“个体化原则”的主导思想背景。 但这个原则被用在自然物时,阿奎那强调更多的是能指质料这方面的因素。“作为个体化原则的质料不是任何一种质料,而是能指质料。 所谓能指质料我指的是按照一定形状来规定的质料”。 在这个意义上,个别物与其他个别物的本根区别在于其质料的形状。这个观念是后来近代哲学中物质广延性的先导。&nbs p;但仅强调质料作为个体化的原则,也给后人代带来了这样一种影响,即认为个别物之间的区别只是数量上的。
针对13世纪后半叶出现的个体化完全出自于质料的观点, 司各脱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回应。他参与争论的问题是:天使的个体性人格(the personality of the angels)是否能够从质料个体化得到说明?司各脱的回答是否定的。 尽管从根本上说,他还属于温和实在论的行列,因为他坚持形式及相的存在。但他已经敏锐的看到, 如不从根本上以一种全新的思路出发,个体化原则就始终不能达到彻底。因此, 他打破了自亚里士多德到阿奎那以来从潜能-现实活动的那种解释模式。 把质料和形式归入个别事物之属性的范围,而另外提出“个性”(haecceitas)作为决定和承载这种属性的终极性实在。
这时形式和质料不再是思想上的区别,而是一种现实的区别。 就是说形式有某种不依赖于质料的现实性(解释了灵魂及天使的独立实在), 同时质料也由于自身具有一定的形式而具有独立性。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个别事物之为个别事物的根本原因。 只有其终极性的“个性”使之成为该事物。这样,就在本体论层面上, 最为彻底地达到和贯穿了“这个”的原则。但是,我们同时看到,正是达到了这个层次, 如司各脱所强调的,我们对“个性”不能再说什么,不能对其有任何规定,因为一旦有所规定, 就不能不涉及某种普遍性的形式,而从本体论层面上,它,而不是这些具有普遍性品格的属性,更具优先性。
这种立场十分接近唯名论的立场, 因而实际上为中世纪后期唯名论的复兴奠定了基础。威廉 .奥康就是这种唯名论的代表。所谓“奥康剃刀”就是针对遍实在。在他看来,无论出自逻辑理由或经验理由, 都没有必要在个别事物之外设立普遍实在。共相,从逻辑上讲,只是对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或思想的指代。 而这些概念乃是心灵自身活动的结果,并非对应着什么外部实在。 只有具体的个别事物是实在的,它是“这个”而非某种类的集合;并且它能够成为自身, 乃是以其独有的“个体性”为其原因。这种“个体性”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这使得该个别事物与他者毫无共通之处。
从上面我们对古代思想勾划出的粗略线索中我们看到, 从极端的实在论到极端的唯名论,从把个别事物看作是虚幻的,或者其相互间的区别仅仅是现象或量上的区别, 到承认个别事物的现实存在,乃至认定其相互间的区别是本体论上“个体性”的区别, 这期间对个别事物的看法真是经历了一个巨大的变化。 所涉及问题的核心在于:决定某个别事物为其个别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个(体)性,还是共性, 抑或是共性与个(体)性的结合? 如果是后两者,那么它们如何经过“个体化”的过程而成为该事物的特殊本质? 这问题可以表述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个体问题”:个别事物之成为自身在本体论上是如何可能的?对于这个问题,从我们上述所勾划的线索来看, 沿古代本体论的途径对此所作出的探求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这一点在司各脱那里就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即主要体现在他的“个性”观念上。一方面, 对“个体化原则”的探求确实要求对个别事物之为自身的可能性从本体论上给予说明, 而“个性”也确实达到了这个层面并且专就为此而提出,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终极性和优先性, 它在本体论层面又是不能被说明的,是不可言述的。这中间似乎包含了某种悖论,&n bsp;这悖论最终被康德在一定程度上提示出来。
历史进入近代是以“人的发现”为其标志, 这给人类思想带来了某种转向和分化。转向表现在人的思想越来越多地关注到人自己, 但也存在着这样的分化:在日常层面个人呈现出来的同时,人在哲学认识论上却被抽象成为绝对的理性。
在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著作的发现, 重新把古希腊时期人的理性和批判精神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民族语言的兴起产生的大量文学作品, 其对人性的多个方面进行的细致描写,也让个人对自己的感性需要给予肯定。当然, 宗教改革在对个人的解放方面或许作出了更大的贡献。路德提出的因信称义和唯有圣经的标准, 把个人从一种庞大的教阶制度以及等级社会中解脱出来,个人凭着自己的信仰而直接站在上帝的面前,因着《圣经》的话语可以和上帝直接沟通。这种个人在上帝面前之独立地位的获得, 是近代个人主义兴起的主要根源之一。因为它直接奠定了平民社会中人与人平等的基础。 这种平等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首先在政治和伦理领域中表现出来。在政治领域中, 平等意味着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等级阶层的特权逐渐被废除, 每个人作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在伦理领域中,人的任何伦理的诉求也都开始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当一个社会的等级体制分崩离析之际,正是这种政治和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和责任, 规定了人之作为个人的含义。因此可以说, 所谓“人的发现”在日常现实的层面主要体现为个人的出现。
《关于单个的人的基督教生存论——祁克果宗教哲学思想述评(上)(第6页)》